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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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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30日  
 索 引 号 1040817447/2021-773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10-30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仁寿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房地产业与物业、勘察设计与中介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行业管理。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县城区新增人员2.21万人,城区面积增加2.37平方公里,城镇化率提高1.58%,达到38.15%。新开工面积491.6万平方米(商品房面积377.6万平方米),竣工169.3万平方米,网签销售近278万平方米,增速3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34.9亿元,增速达到20.2%,配套费收取2.66亿元,建筑行业完成税收276816万元,占全县税收总额420387万元的65.84%。一是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公园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基础服务功能。加快推进怀仁大道、天府仁寿大道、长平水街、“城市会客厅”、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燃气、垃圾处理设施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天府仁寿大道城区段、怀仁大道一段等城市主干道正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形成通车能力,城北新城将形成以仁寿大道、天府仁寿大道为“十字”主干,以龙滩大道、迎宾大道、陵州大道、怀仁大道、普宁大道为矩形环线的城市道路交通路网格局。全年完成投资40.3367亿元,占2018年目标任务38.8亿元的104%;二是多举措促繁荣房地产市场。主动对接省会成都和天府新区标准,着力推进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引进一批如万科、保利、美的、蓝光、朗基、中南等国际、国内知名房产公司来仁投资,以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成品住宅等多元产品丰富市场供给,打造精品楼盘,提升开发理念和品质,促进房地产提档升级。北城时代二期、保利.仁里、北辰、碧桂园、碧水云天等房地产开发项目稳步推进。全年新开工房地产项目49个,面积377.6余万平方米,网签销售备案27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9%。全面推进省卫复审牵头;创建省级生园林县城;攻坚克难,环境保护善始善终。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仁寿县住建局系统总编制数24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机关工勤人员2 人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其他事业人员212人;实有人员24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机关工勤人员2 人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4人,其他事业人员212人。  

纳入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含仁寿县城建档案室)     

2.仁寿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原仁寿县房地产管理局)     

3.仁寿县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     

4.仁寿县建筑节能服务中心(原仁寿县节能办公室)     

5.仁寿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6.仁寿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原仁寿县风景园林管理所)     

7.仁寿县市政管理所     

8.仁寿县路灯管理所     

9.仁寿县公园管理处     

10.仁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2879.9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97.75万元,增长7.52%。主要变动原因是市政建设、城市维护项目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287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70.64万元,占26.0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709.34万元,占73.9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287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2.52万元,占10.39%;项目支出38472.43万元,占89.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879.9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97.75万元,增长7.52%。主要变动原因是市政建设、城市维护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70.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0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025.85万元,下降38.6%。主要变动原因是保障性住房资金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70.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支出97.3万元,占0.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49万元,占3.14%;城乡社区支出4184.2万元,占37.46%;医疗卫生支出151.68万元,占1.3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0万元占3.58%;住房保障支出5985.97万元,占53.5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170.6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支出决算为9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4.64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56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4.27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5.0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2.56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9.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62.07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672.05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915.52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134.56万元,完成预算100%。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077万元,完成预算10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2581.2万元,完成预算10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02万元,完成预算10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7.77万元,完成预算10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52.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50.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01.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82万元,比2017年减少16.74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部分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列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6万元,占8.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1.06万元,占91.48%。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3.89万元,下降74.47%。主要原因是报废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部分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列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6万元。主要用于市政项目建设和房地产项目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06万元,完成预算97.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减少2.85万元,下降5.29%。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节约支出。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84批次,38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1.0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政项目检查、房地产项目迎检、保障性安居工程迎检、日常零星接待。其中:市政项目检查接待费18万元、房地产项目迎检接待13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迎检12万元、日常零星接待8.0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1.0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1709.3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3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70.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50.87万元、公用经费7919.74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1709.34万元。本部门会同县财政局还开展了对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市级下达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1000套,计划发放租赁补贴400户。我县政府将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任务1000套全部安排在文林镇实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仁寿县文林镇城中村棚户改造开工1000套,竣工1000套,安置方式全部采用货币化安置,已全部完成;租赁补贴计划发放400户,实际发放699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保障性安居工程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179万元,执行数为31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低收入家庭居住情况得到改善、促进了仁寿城镇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力的刺激了商品房销售。通过对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实现动态管理难。各部门相关数据没法及时共享,对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反应出来,只能通过每年集中审核清退;住房保障退出难。对条件发生变化保障对象清退难。一是实物配租退出难,如买了期房,有备案而无住房。二是租赁补贴退出难,如一个人申请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集中审核发现死亡后无法退还已发放金额;上级专项资金配套比例低。2018年,我县土地出让收入较高,能通过县本级筹集资金完成棚改任务。但土地出让具有不可持续性,县本级筹集资金难以为继。我县棚改任务重,棚改规模大,而上级配套我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不足以弥补资金缺口。下一步改进措施:优化项目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针对管理问题,科学制定管理办法,推进制度创新,优化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高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大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恳请省财政厅与省住建厅根据仁寿县人口基数大、城镇化速度快、棚改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在资金政策上予以倾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预算单位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数:     

65713     

执行数:     

65713     

其中-财政拨款:     

3179     

其中-财政拨款:     

3179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城中村棚户区改造1000套,计划发放租赁补贴400户     

文林镇城中村棚户改造开工1000套,竣工1000套,安置方式全部采用货币化安置,已全部完成;租赁补贴计划发放400户,实际发放699户。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城中村棚户区改造     

?

≥1000户     

1000套     

项目完成指标     

租赁补贴发放     

?

≥400户     

699户     

时效指标     

城中村棚户区改造     

?

2018年11月前竣工     

2018年10月竣工     

时效指标     

租赁补贴     

?

按季度发放     

100%     

成本指标     

分类分级补助标准执行比列     

?

100%     

100%     

质量指标     

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     

?

合格     

合格     

经济效益     

指标     

每投入1元带动社会投资     

?

6元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低收入家庭居住情况得到改善     

?

≥95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改善人居环境     

?

≥95     

100%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棚户区改造居民     

?

≥95     

100%     

满意度指标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95     

96%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了绩效评价,《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6.34万元,比2017年增加138.78万元,增长26.94%。主要原因是人员及标准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5.7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市政建设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的科研、环评、预算等方面前期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5.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指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土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指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建筑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筑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和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农村改造方面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积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语购买住房的补贴。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单位及下属二级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9个(仁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仁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仁寿县建筑节能服务中心、仁寿县城建档案室、仁寿县公园管理处、仁寿县市政管理所、仁寿县路灯管理所、仁寿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仁寿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9个机关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财内控和项目管理股、公共事业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勘察设计与勘察设计股。     

(二)机构职能。     

仁寿县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仁寿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房地产业与物业、勘察设计与中介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行业管理。     

(三)人员概况。     

仁寿县住建局系统总编制数24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机关工勤人员2 人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其他事业人员212人;实有人员24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机关工勤人员2 人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4人,其他事业人员2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287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70.64万元,占26.0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709.34万元,占73.9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70.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50.87万元、公用经费7919.74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1709.3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方面做好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确保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编制科学准确。另一方面认真梳理、筛选、汇总我局2018年重点工作及项目经费需求,根据工作轻重缓急填报项目库。对于新增项目要求承办部门提供相关依据和经费预算明细,完善相关资金申报手续。待2018年预算控制数下达后,我们对预算责任、指标、费用、定额等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绩效目标。三是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从时间要求、质量、规模等方面加强目标绩效管理,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工委职能要求,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细化量化绩效目标,确保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四是完善预算编制后续工作。预算编制完成后,按照县财政规定的时间节点逐级送审,确保预算编制质量,杜绝工作疏漏。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资金分配及中期评估情况。按照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住建局各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跟进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每季度向项目承办部门通报资金执行进度。对于执行进度缓慢或无法执行的项目预算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调整。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包括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统一安排,我局在规定时间按照统一格式、内容、口径分别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了2017年部门决算、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考评工作,制定了绩效总目标,依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通过采取询问和集中评议的方法,对各股(室)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核算都严格把关。通过对重点项目绩效运行进行了监控分析,找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落实了工作措施,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保证。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绩效评价,2018年度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资金到位及时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益规范,能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工作安排的原因,存在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项目资金使用“前松后紧”现象;二是受评价指标所限,部分项目效果无法量化,评价结果参差不齐。     

(四)改进建议。     

加大对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参评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提升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水平。     

附件2     

2018年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前期准备阶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绩〔2019〕3号)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财政局、住建局、住保中心相关人员组成仁寿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开展自评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通过深入项目、相关乡镇,实地考察验证,群众座谈等方式,认真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对我县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全方位自查自评。     

(三)分析评价阶段     

按照评价指标对每一项进行客观公正分析,形成评价报告。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工程进度及完成情况。     

2018年我县城镇保障性住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租赁补贴项目与公共租赁住房装饰装修项目均按计划全部开工,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1000套,完成任务的100%;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比率达100%。     

2.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我县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计划发放租赁补贴400户,实际发放租赁补贴699户,完成目标任务174.75%,其中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99户,全年共发放租赁补贴139.7436万元。     

3.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率。     

2018年仁寿县可以投入使用共有2886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入住2886套,入住率100%。     

4.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政府公租房)     

全县应保家庭4050户,已保家庭户数3545户,应保占已保家庭比率为87.53%,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轮候505人,正在装饰装修265套,计划2019年10月将分配入住,届时应保占已保家庭比率为94.07%),剩余未保障家庭将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全部保障,最终全部实现应保尽保。     

5.项目评价得分92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2017年我县编制了2017-202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制订了2018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我县2018年度计划符合我县住房保障实际需求,所申报项目均条件成熟。由于文林镇城中村棚户改造主要通过银行贷款来实施,项目进展顺利,完成情况良好。     

2、项目管理     

2018年县财政归集城镇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共计3179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3179万元、省级专项资金0万元、市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0万元,资金由县住建局、财政局提出方案,报请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用于文林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3179万元。     

由于我县已多渠道筹措资金足额保障棚改项目支出,做到了资金管理规范,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我县严格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县财政局、住建局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无挤占、无截留、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     

3、项目绩效     

2018年市级下达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1000套,计划发放租赁补贴400户。我县政府将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任务1000套全部安排在文林镇实施;2018年实际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文林镇城中村棚户改造开工1000套,竣工1000套,安置方式全部采用货币化安置,已全部完成;租赁发放699户。     

(1)产出指标:棚户改造开工1000套、租赁发放699户。     

(2)质量指标:合格     

(3)2018年仁寿县可以投入使用共有2886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入住2886套,入住率100%。     

(3)全县应保家庭4050户,已保家庭户数3545户,应保占已保家庭比率为87.53%,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轮候505人,正在装饰装修265套,计划2019年10月将分配入住,届时应保占已保家庭比率为94.07%),剩余未保障家庭将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全部保障,最终全部实现应保尽保。     

(4)经济效益指标:每投入1元带动社会投资带动6元收益。     

(5)社会效益指标:低收入家庭居住情况得到改善。     

(6)生态效益指标:改善人居环境     

(7)满意度指标:棚户区改造居民满意度达100%,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达96%。     

四、存在主要问题     

1. 实现动态管理难。     

各部门相关数据没法及时共享,对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反应出来,只能通过每年集中审核清退。     

2. 住房保障退出难。     

对条件发生变化保障对象清退难。一是实物配租退出难,如买了期房,有备案而无住房。二是租赁补贴退出难,如一个人申请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集中审核发现死亡后无法退还已发放金额。     

五、相关措施建议     

1. 优化项目管理。     

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针对管理问题,科学制定管理办法,推进制度创新,优化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高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 加大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恳请省财政厅与省住建厅根据仁寿县人口基数大、城镇化速度快、棚改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在资金政策上予以倾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2018年住建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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