社情民意

闯黄灯?仁寿人,这种行为得改哦!

发布时间:2024-01-16 来源:仁寿融媒
分享:

春节临近,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车辆闯黄灯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月12日晚7点,交警们在仁富路口对司机临近信号灯变黄时未能有效减速停车、执意冲过路口的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并开展安全教育,引导公众养成遵守交规的良好习惯。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一中队副中队长 唐麟: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醒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目的是清空已经进入路口的车辆。但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为了不等待红灯,见黄灯闪烁,反而快速抢行,最后往往付出惨痛的代价。

哪些情况属于闯黄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黄灯亮起时,车身未过线或压线,却继续行驶通过路口;黄灯亮起时,从停止线内加速通过路口都属于闯黄灯,有可能受到处罚,且一旦发生事故,就需要承担责任。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一中队副中队长 唐麟:仁寿公安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途经信号灯路口,遇到黄灯闪烁信号即将变换时,一定要做到“宁等一分,不抢一秒”,尊重交通信号,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创造和维护。

据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常态化开展闯黄灯行为专项整治,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构建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胡文浩

编辑:马竞遥 唐子媛

地 址:仁寿县文林街道文林路1段380号   邮政编码:620599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仁寿县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协办单位: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各单位、部门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蜀ICP备08008128号  川公网安备 511421025114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