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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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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30日  
 索 引 号 1040817447/2021-1136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10-30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18年度 

四川省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年末编制情况、实有人数情况等。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统筹衔接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林地的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实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承担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规划管理和规划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和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四)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十五)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组织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十七)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定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十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负责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等林业工程。

(二十)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二十一)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二)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二十三)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并接受督察。组织、协调、实施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违法案件。

(二十五)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贯彻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二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八)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细化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2016年国土资源管理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纳入年终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核,严守耕地红线,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343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95329公顷;积极开展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大力推进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实现全县耕地动态占补平衡,今年度重点推进松峰、景贤土地整理项目,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9400亩,实现新增耕地1800亩。

二、结合发展空间布局合理规划调整用地计划。

认真筹备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结合“十三五”规划和县域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要求,适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统筹作用,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重大项目发展。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县新增规划建设用地指标1150亩,结合县域工业、民生工程等项目用地情况,及时拟定规划调整方案,并结合重点项目规划,组件一批有条件建设区调整方案进行上报。

三、积极对上争取指标,保障发展用地需求。

通过对上指标争取和对外指标购买,做好土地报批工作,全力保障信利项目、黑龙滩中铁国旅、远程物流、天府花海园区核心景观项目、向家空港经济开发起步区、中德制造学院等重大产业项目发展需要。今年度,已完成9个批次建设用地组件上报工作,共计4592.8065亩,购买指标报征31314.1745亩,已取得指标7326.5585亩。加快推进“双挂钩”项目,有效破解建设用地瓶颈,积极争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提升土地保障能力,今年重点推进黑龙滩双挂钩项目3个,完成复垦规模1200亩,并结合土坯房改造争取完成9个项目立项工作,力争实现3600亩复垦指标。

四、加大土地经营力度,提升区域品质发展。

一方面,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按照“保重点、保当期、促落实”原则,扎实开展高质量精准用地保障工作;另一方面,科学制定土地出让计划,准确把握土地市场规律,合理确定供地规模、结构、布局、时序,坚持净地出让、公开出让、有底价出让,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充分发挥土地市场功能。今年到目前,共出让土地64宗,面积4767.41亩,总价款1071030.14万元,重点保障了信利、中铁文旅、万科等项目供地。

五、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确保可持续发展。

加强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大力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对已完成验收的2840亩复垦土地再次投入使用,准备实施10000亩工矿废弃地立项工作;对收储闲置低效用地,积极争取开展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加快探索未利用地开发利用新模式,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促进土地二次开发,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六、依法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加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拆迁安置相关政策精神,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严格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合理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今年到目前,共完成征地19056.5亩,安置16054779人。

七、强化地灾防治,确保安全度汛。

加强日常隐患点巡排查。及时编制应急预案,落实专人加强对隐患点的24小时监测,严格值班值守,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强化避险搬迁与工程治理,确保受威胁群众及时转移避让。2018年,我县共核实隐患928处,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542处(汛前241处、汛期新增301处),涉及54个乡镇158行政村,威胁15195870人。通过搬迁和治理,目前消除隐患397处,解决了7712556人后顾之忧,

八、开展专项整治,巩固环保成果。

结合环保督查,通过采取停产整顿、裸土覆盖、安装环保设备等措施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实施环保整治,推进矿山企业排查再梳理。开展机砖行业和砂石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改善企业换寂静,促进砖瓦砂石行业健康发展。

九、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提升法治意识。

依托卫片执法检查和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热线以及国土资源动态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用地行为,规范全县用地秩序,确保更加平等公正。今年通过三级联动网格化管理的动态巡查机制,共开展动态巡查760次、发现违法行为69件,拆除非法建(构)筑物126884平方米,下发停工通知书112份,立案调查2宗,有效遏制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二、构设置

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包含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及9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执法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寿县林业局、仁寿县统征中心、文林国土所、国有林场、仁寿县城乡规划局、规划信息中心、仁寿县森林公安。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行政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法规监察股(纪检监察室)、耕地保护规划股、土地利用管理股、地籍地政管理股(行政许可股)、地质矿产管理股(安全生产管理股)。

纳入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仁寿县林业局

2.仁寿县城乡规划局

3.仁寿县国土资源执法大队

4.仁寿县城乡规划信息中心

5.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6.仁寿县森林公安

7.仁寿县土地统一征用整理中心

8.仁寿县文林国土资源所

9.仁寿县国有林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36198.87万元。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2499.58万元,增长600%。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指标款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3619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53.88万元,占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744.99万元,占9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3619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8.87万元,占1.6%;项目支出232229.99万元,占9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6198.87万元。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2499.58万元,增长600%。主要变动原因是国土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流转指标款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53.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99.93万元,增长13%。主要变动原因是行政事业类项目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53.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3.17万元,占3.84%;医疗卫生支出170.09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184.29万元,占1.95%;节能环保支出9.5万元,占0.1%;城乡社区支出554.66万元,占5.87%;农林水支出4473.74万元,占47.3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698.43万元,占39.12%(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453.88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4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4.37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75.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救助(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554.6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96.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66.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支出决算为1254.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70.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49.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94.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97.75万元,完成预算1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1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803.2万元,完成预算1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64.19万元,完成预算1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95.69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防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84.29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68.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77.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91.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3.97万元,完成预算82.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61万元,占3.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37万元,占47.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99万元,占48.94%。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3.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3.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上级安排出国考察。

开支内容包括:住宿费0.48万元、伙食费和公杂费0.48万元、国际旅费(成都/东京往返机票经济舱)2.56万元,其他费用(签证费0.08万元,保险费0.02万元)0.1万元。团组名称:赴日本经贸洽谈团

出访地点:日本

取得成效:此次出访拟招引日本在医疗、健康、养老服务等世界一流的规划设计、投资企业,推进了黑龙滩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37万元,完成预算79.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7.8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森林巡查增加车辆使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18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37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排查、国土执法、林业巡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99万元,完成预算79.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1.54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75批次,57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5.9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卫片执法、土地开发利用等接待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5.99万元,主要用于卫片执法、土地开发利用等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26744.9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1.74 万元,比2017年增加228.36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9.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4.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4.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土地评估、征地报件、城市规划设计等工作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9.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归垫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会顶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一级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监督(项)指: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指:反映病虫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指:反映用于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籍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2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地质灾害防治,放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防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附件 

附件1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二)机构职能。

(三)人员概况。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包括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二)存在问题。

(三)改进建议。

附件2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实施方案情况(包括选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基础数据表等情况)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政策依据和政策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合理性)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规范性)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公平性、资金使用效率、受益群体满意度等)。

三、存在主要问题

四、相关措施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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