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仁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眉委办〔2010〕80号)精神, 设立仁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简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有:
1. 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负责全县工业结构调整。
2. 监督检查国家产业政策在工业企业、信息产业和无线电行业中的执行情况。
3. 负责全县经济运行调节、监测。
4. 培育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主导产业,推进工业产业集群发展,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和申报。
5. 全县工业投资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措施,协调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
6.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7.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及成品油经营颁证换证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
(二)机构情况:县经信局共有机构1个,下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人员情况:共有66人。其中:在职人员32人(工业经合中心新增7人),退休人员19人(减少1人),遗属人员2人(减少2人),经信系统解放初期老干部14人,聘用人员2人,公益性岗位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仁寿县经信局部门决算包括:仁寿县经信局部门本级决算、县经济合作中心决算。
纳入仁寿县经信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本机(本级) |
? |
2 |
仁寿县经济合作中心 |
? |
? |
? |
? |
? |
? |
? |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6365.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31.76万元,增加70.4%,支出6365.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31.76万元,增加70.4%,2017年无结余,增减主要原因:新增县工业经济合作中心、用于工业经济运行应急与要素保障资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仁寿县经信局年初预算收入总额为6365.71万元,2017年仁寿县经信局决算支出总额为6365.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2.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7万元。
无其他说明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365.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65.71万元,占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县工业经济合作中心、用于工业经济运行应急与要素保障资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仁寿县经信局年初预算收入总额为6365.71万元,2017年仁寿县经信局决算支出总额为6365.71万元。
无其他说明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36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01万元,占8.1%,比上年440.7万元增加16.4%;项目支出5852.7万元,占91.9%,比上年3293.2万元增加77.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县工业经济合作中心、用于工业经济运行应急与要素保障资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仁寿县经信局年初预算收入总额为6365.71万元,2017年仁寿县经信局决算支出总额为6365.71万元。
无其他说明情况。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365.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65.71万元,增加70.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县工业经济合作中心、用于工业经济运行应急与要素保障资金。财政拨款支出6365.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31.76万元,增加70.4%。其中:基本支出513.01万元,项目支出5852.7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县工业经济合作中心、用于工业经济运行应急与要素保障资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仁寿县经信局年初预算收入总额为6365.71万元,2017年仁寿县经信局决算支出总额为6365.71万元。
无其他说明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65.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31.76万元,增加70.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县工业经济合作中心、用于工业经济运行应急与要素保障资金。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2.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7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318.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5.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94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297.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1.64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仁寿县经信局年初预算收入总额为6365.71万元,2017年仁寿县经信局决算支出总额为6365.71万元。
无其他说明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2.9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开门红”奖补助资金、工业企业贷款补贴、信利项目咨询费,解决越峰瓷业遗留问题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2.9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开门红”奖补助资金、工业企业贷款补贴、信利项目咨询费,支解决越峰瓷业遗留问题资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仁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额为712.9万元,2017年仁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决算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为712.9万元。
无其他说明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2.9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开门红”奖补助资金、工业企业贷款补贴、信利项目咨询费,支解决越峰瓷业遗留问题资金。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城乡社区支出712.9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仁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额为712.9万元,2017年仁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决算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为712.9万元。
无其他说明情况。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2017年无结转结余。
无其他说明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6.72万元,比上年减少7.98万元,降低23%,减少原因是2016年车改,我局报废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2,与上年减少52.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19.6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工业招商、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3批次,2450人,共计支出19.6万。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2万元。主要用于工业运行、要素保障、安全节能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26.72万元,与决算基本持平。
无其他说明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仁寿县经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54万元,比上年增加224.8万元,增长208%。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六、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经信局政府采购计划18.78万元,其中:实际采购2.46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02.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02.62万元,其中:房屋192(平方米),价值57.66元,共有车辆1辆,价值16.26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8.7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仁寿县经信局无国有资产收益。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个,项目名称2016年工业经济“开门红”补助项目,项目资金29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