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仁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仁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工作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政策。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遗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机构构成。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政策法规与权益维护股,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与褒扬股。规划财务股。下属单位包括仁寿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仁寿县军休所和仁寿县烈士陵园,下属单位纳入机关统一预算。有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正在审批中。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仁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本级预算、仁寿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所属单位军休所和烈士陵园预算。
纳入仁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 |
2 |
仁寿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 |
3 |
仁寿县军休所 |
? |
4 |
仁寿县烈士陵园 |
? |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98.1737万元,由于本单位属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与上年相比,增加98.1737万元,增长100%,支出98.17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1737万元,增长100%,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8.1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1737万元,占100%;本单位无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8.1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1737万元,占91.85%;项目支出8万元,占8.1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8.17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1737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其中:基本支出90.1737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军休人员、军转干、优抚人员等经费在执行中下达,此预算不包括上述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17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1737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民政管理事务(科目调整修改中)支出29.174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5938万元,退役安置支出46.015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3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563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76.038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1356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预)算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9年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万元,主要是各级来人接待等。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300人次。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本单位新组建,暂无车辆。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仁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1737万元,比上年增加90.1737万元,增加10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计划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本单位属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在国资部门指导下,资产划拨执行中。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8(类)02(款)02(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8(类)02(款)99(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类)09(款)03(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210(类)11(款)02(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1(类)02(款)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