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制定相关制度;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除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外国有资产的配置审批及日常监管;负责国有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进行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和担保等事项的审批;组织除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外资产调剂,建立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负责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
根据县政府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资产;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规定进行奖惩,提出任免意见;参与国有出资企业重大决策和审批决定重大事项,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维护所有者权益;负责县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法制建设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为正科级行政单位,设5个股室:办公室、组织股、行管股、企管股,金融股;年末编制数22个,实有人数18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国资金融局部门预算属部门本级预算。
纳入县国资金融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117663.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5359.33万元,增长5006.2%,支出117663.66万元,收入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对国有企业注资及增加对企业补助。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7663.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663.66万元,占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5359.33万元,增长5006.2%,收入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对国有企业注资及增加对企业补助。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7663.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5359.33万元,增长5006.2%,收入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对国有企业注资及增加对企业补助。其中:基本支出235.78万元,占0.2%;项目支出117427.88万元,占99.8%;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7663.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5359.33万元,增长500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对国有企业注资及增加对企业补助。财政拨款支出117663.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5359.33万元,增长500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对国有企业注资及增加对企业补助。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4.4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5274.8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对国有企业注资及增加对企业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0.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99.45万元,增长1056.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对固定资产、国企监管力度增强和对企业的补助。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14万元,卫生监督机构43.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1.09万元,涉农贷款增量418万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980万元,行政运行96.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7.4万元,住房公积金13.47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77.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07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912.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759.88万元,增长5283.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对国有企业注资及增加对企业补助。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912.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759.88万元,增长5283.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对国有企业注资及增加对企业补助。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912.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759.88万元,增长5283.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对国有企业注资及增加对企业补助。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城市建设支出4102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11810.88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费用补贴4102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4581.88万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107229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无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结转结余无增减变化。
其中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结转结余无增减变化。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预)算4.4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增加22.22%,预算增加原因是单位合并,业务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4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0.8万元,增加22.22%,预算增加原因是单位合并,业务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单位全没安排因公出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4.4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万元,主要是单位接待上级来访及部分单位考察接待等。单位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300人次。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78万元,比上年增加154.45万元,增长77.88%,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及加大对国资国企监管力度,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开支、公务接待、会议等运行支出。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六、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政府采购计划24.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万元;实际采购13.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1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504.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01.8万元,固定资产29.32万元,其中: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9.32万元,主要为电脑、打印设备、办公桌椅、档案文件柜等及其他办公设备。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代收其他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139.45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139.45万元。其中:已缴财政专户139.45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试点绩效目标上报地震巨灾保险项目1个,金额368.2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