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9627.51万元、支出9627.5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各减少1379.9万元,下降12.53%。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农村人畜饮水项目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62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06.89万元,占7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0.62万元,占29.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62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65万元,占11.20%;项目支出8549.86万元,占8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9627.5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减少1379.9万元,下降12.53%。本部门支出总计9627.5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农村人畜饮水项目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6.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4.43万元,增加0.8%。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07万元,比2017年增加47.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64万元,比2017年增加11.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40万元,增加92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0万元;比2017年增加590万元;农林水支出4970.13万元,比往年减少153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04万元,比2017年减少8.02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81.58万元,比2017年增加302.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42万元,比2017年增加159.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16万元,与2017年持平。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调增,公车改革后其他交通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6.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08万元,占1.7%;医疗卫生支出40.64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44.04万元,占0.6%;节能环保(类)支出1040万元,占15.4%,城乡社区支出590万元,占8.6%,农林水支(类)支出4970.13万元,占73.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806.8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支出决算为64.63万元,完成预算100%,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支出决算为6.29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就业补助07(款)公益性岗位补贴05(项):支出决算为21.79万元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支出决算为29.36万元,完成预算100%,合计支出122.0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细化预算。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支出决算为13.54万元,完成预算100%,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100%,合计40.64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细化预算。
3.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污染防治03(款)水体02(项):支出决算为10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细化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项):支出决算为5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细化预算
5.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01(款)防灾救灾19(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01(款)其他农业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30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决算为425.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04(项):支出决算为444.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防汛14(项):支出决算为353.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农田水利16(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农村人畜饮水35(项):支出决算为3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213(类)03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219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213(类)其他农林水支出99(款)其他农林水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合计支出决算数为4970.1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细化预算。
6.住房改革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为44.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压缩公业务费开支,按政策兑付职工福利,按计划投资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细化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7.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2.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44.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39万元,完成预算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压缩公业务费开支,按政策兑付职工福利,严格执行细化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69万元,占5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7万元,占44.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9万元,完成预算8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99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车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6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污水处理建设项目、防汛抗旱工作、应急抢险工作、河长制工作、水土保持、中小河流域项目工作(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7万元,完成预算8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78万元,下降0.45%。主要原因严格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同时减少水产基层农技推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等工作接待。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接待。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16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6.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球溪河流域PPP项目1.5万、水土保持工作0.3万、水产禁渔工作0.8万、全域污水处理建设7万、河长工作5.1万、调研污水处理工作2万。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820.6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水务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清河行动项目”“脱贫摘帽安全饮水加压站项目”“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清河行动项目清除了部分河道河面漂浮物、河底淤积物、河道行洪障碍物、河岸垃圾物,基本实现大部分河岸河面清洁、河底无淤积、河道无障碍的绩效目标,但河道常态化保洁工作仍然艰巨,部分河流水质改善缓慢,离水质目标差距较大。脱贫摘帽安全饮水加压站项目有效解决了居民生活用水困难问题,提高了居民的卫生水平和健康水平,有效地保护水资源,由于项目处于供水末端,在夏季或用水高峰期,部分用户存在水压不足的问题。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在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上监测预警山洪灾害的发生,提前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能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达到绩效目标,最大限度发挥水利建设资金的社会效益,项目所在地受益群众普遍满意。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清河行动项目”“脱贫摘帽安全饮水加压站项目”“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清河行动项目全年预算数1033万元,执行数为10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清除了部分河道河面漂浮物、河底淤积物、河道行洪障碍物、河岸垃圾物,基本实现大部分河岸河面清洁、河底无淤积、河道无障碍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1)资金管理使用缺乏有力监管,对乡镇清河资金使用情况了解督促不够,个别乡镇资金使用情况较差,洪峰水库20万元清河补助中有9.72万元用于未纳入县级河长制范围但又急需清理整治的其余21座县管水库。(2)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方河道上下游、左右岸责任不清,乡镇互相推诿,影响河道的清理整治。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水务局定期收集各乡镇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建议在县财政安排清河行动补助资金总额限额内,将全县所有县管水库的清理整治纳入县清河行动水库整治资金由水务局统筹安排使用。(2)压实责任。请水务局进一步明确河道上下游区域清理整治责任主体,杜绝推诿扯疲。
2.脱贫摘帽安全饮水加压站项目全年预算数1928万元,执行数为19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居民生活用水困难问题提高了居民的卫生水平和健康水平,有效地保护水资源。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夏季或用水高峰期,部分用户存在水压不足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对供水主管网进行升级改造,保证供水末端的水量和水压。
3.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全年预算数44.83万元,执行数为44.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上监测预警山洪灾害的发生达到提前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的效果,发现的主要问题:管理体制不完善。运维难度大,防办人员偏少,基层人员专业知识欠缺、设置地点偏僻。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维护管理体制。针对基层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的实际,加强系统管理和维护,明确人员责任,健全完善灾害易发地区防灾组织体系。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仁寿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清河行动项目”“脱贫摘帽安全饮水加压站项目”“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42万元,比2017年增加185.92万元,增加67%。主要是人员经费标准调增,公车改革后其他交通费增加、水利建设任务加重,业务开支增加造成。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3.26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7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8.5678万元。主要用于1、灾后水利薄弱环节仁寿县辽源等10座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安全鉴定、安全评价、勘察、初步设计、技施设计)2、仁寿县清水河、越溪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仁简快速通道项目工程行洪论证报告、环湖东路防洪评价报告、2018年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项目、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全县小(二)型水库应急抢险等预案编制、县管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等预案编制、齐家斗渠、谢安斗渠续建配套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仁寿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水务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主要是用于防汛特种用车4辆、农产品质量安全采样检测特种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7(款)05(项):指公益性岗位补贴。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医疗。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2(项):指事业单位医疗。
14.节能环保(类)03(款)02(项):指水体。
15.城乡社区(类)05(款)01(项):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16.农林水支出(类)01(款)19(项):指防灾救灾
17.农林水支出(类)01(款)99(项):指其他农业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03(款)01(项):指行政运行。
19.农林水支出(类)03(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农林水支出(类)03(款)04(项):指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21.农林水支出(类)03(款)14(项):指防汛。
22.农林水支出(类)03(款)16(项):指农田水利。
23.农林水支出(类)03(款)35(项):指农村人畜饮水。
24.其他农林水支出(类)99(款)99(项)指:其他农林水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02(款)01(项)指:住房公积金。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水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水务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仁府办发[2009]105号),设立仁寿县水务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归口管理全县水资源、渔业资源、节约用水、河流(道)和水利、水保、渔业工程设施,负责小型水利规划、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渔业生产、乡镇供水、水利执法、渔政执法、水利新技术推广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水务局共有内设机构6个(中层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会与资产管理股、水利水保股、行政许可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务综合执法大队;下属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供排水管理站、水产渔政站、规划建设管理站、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站、河道管理站、水利工程管理总站(为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
(三)人员情况
仁寿县水务局总编制核定85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0名、其他事业编制64名。仁寿县水务局2018年12月实际人数150人,其中:水务局机关92人(在职人员53人:公务员17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4人;退休人员39人);水利工程管理总站58人(正式人员30人,退休人员2人,临聘人员26人)。仁寿县水务局车辆保存5辆,均为其他专业技术用车:其中防汛专用车4辆,农产品质量安全采样检测车1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单位2018年总收入9627.5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627.5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总支出9627.51万元。其中机关运行支出1077.65万元,水利建设工作8920.98万元(河道清理工作104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3324.74万元,防汛抗旱救灾工作760.64万元,农村人畜饮水391万元,其他水利工作建设3404.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我部门绩效目标制定为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000万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0000万元。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7800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69.5%;招商引资到位资金45000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225%。向上争取资金3652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90%;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27万人,占年度目标任务101%,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3.3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110%;新增和恢复水域面积6.4平方公里,占年度目标任务106.7%;新建和整治渠道255公里,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1.6%;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平方公里,占年度目标任务106.7%;新建污水处理厂(站)79座,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5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1.5%;水环境综合治理、防汛抗旱工作、河(湖)长制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扎实推进。2018年仁寿县水务局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年初根据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及财政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合理编制年初预算。按照财政局下发年初体制通知财政拨款金额,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进行预算编制报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将单位的行政权力及收费标准、预算决算情况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支出严格按照经财政审核,县政府批准年初细化预算量入为出,机关经费支出在保证本部门钢性支出的前提下,严格压缩公业务费用开支;水利项目支出在绩效目标宏观控制下,根据财评及招标情况控制项目成本支出,以合理的成本支出保证水利项目社会效益最大发挥。本部门严格执行细化预算,全年无预算调整。预算执行进度在财政的监督下合理、合规进行。预算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不存在违规纪律等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本部门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完成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随意改变专项资金规定用途和自行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的行为。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格按照仁府发【2018】3号《仁寿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承担项目建设股室负责人对项目全过程直接负责,严格建设程序、严把质量关、按期完工验收,项目资金实行“专人、专户、专账”管理、核算,做到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严禁虚报、冒领、挤占、滞留、挪用专项资金,严禁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水利项目实行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设项目公示制、县级报账制。所有项目都需要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绩效目标等内容。通过项目实施,我部门完成了全域污水处理、全县河长制工作、中小河流域治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山洪灾害运行维护、水毁修复、病险水库整治等水利建设绩效目标。整个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无违规纪律等情况。水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仁寿县水务局全面完成各项绩效目标任务。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具体工作如下:1、单位债务实行规模控制,严格限定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切实做到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非税收入建立了有效的激励与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将收入全部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预算综合管理。同时,票据管理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以票管费,以票促收。
3.政府采购实施情况
严格认真执行了政府采购制度,并将所有采购物资委托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确保了采购的合理合法性。
4.资产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盘点,核对账、卡、物,保证账账、账卡、账物相符。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5.内控制度管理情况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及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加快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进度。
6.信息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到了将单位的行政权力及收费标准、预算决算情况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
7.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部分内控管理制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自评情况为良好。部门绩效支出水平较高,基本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证了本部门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了水利财政资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2018年县财政局对本部门项目建设及财务管理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查阅、核实,绩效评价联合工作组考评得分为93分。
(二)存在问题。
从绩效评价看,部门支出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一是对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理解不够,年初设计各项绩效指标不详尽、指标较粗;二是部分项目无法用量化指标来进行考评;三是在预算编制时经济科目使用不当,造成预算执行时存在跨科目执行的情况;四是项目结余资金管理不规范。未定期清理项目结余资金,未严格按存量资金管理制度清理上缴财政。
(三)改进意见
1、合理开支经费。单位严格预算执行,按照预算安排和既定标准进行费用开支,无预算不支出。建议县委县政府统筹考虑事业人员,重新完善目标考核兑现制度,制定分类保障体制。
2、县水务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对2018年以前的项目进行清理,提出项目推进方案,报县政府审定。2019年3月底前,2018年及以前项目必须全部完工,项目必须达到80%工程进度。
附件2:
2018年清河行动(河长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仁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县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仁财预〔2018〕56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组成绩效评价联合工作组对我县2017年清河行动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仁寿县于2017年4月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并成立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机关内。项目主要内容为在全县33条河流(总长739.69公里)及3座水库开展河道、渠道、水库、塘堰等集中清河行动,全面清除河底淤积物、河道行洪障碍物、河岸垃圾物;完成纳入县级河长制管理体系的33条河流开展测绘工作,并按照“一河一图、一乡一图”的原则制作水系图,确保县河长制办公室正常运转,协调全县河长制工作。2017年县财政共安排经费1030万元用于河长制工作。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绩效评价联合工作组于9月27日对该项目决策、管理、目标完成及项目效果等档案资料进行了认真查阅和核实,并现场抽查了文林镇、文宫镇、大化镇、宝马镇、珠嘉镇共5个现场评价点。
(二)评价指标设立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我们设定了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以期对项目进行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
(三)评价方法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我们采取了资料分析法、询问查证法、实地查看法、专家评议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县水务局项目建设及财务管理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查阅、核实,以及对抽查站点运行维护情况进行实地查看、调查走访,绩效评价联合工作组对2017年清河行动项目县本级财政资金整体执行情况考评得分为95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为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以及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发〔2017〕3号),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实施此项目。同时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仁府定字第6号)(总字〔2017〕8号)文件批复,县财政安排经费1030万元用于河长制工作。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绩效目标主要为:开展河道、渠道、水库、塘堰等集中清河行动,全面清除河底淤积物、河道行洪障碍物、河岸垃圾物,实现河岸河面清洁、河底无淤积、河道无障碍的目标;完成纳入县级河长制管理体系的33条河流开展测绘工作,并按照“一河一图、一乡一图”的原则制作水系图,确保县河长制办公室正常运转,协调全县河长制工作。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情况。县财政共安排经费1030万元用于河长制工作,资金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对纳入县级河长制管理体系的33条河流和3座水库分别安排5万元每条(座)工作经费计180万元,由县级河长统筹安排使用;二是对纳入县级河长制管理体系的33条河流(总长739.69公里)和3座水库,按照河流每公里1万元、水库每座20万元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清河行动计800万元;三是安排50万元经费包干用于县级河库及渠系基础资料收集。
(2)资金使用情况。2017年水务局共收到财政资金103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支出592.8202万元,结转2018年使用437.1798万元,其中180万元县级河长工作经费拨付165万元至各县级河长牵头的县级部门(15万元为水务局经费故未拨付),800万元乡镇清河行动经费拨付400.6万元至各乡镇及水利工程总站,50万元工作经费使用27.2202万元。截止2018年9月27日,结转资金437.1798万元共使用434.4387万元,结余2.7411万元,其中399.4万元乡镇清河行动经费拨付399.09万元至各乡镇,37.7798万元工作经费(含县级河长工作经费15万元)使用35.3487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水务局制定了专门的《仁寿县河长制办公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设专账,对专项资金的收支,实行“专人管理、专户核算”,在财政监督下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绩效
(1)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17年全面开展清河行动,全年共出动清河人员5.2万余人次,动用清河机械630台次,清理各类河道、渠系2200余公里,共清运河面漂浮物、河底淤泥、河岸垃圾等6万余吨,基本实现河面清洁,水面岸坡无垃圾,从水质监测结果来看,部分河流水质监测数据相对于之前有了一定提升。2017年5月-2017年8月,县水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县县级河流、黑龙滩渠系的测绘工作,并收集河流基本情况、数据。目前已完成了33条县级河流“一河一图、一乡一图”测绘及打印并分发给各相关部门及乡镇。
(2)项目效益情况。社会效益方面,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树立新的环保形象,增加居民幸福感。经济效益方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带动低碳环保产业链,提升沿河两岸的景观价值,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旅游基地建立,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效益方面,目前主要表现为环境效益显著,如污水收集率提高、河道水质改善、河道入湖污染物削减、河道底泥污染物释放风险降低等,另外,河道整治还能减少生态破坏,减少水土流失,提高河流生态系统稳定性,调节水文气候等。项目可持续性方面,县水务局能够满足项目持续运行的需要,具备丰富的水利项目实施经验,相关人员具备专业技术能力,项目持续运行制度能够得到持续的实施;项目经费由县财政全额负担,基本能保证项目的财务可持续性。受益群体满意度方面,通过现场询问受益人群及相关项目的基层实施人员,绝大多数人员对清河行动给予了肯定。受益人认为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的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活环境和居住环境,项目总体满意度大于90%。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使用缺乏监管。水务局对乡镇清河资金使用情况缺乏了解督促,部分乡镇资金使用情况较差,洪峰水库20万元中有9.72万元未用于洪峰水库,而是用于未纳入河长制范围但又急需清理整治的其余21座县管水库。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方河道上下游、左右岸责任不清,乡镇互相推诿,影响河道的清理整治。
五、相关措施建议
(一)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水务局定期收集各乡镇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建议将清河行动水库整治资金由水务局统筹安排用于全县所有水库的清理整治,于2019年3月前并形成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
2、压实责任。请水务局进一步明确河道上下游区域清理整治责任主体,杜绝推诿疲沓。
附件3:
2016年脱贫摘帽安全饮水加压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仁寿县2016年脱贫摘帽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实施方案》(仁财农〔2016〕31号),2016年我县在32个脱贫摘帽村中安排了6处安全饮水加压站工程,总投资2800.8万元。
县发改局分别以仁发改〔2016〕460号、465号、466号、467号、468号、469号文件对曹家镇、高家镇、双堡乡、松峰乡、文宫镇、大化镇6个乡镇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进行了立项批复。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的6处加压站及供水管道安装实施后,对当地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居民饮水安全具有积极作用,能有效解决大化镇、文宫镇、高家镇、曹家镇、松峰乡、双堡乡贫困村居民生活用水困难问题。该项目计划2017年6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建成投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800.8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和县级资金,其中省级资金536万元,县级资金2264.8万元。截止到2018年9月累计到位各级资金1928万元,其中到位省级资金536万元,占计划的100%,到位县级资金1392万元,占计划的61.5%。因该项目正在审计中,故剩余项目资金待审计完成再向财政局申报。
2.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所有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正在进行审计,截止2018年9月项目资金实际累计支出1859.32994万元,其中6处加压站累计支出工程款1532.04256万元(支付进度74%)、独立费用累计支出共计327.28738万元(支付进度100%)(10KV配电工程费61.0264万元、征地及青苗补偿费105.69448万元、监理费52.26万元、勘察设计费105.6万元、高家镇原中坝清水池维修费2万元,资料打印费0.7065万元)。各项支出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投资使用效率,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保障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并设立专账,采用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对专项资金的收支,实行“专人管理、专户核算”,严格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鉴于加压站工程专业性强,施工难度大,为了加快工程建设,按照仁发改〔2016〕481号文件精神,由业主乡镇直接委托给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实行施工的代建代管,县水务局负责工程质量行业监管。
1、项目工程招投标情况。
该项目的6处安全饮水加压站工程由招投标代理公司组织公开招投标,
双堡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工程于2017年6月15日发布中标通知书,四川宏戈建筑特种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4183269元。2017年7月7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期40日历天。
大化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供水工程,于2017年3月8日发布中标通知书,四川海峡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3118336元。2017年4月25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期40日历天。
文宫镇安顺村2016年脱贫摘帽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资金加压站建设项目,于2017年5月25日发布中标通知书,成都海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2932607元。2017年6月20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期90日历天。
高家镇贫困村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于2017年4月26日发布中标通知书,四川诚实首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4095532元。2017年5月11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期90日历天。
曹家镇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于2017年5月25日发布中标通知书,四川恒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3034525元。2017年7月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期40日历天。
松峰乡贫困村农村供水项目,于2017年4月6日发布中标通知书,四川能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3320270元。2017年4月20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期120日历天。
2、项目设计、测量勘察招投标情况。
该项目的设计、勘察工作由双堡乡人民政府、大化镇人民政府、文宫镇人民政府、高家镇人民政府、曹家镇人民政府、松峰乡人民政府分别直接委托仁寿县水利建筑勘察设计队进行,于2016年9月18日签订测量勘察合同,每个合同金额80000元,共计480000元。于2016年10月16日签订设计合同,每个合同金额96000元,共计576000元。
3、项目的监理招投标情况。
双堡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由仁寿县双堡乡人民政府直接委托四川省永溢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监理,于2017年6月20日签订合同,合同金额99500元。
大化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供水工程监理工作由仁寿县大化镇人民政府直接委托中泰天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项目监理,于2017年3月20日签订合同,合同金额48000元。
文宫镇安顺村2016年脱贫摘帽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资金加压站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由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直接委托四川省永溢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监理,于2017年3月23日签订合同,合同金额98500元。
高家镇贫困村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由仁寿县高家镇人民政府直接委托四川省永溢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监理,于2017年4月12日签订合同,合同金额99400元。
曹家镇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监理工作由仁寿县曹家镇人民政府直接委托四川省永溢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监理,于2017年3月20日签订合同,合同金额78900元。
松峰乡贫困村农村供水项目监理工作由仁寿县松峰乡人民政府直接委托四川省永溢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监理,于2017年3月23日签订合同,合同金额98500元。
4、项目10KV配电设施情况
双堡乡贫困村农村饮水10KV配电工程,由仁寿县双堡乡人民政府直接委托乐山城电电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眉山市多能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分公司负责施工,设计费3000元,施工费80000元。
大化镇贫困村农村饮水10KV配电工程,由仁寿县大化镇人民政府直接委托乐山城电电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眉山市多能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分公司负责施工,于2017年7月25日签订设计、施工合同,设计费5500元,施工费122800元。
文宫镇岔河村5组加压站10KV配电工程,由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直接委托乐山城电电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眉山市多能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分公司负责施工,于2017年8月签订设计、施工合同,设计费3357元,施工费74607元。
高家镇贫困村供水工程加压站10KV配电工程,由仁寿县高家镇人民政府直接委托乐山城电电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眉山市多能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分公司负责施工,于2017年6月签订设计、施工合同,设计费6000元,施工费102000元。
松峰乡自强村10KV配电工程,由仁寿县松峰乡人民政府直接委托乐山城电电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眉山市多能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分公司负责施工,于2017年8月签订设计、施工合同,设计费1000元,施工费72000元。
松峰乡秦湾村5社10KV配电工程,由仁寿县松峰乡人民政府直接委托乐山城电电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眉山市多能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分公司负责施工,于2017年8月签订设计、施工合同,设计费2000元,施工费138000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2017年6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竣工验收合格,共新建供水加压站5座及配套设施设备,规模(双堡加压站46m?/h、大化加压站240m?/d、文宫加压站60m?/h、高家加压站360m?/d、松峰秦湾加压站72m?/h、松峰自强加压站36m?/h)新建供水管道安装共63千米,新建砼蓄水池5座,不锈钢水池6座。该项目完成的质量、数量和成本与计划相符,由于环保督查导致部分材料无法购买,未按计划的时间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该项目实施后,对当地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居民饮水安全具有积极作用,能有效解决脱贫摘帽村居民生活用水困难问题。提高了居民的卫生水平,促进了居民的健康水平。
经济效益:直接经济效益,收取自来水的水费是其主要的经济效益来源。间接经济效益,如饮用水水质不佳,会造成人的发病率升高,医疗保健费增加,劳动生产率下降等。提高饮用水水质的经济作用相当于降低了医疗费等相关费用的支出,提高了人们的工作效率,其经济效益虽然很难定量,但其经济效益是巨大的也是显著的
生态效益:本项目建成后,能为贫困村居民供水提供保障,不仅能够保证供水水质,而且还可有效地保护水资源,避免无序开采造成水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该项目都处于供水的末端,随着“进村入户”工程的持续实施,供水覆盖面积不断扩大,乡镇用水量也不断增加,原有的乡镇供水管网和加压泵站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导致新建的部分加压站进水水量不足,无法正常运行。
(二)相关建议。
对供水主管网进行升级改造,保证供水末端的水量和水压。
附件4:
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仁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县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仁财预〔2018〕56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组成绩效评价联合工作组对我县2017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经2013、2014、2015三个年度建设,共建设完成简易雨量站114个(包含无线预警广播80套)、简易水位站50个、自动雨量站13个、自动水位站9个、自动水位雨量站13个、视频站5个、户外预警显示彩屏1个、户外预警显示单色大屏3个、县到乡镇通信专线34条、卫星通信信道4条、卫星电话2部、外网专线1条、VPN专线4条、县级监测预警平台1套,镇乡级监测预警平台34套,其中野外站点208个。
该系统建设完成后,由县水务局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工作,2017年全年共使用运行维护资金44.83万元,全部为县级财政资金。该系统旨在监测预警山洪灾害的发生,提前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按合同约定,站点自建成投入使用开始计算,头三年由建设单位负担维护费用,之后由县水务局自行负担,2018年将有34个站点满三年期。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绩效评价联合工作组于9月26日对该项目决策、管理、目标完成及项目效果等档案资料进行了认真查阅和核实,并现场抽查了文林镇、文宫镇、满井镇、富加镇、珠嘉镇共5个现场评价点。
(二)评价指标设立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我们设定了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以期对项目进行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
(三)评价方法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我们采取了资料分析法、询问查证法、实地查看法、专家评议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县水务局项目建设及财务管理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查阅、核实,以及对抽查站点运行维护情况进行实地查看、调查走访,绩效评价联合工作组对2017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县本级财政资金整体执行情况考评得分为98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仁寿属丘陵地区,且点多面广,存在发生山洪灾害的风险,确有必要进行山洪灾害的预防预警工作。根据省水利厅《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4〕585号),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实施此项目。同时根据《四川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系统运行维护经费测算办法(试行)》,按实际需求情况,县财政将该系统运行维护费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上监测预警山洪灾害的发生,提前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避免或尽量减少人员伤亡。从2014年运行开始,仁寿县未发生任何因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情况。由于野外监测站点从94个增加到了208个,根据实际需求,县财政将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预算从2016年的35万元提高到2017年的45万。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县财政局以仁财农〔2017〕112号下达水务局经费44.8325万元,其预算与实际需求基本相符。
(2)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主要支出内容包括通信线路接入费5.04万元、预警信息平台通信费0.36万元、运行维护外包服务费20.65万元、备品备件采购费4.84万元、野外站点运行电费和委托看管费10.299万元以及县级监测预警平台电费3.6435万元,合计44.8325万元,所有支出均用于本年度运行维护费用,无违规使用情况。
(3)资金管理情况。水务局制定了专门的《仁寿县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项目经费由局财资股统一管理,专款专账,专款专用,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绩效
(1)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是不间断性工作,水务局严格坚持每季度1次巡检以及日常全天候值班值守工作。每年汛前、汛中、汛后服务外包单位必须认真全面检查巡查208个野外站点及1个县级、34个乡镇级平台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存在故障,立即修复;同时服务外包单位还派驻1名工作人员常驻县水务局负责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值班值守工作。在外包服务单位服务的同时,县防办工作人员随时利用掌上软件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发布预警消息,全面保障县级、乡镇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全天24小时、一年365天不间断工作,确保站点采集数据归库正常,上传市、省级数据不间断。
(2)项目效益情况。社会效益方面,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可以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有效减轻山洪威胁,减少人员伤亡,保证社会政策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促进社会稳定。经济效益方面,减少山洪对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带来的破坏,减小经济损失。生态效益方面,减少生态破坏,减少水土流失,改善人民居住环境。项目可持续性方面,县水务局能够满足项目持续运行的需要,且已连续实施本项目4年,具备丰富的实施经验,服务外包单位相关人员具备专业技术能力,项目持续运行制度能够得到持续的实施;项目经费由县财政全额负担,基本能保证项目的财务可持续性。受益群体满意度方面,通过现场询问受益人群及相关项目的基层实施人员,多数人员对预警系统给予了肯定。受益人认为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的防范危险,提升山洪易发地区居民安全感,减轻居民精神压力。项目总体满意度大于90%。
四、存在主要问题
管理体制不完善。运维难度大,防办人员偏少,基层人员专业知识欠缺、设置地点偏僻。
五、相关措施建议
完善维护管理体制。针对基层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的实际,加强系统管理和维护,明确人员责任,健全完善灾害易发地区防灾组织体系。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