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仁寿县政府法制办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年末编制情况、实有人数情况等。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仁府办发[2011]13号)规定,设立仁寿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2.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查及本县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件的初审、管理使用等工作。
3.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4.承办县政府行政行为听证事项。
5.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6.承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并负责依法审查涉及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文件;办理涉及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向县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7.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重大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8.根据授权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
9.承担县级各部门报送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10.牵头负责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
仁寿县政府法制办共有机构1个,下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仁寿县政府法制办总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0名、其他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6名,其中:公务员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0名、其他事业人员0名;离休人员0名;退休人员0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仁寿县政府法制办部门决算包括:仁寿县政府法制办部门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仁寿县政府法制办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法制办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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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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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116.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59万元,增长21.4%,支出116.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59万元,增长21.4%,结余0万元,与上年一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1人;行政诉讼工作经费增加;法律顾问劳务费支出增加;扶贫经费增加。
无其他说明内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6.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7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1人;行政诉讼工作经费增加;法律顾问劳务费支出增加;扶贫经费增加。
无其他说明内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1人;行政诉讼工作经费增加;法律顾问劳务费支出增加;扶贫经费增加。
无其他说明内容。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6.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59万元,增长2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1人;行政诉讼工作经费增加;法律顾问劳务费支出增加;扶贫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116.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59万元,增长21.4%。其中:基本支出116.7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1人;行政诉讼工作经费增加;法律顾问劳务费支出增加;扶贫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6.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1人;行政诉讼工作经费增加;法律顾问劳务费支出增加;扶贫经费增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无其他说明内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59万元,增长2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1人;行政诉讼工作经费增加;法律顾问劳务费支出增加;扶贫经费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10307一般公共服务法制建设支出105.7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34万元,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3.27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经济分类科目,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4.95万元,30201办公经费支出6.66万元,30202印刷费支出5.39万元,30206电费支出0.67万元,30207邮电费支出1.11万元,30211差旅费支出5.88万元,30213维修(护)费支出0.53万元,30215会议费支出0.43万元,30216培训费支出4.71万元,30226劳务费支出15.3万元,30228工会费支出1.72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8.27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2万元。
无其他说明内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无其他说明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支出0万元。
无其他说明内容。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无其他说明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37万元,比上年减少0.83万元,降低37.7%,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财政内部控制。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83万元,降低37.7%,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财政内部控制。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仁寿县法制办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1.37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行政复议、应诉所发生的费用等。仁寿县法制办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65人次。
无其他说明内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仁寿县法制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76万元,比上年增加20.59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1人;行政诉讼工作经费增加;法律顾问劳务费支出增加;扶贫经费增加。
无其他说明内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单位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无其他说明内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58.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06万元,固定资产19.72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9.72万元。
无其他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仁寿县法制办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无其他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
无其他说明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