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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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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城乡规划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8年02月26日  
 索 引 号 1040817415/2019-653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2-26
 发布机构 县规划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仁寿县城乡规划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城乡规划局,为县委或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的法律、规章、方针、政策,拟订我县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地方规章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镇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总规审查工作。   

3、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与管理。   

4、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和建筑工程方案管理工作,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6、负责规划档案管理,办理涉及规划的有关公示、公告、公布行为。   

7、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8、负责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科学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加强规划队伍建设。   

10、承办县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规划局部门预算包括:仁寿县城乡规划局部门本级预算、所属事业单位共有机构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仁寿县城乡规局本级位本级   

?

2   

仁寿县规划信息中心   

?

(二)人员情况   

规划局总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其他事业编制13名。在职人员25名,其中:公务员15名、其他事业人员10名;退休人员2名。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87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0.07万元,增长123%,支出87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0.07万元,增长12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新增规划信息中心及规划设计项目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7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0.4万元,占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规划设计项目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万元,占33%;项目支出586.4万元,占6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规划信息中心及规划设计项目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70.4万元,增加480.07万元,增长123%,支出87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0.07万元,增长12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新增规划信息中心及规划设计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84万元,项目支出586.4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规划信息中心及规划设计项目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0.07万元,增长12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规划信息中心及规划设计项目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10.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284万元,项目支出586.4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9.4万元,增长42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规划项目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9.4万元,增长42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规划项目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9.4万元,增长42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规划项目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城乡社区支出429.4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项目支出429.4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预)算9.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8万元,占100%,与上年基本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城乡规划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9.8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8万元,主要是对公业务接待等。仁寿县城乡规划局国内公务接待101批次,1280人次。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仁寿县城乡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万元,比上年减少106.33万元,降低27%,主要原因是规划执法监察大队划入住建局。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六、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城乡规划局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5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8.6万元,固定资产23.7万元,其中:一般设备固定资产价值23.7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仁寿县城乡规划局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二、《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附件【仁寿县城乡规划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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