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仁寿县粮食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粮食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粮食局,为县委或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 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2.贯彻执行专项粮油管理制度。
(二)机构设置
县粮食局共有机构1个,下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
粮食局总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其他事业编制2名。在职人员17名,其中:公务员14名、机关工勤人员3名。临聘人员2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仁寿县粮食局部门预算包括:仁寿县粮食局部门本级预算。
纳入仁寿县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县粮食局(本级) |
? |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1058.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0.37万元,减少13.87%,支出1058.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0.37万元,减少13.87%。结余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建设资金。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58.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8.31万元,占100%。与2017年预算收入相比减少了170.37万元,减少13.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建设资金。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5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31万元,占23.56%,比上年增加27.6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项目支出809.00万元,占76.44%,比上年减少19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建设资金。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58.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0.37万元,减少13.8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项目建设资金;二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财政拨款支出1058.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0.37万元,减少13.87%。其中:基本支出 249.31万元,项目支出809.0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项目建设资金;二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58.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0.37万元,减少13.8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项目建设资金;二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医疗卫生支出31.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4.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行政运行经费191.3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的日常支出;其他粮油事务支出800.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助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76.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7万元,项目支出809.0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粮食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粮食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2017年末没有结转结余。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8万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其中,2018年县粮食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及相关支出,预算经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2018年仁寿县粮食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共预算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7.8万元,较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国内公务接待978人次。2018年仁寿县粮食局无公务车,因此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仁寿县粮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50万元,比上年减少8.01万元,减少13.2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在职人员等。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六、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粮食局2018年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85.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万元,固定资产83.53万元,其中:房屋703平方米,价值6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9.53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仁寿县粮食局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8年度,粮食局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09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我单位下属差额事业单位仁寿县公园管理处在编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单位部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本级)在编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仁寿县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本级)基本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本级)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是指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作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用于市政设施、路灯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是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就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是指用于市政设施维护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是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城市路灯电费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