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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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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法院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8年02月26日  
 索 引 号 1040817415/2019-654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2-26
 发布机构 县法院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仁寿县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委办【2002】54号文件“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规定,设立仁寿县人民法院,为县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的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执行本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应当执行的事项,执行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行政机关的法律文书,以及仲裁机关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的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等。   

2.通过审判、执行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卫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服务于经济建设,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贯彻依法治国和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之年。县人民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秉承“崇法、尚德、固本、惟民”的院训,创新推进“服务法院”“公正法院”“智慧法院”“活力法院”的总体目标,不断开拓创新、开创进取,为建设繁荣富裕美好仁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着眼县委决策部署,保障工作大局,建设“服务法院”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审判职能保障“三大战略”和“七大提升行动”。  

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问题为导向推动依法治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服务支持经济建设,开展审务进园区、帮助园区企业防控风险和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治讲座等,以审判延伸促进园区发展;积极开展扶贫攻坚活动,坚持以发展扶持为主、资金扶持为辅的方针,力争形成脱贫产业,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落实,实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着手司法体制改革,聚焦审执主业,建设“公正法院”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认真完成中央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和省法院内部机构改革要求,有序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不断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和审判团队审判运行方式,深化公正提速、家事审判改革、庭审实质化改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改革举措;发挥刑罚职能严厉打击贪腐渎职、环境污染等领域犯罪,应对经济新常态妥善处置企业破产、房地产开发、融资借贷等民商事纠纷,完善各项执行举措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三、着力破解发展难题,提升科技水平,建设“智慧法院”  

以破解法院发展难题为导向,提升信息化装备水平,加快建设高效、便捷、智能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  

扩大司法公开力度,继续推行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和新媒体“两微一网”建设,运用科技法庭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全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阳光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科学评判审判执行工作动态,建立案例数据库和研究平台,促进裁判结果的趋同和裁判标准的统一;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推广运用“智慧法院”系统、执行指挥系统、“智慧执行”手机APP系统、执行网格化管理系统适时查控执行动态信息,高效运用网上立案、网络E调解、远程视频接访、档案数字化查询等信息化设施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四、着重法院队伍建设,锻造过硬队伍,建设“活力法院”  

强化队伍建设,激发队伍活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切实增强党员“四个意识”,狠抓班子建设、常抓队伍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不正之风,扎紧制度笼子、严守廉政防线;以法官职业化改革为契机,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培训内容,完善选人用人、法官遴选、教育培训机制和人员分类管理机制,继续实施“青蓝工程”,加强对青年后备人才的培养,夯实人才储备、提升整体素质。  

二、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仁寿县人民法院为一级预算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38人,临聘人员68人。   

(二)人员情况  

仁寿县人民法院总编制164名,其中:行政编制16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4名。在职人员138名,其中:公务员13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4名、退休人员81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仁寿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仁寿县人民法院本级预算。  

纳入仁寿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仁寿县人民法院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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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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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20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3.07万元,增长8.9%,支出20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3.07万元,增长8.9%增加变化主要原因是: 2018年法院各项工作较往年多,主要为执行工作,执行档案清理及各项专项审判工作。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0万元,占100%。与2017年预算相比较,增加183.0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法院各项工作较往年多,主要为执行工作,执行档案清理及各项专项审判工作。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9万元,占93%;项目支出151万元,占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法院各项工作较往年多,主要为执行工作,执行档案清理及各项专项审判工作。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3.07万元,增长8.9%。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法院各项工作较往年多,主要为执行工作,执行档案清理及各项专项审判工作。财政拨款支出20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3.07万元,增长8.9%。其中:基本支出1889万元,项目支出151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法院各项工作较往年多,主要为执行工作,执行档案清理及各项专项审判工作。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3.07万元,增长8.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法院各项工作较往年多,主要为执行工作,执行档案清理及各项专项审判工作。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奖金津贴支出92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1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万元,其他队个人和家庭支出5.6万元,其他6.9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2万元,比上年减少167万元,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部分2018年由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付,而转移支付资金目前尚未到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万元,占44%,减少原因是2018年仁寿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车辆购置除年初预算外,大部分的支出主要由中央转移支付支出(2018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目前尚未到位,所以通过转移支付列支的部分未列预算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3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19.5万元,占56%,比上年增加0.1万元,增长0.5%,增加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仁寿县人民法院无因公出国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车辆运行维护,保险,过路过桥费用等支出。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22辆,保有量为22辆。  

公务接待费19.5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5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法院,对口单位及案件协调等。仁寿县人民法院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00余批次,2000余人次。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仁寿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9万元,比上年增加325.07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财政提高了保障能力,增加了运行经费。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单位政府采购计划141.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14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48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06万元,固定资产3768万元,其中:房屋35997.03平方米,价值1815万元,共有车辆22辆,价值340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613万元。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仁寿县人民法院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仁寿县人民法院无资产收益。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 2 个,涉及预算153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37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钟祥法庭建设项目  

2中型审判庭,档案室及涉案物品场所项目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以上两个项目均在建设中。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附件【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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