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观寺镇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第一部分观寺镇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
全镇统一设置7个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务、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人大、政协、政法、武装、群团、文书档案、机关安全保卫、目标绩效管理、后写服务等职责
(二)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计生、民政、劳动就业、医疗保障、科技文化、残疾人保护等工作
(三)综治维稳群众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稳定、防邪、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
(四)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按权限和程序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相关安全监管工作
(五)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业发展规划、统计工作、农机、农技、林业、水利、畜牧等工作
(六)财政所:主要负责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资金使用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
(七)城建项目办公室和国土规划办公室:负责城镇建设规划和城镇管理等工作。
观寺镇行政编制人数28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在职干部34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观寺镇部门决算包括:观寺镇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观寺镇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县观寺镇人民政府 |
? |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3796.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04.38万元,增长58%,增加收入的原因是:拆迁资金增加。支出3796.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04.38万元,增长58%,增加支出的原因是:拆迁资金增加。结余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无相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796.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6.4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增加主要原因是:主要增加了拆迁资金。
无相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79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5.98万元,占21.49%;项目支出2980.5万元,占7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拆迁资金增加。
无相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96.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04.38万元,增长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拆迁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3796.48万元,与上年相比,2204.38万元,增长58%。其中:基本支出815.98万元,项目支出2980.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拆迁经费增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无相关说明内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18万元,降低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67万元,占30%;公共安全支出7.5万元,占0.7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63万元,占0.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37万元,占18.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万元,占31%;农林水支出414.75万元,占42.7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占0.3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12万元,占0.84%;住房保障支出23.4万元,占2.41%。
按经济分类科目,人员经费670.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1.94万元、津贴补贴132.95万元、奖金5.53万元、绩效工资55.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7万元、生活补助208.84万元、救济费45.63万元、住房公积金23.4万元。
公用经费145.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8.27万元、印刷费23.32万元、差旅费14.96万元、维修(护)费3.31会议费3万元、水费1.75万元、电费2.21万元、邮电费4.54万元、培训费3.68万元、公务接待费1.54万元、委托业务费5.23万元、工会经费2.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20.95万元。
无相关说明内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6.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60.57万元,增长79.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6.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60.57万元,增长79.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被征地农民支出补助增加。
无相关说明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26.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60.57万元,增长79.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增加及被征地农民支出补助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城乡社区支出2826.98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981.53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812.02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8万元;城市公共设施25.43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拆迁补偿1981.53万元;安置补助812.02成;劳务费25.4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万元。
无相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及上年均无结转结余。
无相关说明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54万元,比上年减少7.36万元,降低82.7%,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报废了,没有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减少7.36万元,降低100%,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报废,没有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1.54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0.6%,基本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1.54万元。具体是: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138人,共计支出1.54万元。
无相关说明内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观寺镇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09万元,比上年减少13.63万元,降低9.39%,减少主要原因是:政府压缩开支。
无相关说明内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单位政府采购计划52.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万元;实际采购36.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万元。
无相关说明内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985.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8.62万元,固定资产457.37万元,其中:房屋4916(平方米),价值421.75万元,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5.62万元。
无相关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观寺镇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无相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54万元,项目支出决算54万元。
无相关说明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