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隶属于仁寿县公安局。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政策法律规章等;
2、维护管理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依法纠正、处罚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4、全县机动车注册、变更登记以及驾驶员管理工作;
5、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进一步加强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预防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县道路秩序井然。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属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除本级机关外,下设1个车管所和16个中队共17个部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7520.3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62.37万元,增长35.3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城市交通管理安全设施建设经费增加了。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52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20.3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52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1.44万元,占70.49%;项目支出2218.93万元,占29.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20.3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62.37万元,增长35.3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城市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增加了。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0.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62.37万元,增长35.3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城市交通管理安全设施建设经费增加了。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0.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7187.79万元,占95.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97万元,占2.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0.01万元,占1.06%;住房保障(类)支出100.6万元,占1.3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520.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204)公安(02)道路交通管理(12):支出决算为7187.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支出决算为146.67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06):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80.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1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01.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10.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890.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6.0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8.96万元,占86.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1万元,占13.1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0.4万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用车次数及车辆维修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8.96万元。主要用于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2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35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控制了接待数量和标准,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258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7.1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及预防等工作产生的会议费、住宿及用餐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未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3〕60号)和《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仁府发〔2014〕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批准成立“仁寿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政府进一步完善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协调机制,将道安办作为政府常设议事协调机构,持续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县现有宝马站、满井站、八里站、汪洋驻厂四个治超考核点。
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项目预算绩效工作顺利完成,县财政2018年全年拨付县道安办道安治理经费526.0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项目全年预算数526.08万元,执行数为526.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该项目资金为县道安办保障了人员经费和基本运行经费,安防设施及道路安全设施的购置和使用,提升了我县响应省政府号召、加强道安整治的形象。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县道安办未单独开设账户,资金由交管大队按专项经费统一管理,划拨和列支按照资金的用途和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拨付。下一步改进措施:鉴于道安整治已成为常态化的工作,建议县道安办在县支付中心单独设立账户(可作为交管大队下二级账户),以便于资金核算及支出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项目名称 |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项目 |
预算单位 |
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 |
执行数: |
1 |
其中-财政拨款: |
526.0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26.08万元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100% |
100%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违法货车处置 |
查处超载货车600台,拼改装货车500台 |
查处超载货车超额完成12%,拼改装货车超额完成30%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数据发布 |
真实 |
95%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 |
全面控制路面货车违法行为 |
95%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526.08万元 |
100%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运行经费支出2890.66万元,比2017年增加330.43万元,增长12.9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用车次数及车辆维修维护费及人员增加产生的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支出总额616.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6.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红绿灯建设、护栏、标线、违停抓拍系统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6.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仁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有车辆3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204)公安(02)道路交通管理(12):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0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02)住房公积金(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XX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二)机构职能。
(三)人员概况。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包括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二)存在问题。
(三)改进建议。
附件2
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仁财预〔2018〕56号文件,第一联合工作组对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工作组到交警大队听取了相关人员对整治办的工作介绍,对县交警大队涉及整治办经费账务进行了认真查阅,并对宝马站、满井站、文宫站、汪洋驻厂四个考核点进行了现场考评。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资金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安排落实到位,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项目总体评价得分97分,具体如下:
1、项目决策得分20分。其中:科学决策10分、绩效目标10分。
2、项目管理得分10分。其中:资金管理7分,项目执行3分。
3、项目绩效得分67分。其中:项目完成20分,项目效果47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3〕60号)和《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仁府发〔2014〕1号),经县政府批准成立“仁寿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仁府办函〔2013〕198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2018年,按照省道安办《关于加强各级道安办日常工作机制的紧急通知》(川道安办〔2017〕1号)的文件要求,县政府进一步完善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协调机制,从公安、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将道安办作为政府常设议事协调机构,持续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3)根据2014仁府定字第9号,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经费由县财政足额保障,其中县整治办添置设备设施、燃油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30万元。一线工作人员的差旅和考核经费按照每人每月800元标准包干使用,补助期限以实际工作天数为准。
(4)根据2016年县领导签批件,2018年治超人员工作经费(含工资、执勤服、保险金等)仍按每人每年3.6万元的标准和每月800元的考核经费(含生活补助、工作考核、差旅得等)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2、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道安整治工作经费分为:劳务人员经费(含工资、工作绩效考核)、公用经费(含固定治超点办公设备、监控设备、交安设施建设、维护、宣传、办公耗材等)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乡镇交管办工作考核经费。
2018年县政府(财9号)收文处理笺精神,县道安办以购买服务方式从保安公司购买临聘人员81人,按照保障标准,县财政拨付2018年道安治理经费526.08元(仁财行下达〔2018〕177号,仁财行下达〔2018〕178号,仁财行下达〔2018〕179号,仁财行下达〔2018〕180号,仁财行下达〔2018〕303号-1,仁财行下达〔2018〕303号-2),其中:治超人员经费296.4万元,驻厂人员经费89.68万元,道安办工作经费140万元。
(2)资金管理情况
由于县整治办未单独开设账户,资金由交警大队按专项经费统一管理,划拨和列支严格按照资金的用途和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拨付。该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通过现场查账,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
(3)组织实施情况
2018年全年,县交警大队共支出县整治办相关经费526.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6.08万元、公用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经费,设施购置、维护,治超点宣传等),乡镇交管办日常工作及考核经费60万元,。
办公设备的采购均按程序统一报国资局和政府采购办审批后购置。
(4)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绩效
2018年,全县共查处货车超限672起,,整治非法拼改装及加高栏板违法行为650起,拆除加装栏板货车650辆次,治超工作得到有序推进,通过对治超点人员、交安设施等方面的保障,全县主干道基本形成网格化,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拼改装等违法率明显下降。
三、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县道安办未单独开设账户,资金由交警大队按专项经费统一管理,划拨和列支按照资金的用途和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拨付。
四、相关措施建议
鉴于道安整治已成为常态化的工作,建议县道安办在县支付中心单独设立账户(可作为交警大队下二级账户),以便于资金核算及支出管理。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