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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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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局
2019年04月18日  
 索 引 号 1040817438/2021-1136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4-18
 发布机构 县经济贸易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机构改革方案》(仁委发〔20195号)和《关于〈仁寿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仁机改〔20191号),仁寿县经济贸易局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拟订促进全县工业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负责全县工业结构调整。

2.负责全县工业产业规划布局,制定和实施全县新型工业战略,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重大经济信息,指导工业企业结构调整,提出工业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调整方案。

3.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制定全县能源、通信产业发展规划,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其发展;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成品油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4.研究制定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贯彻执行工业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鼓励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

5.编制下达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工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工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意见措施,指导工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工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7.负责全县规模以上工业领域和商品流通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负责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工业类专业技术职称初级职务评审工作和中级职称申报组织工作。负责制定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

9.负责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意见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做好中小企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上报、争取工作;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10.规划竞争性行业的投资布局,指导除国家贷款以外的工业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的贷款方向,进行项目核准、登记备案和监督,纳入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总量平衡;负责制定全县工业发展基金管理和考核办法,以及日常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11.负责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及成品油经营颁证换证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指导和协调应急情况下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生产组织和调配工作。

12.负责实施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拟订、组织实施盐业产业政策等。

13.研究拟订我县商品流通、对外贸易、商业网点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商业布局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商品流通,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培育发展城乡流通,促进城乡流通一体化发展。负责全县商业中心、商业设施等管理工作。

14.拟订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指导规划现代流通业发展,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商品流通就业准入培训。参与研究起草全县商品流通的管理办法;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15.依法实施行业归口管理。负责对汽车销售、报废拆解、二手车交易等行业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民爆器材经销企业、大型流通企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县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6.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组织指导进出口企业完成进出口配额计划。

17.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负责进出口获权办理。

18.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19.牵头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指导以仁寿县名义举办或参与的境内外商贸交易会、展销会等活动。

20.负责全县经济贸易新闻发布、宣传工作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建设。

21.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加快工业和对外贸易互动关系,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等工作。

2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和人员情况

机构情:仁寿县经济贸易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共有机构2个,下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经济贸易局由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县原商务局(部分)构成,因机构改革商务局人员转文件还未出,年初预算经费暂未分离。原商务局年末人数23人,其中公务员22人,事业人员1名。原经信局年末人数25人,公务员24人,机关工人1人。仁寿县经济贸易服务中心(原县经济合作中心)年末人数9人,事业人员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仁寿县经济贸易局部门预算包括:经贸局部门本级预算、经济贸易服务中心所属单位预算。

纳入县经贸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纳入县经贸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

1

仁寿县经济贸易局化局本级

原经信局、原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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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县经济贸易服务中心

原县经济合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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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10771.32万元,与上年1259.08相比,增加9512.24万元,增长755.49%,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将执行中下达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短平快项目、企业上市奖励、申规入统奖励、研发创新奖励、家政服务专项资金和品牌推广专项;二是新增远程物流发展专项资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771.32万元,与上年1259.08相比,增加9512.24万元,增长755.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71.32万元,占100%;与上年相比,增加9512.24万元,增加755.49%,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将执行下中下达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短平快项目、企业上市奖励、申规入统奖励、研发创新奖励、家政服务专项资金和品牌推广专项;二是新增远程物流发展专项资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771.32万元,与上年1259.08相比,增加9512.24万元,增长755.49%,其中:基本支出732.3万元,占6.8%;项目支出10040万元,占93.2%;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将执行下中下达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短平快项目、企业上市奖励、申规入统奖励、研发创新奖励、家政服务专项资金和品牌推广专项;二是新增远程物流发展专项资金。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771.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512.24万元,增长755.49%。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将执行下中下达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短平快项目、企业上市奖励、申规入统奖励、研发创新奖励、家政服务专项资金和品牌推广专项;二是新增远程物流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支出10771.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512.24万元,增长755.49%。其中:基本支出732.3万元,占6.8%;项目支出10040万元,占93.2%;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将执行下中下达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短平快项目、企业上市奖励、申规入统奖励、研发创新奖励、家政服务专项资金和品牌推广专项;二是新增远程物流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5.32万元。1059.08与上年相比,增加246.24万元,增加23.25%。增加主要原因是:将执行中下达的项目纳入年初预算。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51.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纳单位承担部分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145.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位承担部分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547.76万元(原商务局234.6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274.53万元(原商务局224.53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315万元(原商务局179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480万元(原商务局220万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8091万元(原商务局8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52万元(原商务局50.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66万元,增长4633%。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将执行下中下达项目纳入预算,短平快项目、企业上市奖励、申规入统奖励、研发创新奖励、家政服务专项资金和品牌推广专项;二是新增远程物流发展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66万元,增长4633%。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将执行下中下达项目纳入预算,短平快项目、企业上市奖励、申规入统奖励、研发创新奖励、家政服务专项资金和品牌推广专项;二是新增远程物流发展专项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66万元,增长4633%。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将执行下中下达项目纳入预算,短平快项目、企业上市奖励、申规入统奖励、研发创新奖励、家政服务专项资金和品牌推广专项;二是新增远程物流发展专项资金。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其他国有徒弟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466万元。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万元(原商务局7万元),比上年减少19万元,降低45.23%,减少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减少16万元,减少了100%,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23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3万元,降低11.54%,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仁寿县经济贸易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万元(原商务局7万元),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县经济贸易中心(原经济合作中心)公务接待费80万元,比上年增加21.17万元,增加33.72%,增加原因是项目招商任务增加,主要用于全县重大项目招商接待开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县经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2.31万元,比上年减少35.18万元,降低7.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经贸局政府采购计划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资产总计1037.57万元(原商务局744.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5.39万元(原商务局576.97万元),固定资产292.18万元(原商务局167.31万元),其中:房屋972.24平方米(原商务局781.95平方米),价值160.76万元,共有车辆2辆(原商务局2辆),价值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87.82万元。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县经贸局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详情见附件十四。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1(类)04(款)01(项)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1(类)04(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对其他项目支出。

201(类)04(款)50(项)事业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1(类)04(款)99(项)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201(类)13(款)01(项)行政运行(商贸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1(类)13(款)08(项)招商引资:指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6(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商业流通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6(类)02(款)99(项)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16(类)99(款)99(项)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商业服务业方面的支出;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指反映上述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仁寿县经济贸易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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