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拟订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计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辖区内涉及饮用水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变更、延续备案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增补目录;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0、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1、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2、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3、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加强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指导。
14、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县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15、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干部保健委员会、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献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1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挂信访办、应急办牌子)。
2、规划财务与信息股。
3、政策法规股(挂行政许可股牌子)。
4、疾病预防控制股(挂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监测股牌子)。
5、基层卫生股(挂仁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中心牌子)。
6、妇幼健康服务股。
7、医政医管股。
8、中医股。
9、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
10、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股。
11、宣传与科技教育股。
12、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
13、人事股。
14、监察内审股。
(三)人员情况
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下属单位2017年编制人数3368人,实有在编职工3130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1人,事业编制职工3052人、离休人员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下属单位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共计75所。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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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仁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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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仁寿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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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仁寿县急救指挥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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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仁寿县计划生育指导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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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仁寿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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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仁寿县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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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仁寿县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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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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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仁寿县卫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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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仁寿县骨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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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仁寿县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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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仁寿县宝飞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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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仁寿县慈航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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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仁寿县富加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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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仁寿县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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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仁寿县汪洋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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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仁寿县钟祥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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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仁寿县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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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仁寿县清水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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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仁寿县宝马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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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仁寿县龙马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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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仁寿县北斗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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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仁寿县始建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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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仁寿县松峰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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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仁寿县满井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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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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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仁寿县洪峰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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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仁寿县彰加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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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仁寿县龙正中心卫生院 |
? |
31 |
仁寿县涂家乡卫生院 |
? |
32 |
仁寿县禾加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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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仁寿县双堡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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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仁寿县河口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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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仁寿县板桥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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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仁寿县新店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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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仁寿县中农镇卫生院 |
? |
38 |
仁寿县合兴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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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仁寿县天峨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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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仁寿县黑龙滩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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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仁寿县文宫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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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仁寿县珠嘉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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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仁寿县四公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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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仁寿县曹家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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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仁寿县里仁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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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仁寿县文林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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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仁寿县鸭池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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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仁寿县禄加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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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仁寿县兴盛镇卫生院 |
? |
50 |
仁寿县观寺镇卫生院 |
? |
51 |
仁寿县景贤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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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仁寿县中岗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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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仁寿县鳌陵乡卫生院 |
? |
54 |
仁寿县向家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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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仁寿县古佛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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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仁寿县识经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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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仁寿县视高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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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仁寿县虞丞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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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仁寿县兆嘉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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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仁寿县藕塘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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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仁寿县大化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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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仁寿县板燕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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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仁寿县元通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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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仁寿县谢安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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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仁寿县方家镇卫生院 |
? |
66 |
仁寿县石咀乡卫生院 |
? |
67 |
仁寿县农旺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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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仁寿县青岗乡卫生院 |
? |
69 |
仁寿县城堰乡卫生院 |
? |
70 |
仁寿县高家镇卫生院 |
? |
71 |
仁寿县玉龙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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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仁寿县促进乡卫生院 |
? |
73 |
仁寿县龙桥乡卫生院 |
? |
74 |
仁寿县曲江镇卫生院 |
? |
75 |
仁寿县凤陵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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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170067.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261.27万元,增长15%,支出158683.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914.51万元,增长12%,结余1138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56.93万元,增长4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医疗收入及医疗业务成本等因素收支同步增加。
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2017年度决算收入与预算收入139607.19万元相比,增加30460.56万元,增长比率21.82%;决算支出与预算支出数136619.84万元相比,增加22063.51万元,增长比率16.15%。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0067.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14.5万元,占22.8%;事业收入129874.3万元,占76.4%;其他收入1378.95万元,占0.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基本建设及设备购置资金、医疗收入增加。
与预算相比,2017年度预算收入139607.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0617.38万元,占14.77%,事业收入116789.81万元,占83.66%,其他收入2200万元,占1.58%。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868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481.62万元,占87.9%;项目支出19201.73万元,占12.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基本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费用,及医疗业务成本增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81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25.39万元,增长10.9%。财政拨款支出3881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25.39万元,增长10.9%。其中:基本支出19612.77万元,项目支出19201.73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经费补助力度;增加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的土地款、设备款、工程款补助资金;继续对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予以补助等。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0
与预算相比,2017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20617.38万元,决算收入38814.5万元,增加88.26%。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30.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10.06万元,增长1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017年度建设项目支出。其中:
按功能分类科目,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8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2.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01.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8.22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3.34万元,行政运行555.6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5.76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47.18万元,综合医院424.68万元,中医(民族)医院123.99万元,精神病医院122.76万元,妇产医院81.12万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02.19万元,城市社区卫生机构188.03万元,乡镇卫生院6471.72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499.93万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973.50万元,卫生监督机构455.08万元,妇幼保健机构352.08万元,精神卫生机构561.4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165.0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767.82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906.04万元,其他中医药支出65.00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150.0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6.5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670.18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61.49万元,病虫害控制35.0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4.00万元,住房公积金508.16万元,购房补贴42.00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2101.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30.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40.87万元、基本建设支出50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67.05万元、债务利息支出90万元。
与预算相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决算数37230.16万元比预算数20617.38万元增加16612.78万元,增长80.57%。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4.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4.6万元,降低23.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4.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4.6万元,降低23.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降低对县人民医院的贷款贴息补助。
与预算相比,2017年未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84.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4.6万元,降低23.4%。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城市建设支出676.6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07.74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820.77万元,债务利息支出763.57万元。
与预算相比,2017年度未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1138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56.93万元,增长49%。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53.85万元,比上年减少96.71万元,降低2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94万元,占74%,比上年减少76.15万元,降低28.7%,减少原因是2016年有购置公务用车(救护车)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64.91万元,占26%,比上年减少20.56万元,降低24%。减少原因为加大了对医疗卫生机构三公经费开支管理和控制。
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8.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94万元。2017年,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2辆。
公务接待费64.91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4.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项业务工作达标创建,迎接上级检查、项目工作验收等事项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75所单位国内公务接待823批次,7361人次。
与预算相比,2017年度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45万元,决算增加22.49万元,增加13.51%,增加原因为2017年度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疾病应急救治、创建国家、省级项目工作示范区等工作用车量增大,以及现有公务用车车龄老化所必须的维护保养费用增加等;预算公务接待费77.86万元,决算减少12.95万元,减少比率12.95%。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67万元,比上年减少146.4万元,减少61%,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中142万元支出为项目支出,2017年度无此项目开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下属单位政府采购计划7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00万元;实际采购67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0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759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054.47万元,无形资产4176.58万元,累计摊销332.1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08845.74万元,累计折旧23290.23万元,其中:房屋596816(平方米),价值60370.56万元,共有车辆82辆,价值1242.66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疫苗冷链转运专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7654.14万元。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16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60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艾滋病防治确认实验室设备采购县级配套资金
县疾控中心艾滋病防治确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严格按照项目报批程序审批和实施,并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合法进行采购、招投标和资产配置。对采购资金设置艾滋病专户进行管理,和专账核算,资金拨付按照购销合同实行进度拨付,该项目严格按照仁寿县疾控中心规章制度(财会后勤管理)进行管理,会计核算规范,绩效评价得分99.4分,总体评价较好。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