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统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7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仁寿县统计局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仁寿县统计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3.76万元,较2016年预决算下降0.9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国内公务接待48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统计执法、统计业务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仁寿县统计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6.45万元,较2016年决算下降45.8%。(截止2017年底,统计局车辆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计执法、统计业务开展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