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隶属于仁寿县公安局。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政策法律规章等; 2、维护管理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依法纠正、处罚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4、全县机动车注册、变更登记以及驾驶员管理工作; 5、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机构情况 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属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除本级机关外,下设1个车管所和18个中队共19个部门。 (三)人员情况 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人员编制隶属于仁寿县公安局,目前有在职人员312人,其中公务员(民警)8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行政工人)4人,其他事业人员56人,聘用人员164人,退休人员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属于部门本级预算。 纳入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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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3501.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79万元,增长1.17%,支出3501.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79万元,增长1.17%,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01.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79万元,增长1.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1.27万元,占100%,与上年相比,持平;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持平;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持平;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持平。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01.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79万元,增长1.17%。其中:基本支出2859.83万元,占81.68%;与上年相比,增加430.84万元,增加17.74%,增加原因:人员增加;项目支出641.44万元,占18.32%,与上年相比,减少390.05万元,减少37.81%,减少原因:红绿灯、标志标牌等基础设施建设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持平;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01.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79万元,增长1.1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支出3501.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79万元,增长1.17%。其中:基本支出2859.83万元,项目支出641.44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1.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79万元,增长1.1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特别业务支出2509.48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641.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0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5.9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03.39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293.9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84.6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11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0万元,比上年减少96.8万元,降低49.18%,减少原因是今年上级补助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预算内通知,往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部分在转移支付中列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万元,占90%,比上年增加减少78.8万元,降低46.68%,减少原因是今年上级补助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预算内通知,往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部分在转移支付中列支;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占10%,比上年减少18万元,降低35.71%,减少原因是压缩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执法执勤业务、事故预防工作等。2019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22辆。 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具体是: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等。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国内公务接待208批次,1250人次。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5万元,比上年减少53.8万元,降低12.16%,主要原因是今年的零星项目支出未纳入预算。 六、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单位政府采购计划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62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5万元,固定资产5272万元,其中:房屋14200(平方米),价值1731万元,共有车辆22辆,价值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221万元。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641.4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41.44万元。 1.“3+3”交通事故调解经费10万元。年度目标是积极创建平安仁寿,维护全县交通秩序稳定,使交通事故处理效率提高,创建适合仁寿县情的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提高群众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满意度。 2.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60万元。年度目标是服务群众,增加财政收入,提高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3.县道安办交通整治办专项经费571.44万元。年度目标是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降低超限超载率,,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提高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满意度提高,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起到持续影响。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4(类)02(款)21(项):特别业务指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204(类)02(款)99(项):其他公安支出指反映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