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动 整治城区交通乱象
非法揽客、随意上下客、擅闯红灯、乱停乱放、不靠边行驶、并排行驶、逆向行驶……近来,仁寿城区电(机)动三轮车、残疾人三轮车、老年骑游车非法载客,乱象频显,不仅造成了城区交通拥堵,还引发了大量交通事故。
为维护城区正常运营秩序和交通秩序,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仁寿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等部门联动,于8月11日起联合开展城区电(机)动三轮车、残疾人三轮车、老年骑游车非法载客整治行动。
【非法载客隐患众多】
2016年4月3日11时左右,陈某驾驶无牌号电动三轮车在城区仁寿大道海峰路口处,与一辆小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驾驶人陈某因违法变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在此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2016年5月16日8时53分,佘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213国道视高镇五号桥处,违法转弯,与一辆大客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驾驶人佘某死亡。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1月至2016年7月,全县发生涉及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585起,死亡37人,受伤359人;2016年上半年,全县发生涉及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交通事故400多起,受伤近200人。由于非法载客的电动三轮车等车辆驾驶员普遍未经过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超载、闯红灯、逆向行驶、不靠边行驶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导致交通事故频发。加之非法载客的电(机)动三轮车等大多无牌无照、无保险无赔偿能力,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整治行动迫在眉睫。
【部门联动集中整治】
据了解,本次整治行动对象为城区非法载客车辆,即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残疾人三轮车、老年骑游车、“野的”、“摩的”等。目前,市面上销售和路面上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其特征符合汽车的术语和定义,属于机动车的一种,但尚未取得国家相关生产、销售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机动车办牌上户的规定,不能办牌上户,且普遍存在车身稳定性差、刹车性能差等问题,发生交通事故的伤亡率高。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执法,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悬挂公安交管部门以外单位或个人发放的号牌上路行驶的车辆予以扣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的驾驶人给予罚款并行政拘留,对闯红灯等其他交通违法给予罚款等处罚。
仁寿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应自觉抵制非法载客行为,拒绝乘坐电(机)动三轮车、残疾人三轮车、老年骑游车等非法载客车辆,并动员亲朋好友拒绝乘坐非法载客车辆,不利用电(机)动三轮车、残疾人三轮车、老年骑游车等车辆从事非法载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