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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燃气用户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07-26 发布人:仁寿县住建局 来源:仁寿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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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燃气用户的一封信

尊敬的燃气用户:

衷心感谢您和您的家人长期以来对我县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燃气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安全使用切莫疏忽大意。为此,再次温馨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经常检查燃气灶具两端连接是否牢固,避免连接管松动、脱落造成燃气泄漏。

二、家用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气具建议使用燃气专用金属波纹软管连接及安全切断阀等装置。燃气具连接软管不应穿越墙体、卧室、楼板、顶棚、门窗和地面(特殊情况使用橡胶软管,长度控制在2米以内,且不得有接头或三通,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8个月);要定期检查,发现连接软管老化、龟裂、变形应及时更换,以保证用户用气安全。

三、使用燃气时要注意通风。用气完毕后,应先关闭灶具开关,再关闭灶前阀,节假日外出或长时间不使用燃气要关闭进气总阀门,防止漏气造成事故。

四、发现燃气泄漏现象。要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严禁开灯、开关电器、动用明火,并到户外拨打燃气报警电话。

五、燃气用户要及时更换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应选用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燃气具铭牌上标示的燃气类别应与供应的燃气类别一致。

六、燃气热水器不得设置在室内。燃气采暖热水炉和半密闭式热水器严禁设置在浴室、卫生间内。

七、燃气用户应积极配合入户安全检查。各燃气企业要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用户,燃气公司有权停止供(送)气。

八、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用户不得自行改动燃气设施。若因房屋装修、改造等需改动燃气设施,应向属地燃气公司提出申请,由属地燃气公司指导改造,达到通气条件方可通气;违反规定者将予以处罚,同时相关燃气公司停止供(送)气。

安全无小事,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衷心希望您认真遵守安全用气事项,享受绿色燃气给您带来的方便与快捷。同时,有燃气使用、安全等方面疑惑或发现燃气安全隐患请及时拨打投诉和举报电话。

行业监督单位: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28-35155921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12315

仁寿县各燃气公司热线电话:

1.眉山华润燃气服务电话:028-36291949,公司投诉电话028-36293177

2.仁寿祥云燃气公司服务、投诉电话:19380717663

3.中城燃气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28-36069690,投诉电话:028-36050918

4.高能液化气站服务电话:028-36176091

5.源通液化气站服务电话:028-36401970

6.石源液化气站服务电话:028-36580668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6日

地 址:仁寿县文林街道文林路1段380号   邮政编码:620599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仁寿县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协办单位: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各单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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