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人民法院
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仁寿县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仁委办【2002】54号文件“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规定,设立仁寿县人民法院,为县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的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执行本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应当执行的事项,执行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行政机关的法律文书,以及仲裁机关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的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等。
2.通过审判、执行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卫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服务于经济建设,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
仁寿县人民法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我单位共有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装科、审管办、审监庭、监察室、政工科、法警队。业务庭包括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刑庭。派出法庭7个,包括龙马、龙正、富加、钟祥、汪洋、视高、文宫法庭。
2.人员情况
仁寿县人民法院总编制152名,其中:行政编制14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4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仁寿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仁寿县人民法院部门本级预算、所属单位预算等。
纳入仁寿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县人民法院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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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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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25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1万元,增长26%,支出25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1万元,增长26%,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无增减变化。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9万元,占85.2%;项目支出382万元,占1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无增减变化。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1万元,增长2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案件增加财政进行了更多保障。财政拨款支出25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1万元,增长26%。其中:基本支出2189万元,项目支出382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运行经费增加,案件增多经费增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1万元,增长2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案件的增多增加了经费使用,执行档案清理及各项专项审判工作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公共安全支出17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40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2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68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67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工资福利支出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运行费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5万元,比上年增加129.8万元,增长39.9%,增加(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部分2018年由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付,而转移支付资金目前尚未到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万元,占90%,比上年增加134.3万元,增长85%,增加2018年由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付,而转移支付资金目前尚未到位;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占10%,比上年减少4.5万元,降低23%,减少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及批次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仁寿县人民法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车辆运行维护,保险,过路过桥费用等支出。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22辆,保有量为22辆。
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法院,对口单位及案件协调等。仁寿县人民法院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00余批次,2000余人次。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仁寿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9万元,比上年增加300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单位人数增加使得单位运行费用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六、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计划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48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06万元,固定资产3768万元,其中:房屋35997.03平方米,价值1815万元,共有车辆22辆,价值340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613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仁寿县人民法院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1(类)03(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1(类)03(款)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1(类)29(款)01(项):指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