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年末编制情况、实有人数情况等。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县委、县政府《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仁寿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设立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城市管理规划、计划,起草并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公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8、负责编制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规划及技术规范,报县规委会批准后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户外乱设置、张贴、悬挂广告的查处。
9、负责指导和行使全县乡镇场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具体行使事项县政府另行发文确定)。
10、承担原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三定”方案中明确的所有行政管理职能。
1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共有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城市管理股、财务股),下属事业单位6个(仁寿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仁寿县风景园林管理局、仁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仁寿县市政管理所、仁寿县路灯管理所、仁寿县公园管理处)。。
(三)年末编制及实有人数情况
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年末总编制141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其他事业编制128名。年末实有人数1631人,其中:公务员12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其他事业人员110人;临聘人员1503人;遗属人员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包括: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本级决算、所属6个事业单位决算等。
纳入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本级) |
? |
2 |
仁寿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
? |
3 |
仁寿县风景园林管理局 |
? |
4 |
仁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
? |
5 |
仁寿县市政管理所 |
? |
6 |
仁寿县路灯管理所 |
? |
7 |
仁寿县公园管理处 |
? |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10872.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47.39万元,增长17.86%,支出10872.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47.39万元,增长17.86%,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收支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仁寿县城区建成面积增加,移交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管理面积增加,管理费用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872.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72.2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2016年决算比增加1647.36万元,增加17.86%,增加原因是:仁寿县城区建成面积增加,移交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管理面积增加,管理费用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合计1087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7.02万元,占52.22%;项目支出5195.24万元,占47.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与2016年决算比增加1647.36万元,增加17.86%,增加原因是:仁寿县城区建成面积增加,移交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管理面积增加,管理费用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872.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47.39万元,增长17.86%。财政拨款支出10872.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47.39万元,增长17.86%。其中:基本支出5677.02万元,项目支出5195.2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仁寿县城区建成面积增加,移交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管理面积增加,管理费用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6.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6.11万元,降低2.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单位日常经费开支。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城乡社区支出6922.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3万元,农林水支出6.12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987.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3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3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92.16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46.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13.50万元,增长98.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6.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13.50万元,增长98.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仁寿县城区建成面积增加,移交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管理面积增加,管理费用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46.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13.50万元,增长98.95%。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城乡社区支出3646.2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974.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672.2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3.81万元,比上年减少17.55万元,降低28.6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减少2辆公务用车,2017年10月报废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9万元,占14.13%,比上年减少15.57万元,降低71.55%,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减少2辆公务用车,2017年报废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37.62万元,占85.87%,比上年减少1.98万元,降低5%,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具体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17年10月报废公务用车一辆,2017年年末单位一般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37.62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62万元,主要是用于城市管理工作接待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用。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16批次,2660人次。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4.35万元,比上年减少275.05万元,降低6.95%,主要原因是部分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及部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费用在项目支出中支出。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计划1279.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3.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8.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8万元;实际采购1254.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8.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8.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8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580.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3.34万元,固定资产3217.29万元,其中:共有车辆92辆,价值2431.33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价值208.3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其他固定资产价值577.66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城市行政执法局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金额1636.674679万元,项目支出决算金额1636.674679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