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观寺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观寺镇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年末编制情况、实有人数情况等。
(一)主要职能
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全镇统一设置7个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务、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人大、政协、政法、武装、群团、文书档案、机关安全保卫、目标绩效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2.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计生、民政、劳动就业、医疗保障、科技文化、残疾人保护等工作。
3.综治维稳群众办公室: 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稳定、防邪、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
4.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按权限和程序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相关安全监管工作。
5.农业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农业发展规划、统计工作、农机、农技、林业、水利、畜牧等工作。
6.财政所: 主要负责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资金使用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
7.城建项目办公室和国土规划办公室:主要负责城镇建设规划和城镇管理等工作。
(三)编制人员情况
2018年年底观寺镇总编制48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0名、其他事业编制20名、机关工勤2名。实际在职人员51名,其中:公务员27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0名、其他事业人员22名、机关工勤2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观寺镇部门预算包括:观寺镇部门本级预算等。
纳入观寺镇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县观寺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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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1135.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7.35万元,增长27.84%。支出1135.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7.35万元,增长27.84%,结余0万元。增加预算的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五保提标、城乡环境预算增加、重点工作考核经费增加等。
无其他相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3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5.9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五保提标、城乡环境预算增加、重点工作考核经费增加等。
无其他相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3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9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五保提标、城乡环境预算增加、重点工作考核经费增加等。
无其他相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35.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7.35万元,增长27.84%。增加预算的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五保提标、城乡环境预算增加、重点工作考核经费增加等。财政拨款支出1135.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7.35万元,增长27.84%。其中:基本支出1135.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五保提标、城乡环境预算增加、重点工作考核经费增加等。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无其他相关说明内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5.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7.35万元,增长27.84%。增加预算的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五保提标、城乡环境预算增加、重点工作考核经费增加等。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1.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6万元,农林水支出392.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7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78.6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49.2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2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6.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9.26万元。
无其他相关说明内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无其他相关说明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支出0万元。
无其他相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及上年均无结转结余。
无其他相关说明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降低22.22%,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占57.14%,比上年减少4万元,降低33.33%,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占42.86%,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观寺镇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维修、油料等。2019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6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万元,主要是用于来宾单位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观寺镇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600人次。
无其他相关说明内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观寺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万元,比上年减少19.2万元,减少16.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无相关说明内容。
六、政府采购情况
观寺镇政府采购计划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万元。
无其他相关说明内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898.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8.17万元,固定资产474.88万元,其中:房屋2917平方米,价值395.01万元,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79.87万元。
无其他相关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观寺镇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无相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无其他相关说明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类)01(款)08(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201(类)03(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1(类)03(款)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1(类)29(款)01(项):指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1(类)29(款)99(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物方面的支出。
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类)08(款)05(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08(类)10(款)01(项):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8(类)21(款)02(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土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2(类)05(款)01(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13(类)07(款)05(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21(类)02(款)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积金。
无其他相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