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仁寿县清水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清水镇共有行政机构1个,下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仁寿县清水镇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仁寿县清水镇计生服务站、仁寿县清水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仁寿县清水镇农业服务中心、仁寿县清水镇宣传文化社会服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
清水镇人民政府为仁寿县所属乡镇,单位性质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级别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核定编制数为51名,其中公务员编制28名,参公编制21名(含敬老院编制和计生服务站编制),机关工勤2名。本单位现有在编在岗职工42人(其中公务员25人,机关工勤1人,参公人员16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清水镇部门决算包括清水镇人民政府本级决算。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清水镇部门决算包括:清水镇本级部门决算。
纳入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7906.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7.25万元,增长3%,支出7906.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7.25万元,增长3%,结余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906.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06.3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90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29万元,占13%;项目支出6870.06万元,占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906.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7.25万元,增长3%。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拆迁任务加重。财政拨款支出7906.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7.25万元,增长3%。其中:基本支出1036.29万元,项目支出6870.0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的工资增加,拆迁任务加重。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1.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7.45万元,增长1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0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0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3万元,农林水支出541.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58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539.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7.5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8.3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95.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8万元,增长1.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拆迁项目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95.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8万元,增长1.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拆迁项目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95.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8万元,增长1.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拆迁项目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城乡社区支出6495.04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6495.04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余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906.36万元,支出7906.36万元,年末无结余。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3万元,比上年增加0.7万元,降低14%,减少原因是大厉行节约,开支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0万元,占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万元,占53%,比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15%,增加原因是城乡环境力度加大,洒水车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占42%,比上年减少1万元,降低33%,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清水镇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主要用于洒水车开展城乡环境治理费用。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2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万元,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400人次。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8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拆迁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单位政府采购计划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3.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4867.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17.23万元,固定资产550.59万元,其中:房屋5210(平方米),价值451.3万元,共有车辆1辆,价值10.5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城乡环境洒水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 1个,涉及预算6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59.73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绩效评价良,垃圾处理不及时还有待改进。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