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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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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年11月07日 刘向东 黑龙滩管委会
 索 引 号 1040817433/2019-660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11-07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仁寿县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仁寿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立仁寿县民政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优抚救助,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及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2.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3.核灾查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工作。  

4.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  

5.基层政权、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6.敬老院管理工作。  

7.慈善捐赠管理及慈善救助工作。  

8.福利事业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仁寿县民政局构设置8个预算单位。其中下属单位7个。包括6个全额拨款单位。分别是:仁寿县烈士陵园管理所、仁寿县救助管理站、仁寿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仁寿县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仁寿县民政福利管理中心、仁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个差额拨款单位是仁寿县殡仪馆。局机关公务运行车辆2辆,福利管理中心公务运行车辆1辆。  

仁寿县民政局机关内设机构由5股1室组成。分别是办公室、社会事务股、救灾救济股、福利股、优抚安置股、社会救助股。  

(三)年末编制情况和实有人数情况  

2017年年末仁寿县民政局编制79人、在职职工76人,其中:机关公务员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遗属14人,代管退休20人。在职公务员19人,在职工勤人员1人;烈士陵园管理所编制2人,在职人员2人;救助管理站编制11人,在职人员11人;福利管理中心编制11人,在职人员10人;殡仪馆编制16人,在职人员16人;军队离退休所编制5人,在职人员5人;社会救助中心编制4人,在职人员4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仁寿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县民政局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仁寿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仁寿县民政局本级  


2  

仁寿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3  

仁寿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4  

仁寿县救助管理站  


5  

仁寿县社会救助管理中心  


6  

仁寿县殡仪馆  


7  

仁寿县民政局福利管理中心  


8  

仁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12429.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36.57万元,增长68.1%,支出12429.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36.57万元,增长68.1%,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敬老院适老化改扩建,敬老院消防设施建设,地名标识等项目。  

与预算相比增加了10554.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主要是基本支出,在执行中增加项目经费。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429.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29.9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7802万元,占62.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无上年相比增加5036.5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敬老院适化老改扩建,敬老院消防设施建设。  

与预算相比增加了10554.12万元。主要增加的是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退役士兵安置、军休人员供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优抚医疗等项目。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42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7.48万元,占13.2%;项目支出10782.5万元,占8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438.31万元,增加3.6%。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4598.26万元,增加7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敬老院适化老改扩建,敬老院消防设施建设。  

与预算相比基本支出增加835.5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718.53万元。主要增加的是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退役士兵安置、军休人员供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优抚医疗等项目。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429.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36.57万元,增长68.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敬老院适老化改扩建,敬老院消防设施建设,地名标识等项目。财政拨款支出12429.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36.57万元,增长68.1%。其中:基本支出1647.48万元,项目支出10782.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敬老院适老化改扩建,敬老院消防设施建设,地名标识等项目。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无增减变化。  

与预算相比增加了10554.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基本支出,在执行中增加项目经费。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0.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67.51万元,增长5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退役士兵安置、军休人员供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优抚医疗等项目。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其他国防动员支出265万元,行政运行293.6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2.24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86.6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48.13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60.0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7.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3万元,死亡抚恤130.73万元,退役士兵安置1666.02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428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128.61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161.16万元,殡葬812.55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643.13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440.78万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589万元,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185.95万元,临时救助支出498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33.2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2.9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1.56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38.45万元其他扶贫支出4万元,住房公积金55.6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792.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8.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90.8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69.07万元。  

与预算相比增加9485.06万元。主要增加的是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退役士兵安置、军休人员供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优抚医疗等项目。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9.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1.17万元,增长6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9.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1.17万元,增长6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与预算相比增加1069.05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9.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1.17万元,增6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65万元,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04.0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24.05万元。  

与预算相比增加1069.05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1.55万元,比上年减少5.52万元,降低11.7%,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占33.6%,减少4.8万元,降低25.5%,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27.55万元,占66.4%,比上年增减少0.45万元,降低1.6%,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仁寿县民政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27.55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55万元,主要是主要是上级部门各项检查,优抚安置,敬老院管理,低保工作,未成年人保护交流学习。国内公务接待133批次,1870人次。  

与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仁寿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7.46万元,比上年增加438.29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临时生活救助和军休人员经费。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六、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民政局政府采购计划53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1.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31.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6.39万元;实际采购1086.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1.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31.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1.14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251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01.56万元,固定资产1011.13万元,其中:房屋5315.23(平方米),价值614.98万元,共有车辆9辆,价值169.52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属单位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26.63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仁寿县民政局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04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04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04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782.5万元。其中:其他国防动员支出26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2.24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86.6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48.13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35.72万元;死亡抚恤130.73万元;退役士兵安置支出1666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161.16万元;殡葬支出646.72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1548.96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44.08万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589万元;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185.95万元;临时生活救助支出498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96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38.45万元;其他扶贫支出4万元。  

2017年部门项目政府性基金支出1069.06万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65万元;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04.06万元。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2个,并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预算1796.0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796.05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 2016年80-99岁高龄老人生活补助  

2017年9月19日,县财政局绩效评价组对2016年80-99岁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发现:申报人数大于实际拨付数和基层数据不完整,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的问题,建议加强80-99周岁无固定收入的高龄老人基础数据的整理、收集工作。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县级配套资金  

经检查,未发现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确认2016年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该项目严格按照县政府批文资金管理要求支付执行,做到资金专款专用。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年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2017年仁寿县民政局决算公开表(新).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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