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县委、县政府《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仁寿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设立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城市管理规划、计划,起草并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公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8、负责编制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规划及技术规范,报县规委会批准后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户外乱设置、张贴、悬挂广告的查处。
9、负责指导和行使全县乡镇场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具体行使事项县政府另行发文确定)。
10、承担原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三定”方案中明确的所有行政管理职能。
1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当好排头兵,全面推进省卫复审。
一是开展“牛皮癣”小广告专项整治。发放限期清除通知单,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规定清除门店各类牛皮癣广告,充分利用语音提示系统封锁牛皮癣广告电话。
二是开展市政维护专项治理,完善破损人行道和街道维修。
三是治理环境卫生,定期对城区公园广场、人行道进行地毯式清洗,改进垃圾收集管理模式,减少二次污染,提高清运效率。
四是设置临时摊点疏导区,对游动摊点集中规范管理,取缔先锋街、纺织街、前进巷、蜂蜜街、北街等以街代市的情况,并加强管理,防止反弹。
2、充当主力军,牵头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
一是及时召开全县创园工作动员大会,利用县电视台、宣传车大力宣传创园工作,迅速掀起创建高潮。
二是强化任务分解。将创园清单进行分解、细化到具体单位部门,划定时间节点,确保创园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目标责任。各创园成员单位与县政府签订了“创园”目标责任,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是学习创园经验。组织人员到犍为县重点考察学习园林建设、绿地养护、资料整理汇编等工作上的经验和方法,推动我县创园工作更上一层楼。
五是对5个省级园单位进行全方位摸底并交换意见,安排专人全程指导创建工作。
3、引领城市管理,全面实施三年行动3643工程。
一是全面整治旧城区病害路面,改造人行道,因地制宜改造旧城区陈旧杂乱外墙立面。
二是实施城市净化工程,加强街道保洁力度和频次,推行环卫机械化作业。实施垃圾收运改革,加快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推进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
三是实施城市美化工程,编制绿线管理、“绿色图章”,完善名木古树、特色植物挂牌标识,打造广场、公园和城区重要交通节点绿化景观,重要节点不间断放置和栽种时令鲜花。
四是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开展占道经营、噪音扰民、车辆违规入城和车辆违规停放专项治理。
五是实施城市光彩工程,对老城区老式钠灯进行节能灯改造,开展路灯“矮个子”改造,切实解决路灯“照天不照地”问题。实施路灯进小巷工程,消灭城市照明盲区。
4、攻坚克难,环境保护善始善终。
一是全力消除垃圾填埋场环境隐患。每月定期组织民工对非作业区进行覆盖,做好现场消杀,灭蝇除臭。安装调节池、应急池密封设施,确保雨污分流,减轻污水处理压力。实施大化垃圾场第二应急调节池工程,保障大坝安全。按“2+1”模式使用两套固定污水处理设备加一台移动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加快推进垃圾渗滤液处理,确保水位安全。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防止其他有毒有害垃圾进入,杜绝偷排漏排污水行为。
二是严防洗车和石材加工行业污染环境。严格管理城区67家洗车场,坚持“整改达标方可营业”的原则,坚决查处占道洗车、污水横溢、乱排污水、影响环境的行为。督促石材加工门市业主采取湿法作业,确保无粉尘污染大气。
三是严禁广场噪音扰民。投入资金10万元,在城区六大广场设置噪音分贝检测仪,盯紧重要时段、重点部位,超值必管,超值必罚,有力管控噪音扰民行为。
四是严格信访案件办理。高度重视中央环保回头看工作,认真做好信访投诉处理,高质量办结前进巷、雪恒洗车、体育场噪声、和谐小区油污、龙水河垃圾五件央督案。自接件起,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现场,详细了解群众诉求,及时督促被投诉人按照要求将问题整改到位,第一时间将每件案件的整改情况及成效反馈到投诉人,确保整改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5、改革创新,管理瓶颈多点突破。
一是引入市场机制,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吸引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城市运营管理。将市政维护零星工程、城市湿地公园、中央水体公园绿化、仁寿大道斜坡绿化管理进行公开招投标,由具备资质的公司管理;实施城市环卫PPP项目,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和效率。
二是强化城市规划区工程建设废弃物管理。制定《仁寿县城市规划区工程建设废弃物管理办法》,喊响“拨打12319、建渣清运到门口”口号,实行服务管理一体化。抽调20人专门队伍组成建筑中队,每天从7:00至22:00,不定时督查建筑工地车辆运输情况,严格处罚违规运输车辆,切实改善环境卫生。
三是全面推行“炭(煤)改气”。通过推广,全城197家烧烤业主有156家全部实现炭(煤)改气,有12家被强制取缔,有29家改行另谋出路。加大巡查力度,实行桌面贴单管理和计分管理,坚决整治烧烤摊点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的行为,有效巩固整治成果。
四是创新服务模式,引进共享单车,推进城市公共慢行系统建设。投放摩拜共享单车4000余辆,成为摩拜科技在全国第一个投放共享单车的县级行政区,有效缓解城区交通拥堵。
五是创新队伍管理,提升城管形象。严格考核制度,树立奖勤罚懒的工作导向。对全局执法人员及协管人员实行刷卡上下班,人脸指纹识别考勤;每天上班实行列队点名,列队巡查执法,规范着装。
六是探索城市管理集中处罚权向乡镇延伸。积极组织送法下乡活动,为各乡镇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件,严格执法证管理。及时召集16个乡镇城管中队(含3个城管分局)负责人进行依法执法培训,提高各乡镇城镇管理水平。
6、综合治理,打造市民休闲娱乐场所。
一是及时投放、更新果皮箱。强化公厕管理,规范设置指示牌、管理制度、安全提示,全部实行免费入厕。坚持对主要街道进行全方位不定时的冲洗清扫,有效控制灰尘污染。
二是强化园林管理。及时修剪草坪、灌木,全面清除杂物(石头、瓦块、树叶),开展病虫害防治。打造园林景观,购置草花不断美化城市环境。
三是强化公园管理。对天仁公园、城北公园、飞泉公园、中央水体公园、城市湿地公园等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园水面打捞白色垃圾、清除淤泥和漂浮物。收缴孔明灯、危险爆竹,制止市民燃放孔明灯和爆竹行为,大力改善群众休闲环境。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城市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财务股);下属二级单位1个(仁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2018年末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县编制数71人,其中:行政编制13名,下属1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8人(三定方案暂未批复,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58人)。实有人员53人,其中公务员4人,事业人员49人(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49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城市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本级、下属单位决算。
纳入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本级) |
|
2 |
仁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
|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12,468.9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2,764.82万元,增长28.49%;支出12,468.9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增加2,764.82万元,增长28.49%;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2018年收入增长的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移交新建成的街道给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管理,管理费用增加。
与预算相比增加2011.08万元,增长19.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政维护项目。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2,46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36.81万元,占79.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2.12万元,占20.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2,764.82万元,增长28.49%,2018年收入增长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移交新建成的街道给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管理,管理费用增加。
与预算相比增加2011.08万元,增长19.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政维护项目。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2,46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94万元,占7.4%;项目支出11545.99万元,占9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与2017年相比,支出增加2,764.82万元,增长28.49%,2018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新建成的街道移交给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管理,管理费用增加。
与预算相比增加2011.08万元,增长19.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政维护项目。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2,468.9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64.82万元,增长28.49%。增加变化的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移交新建成的街道给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管理,管理费用增加。财政拨款支出12,468.93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764.82万元,增长28.49%。其中:基本支出922.94万元,占7.4%;项目支出11545.99万元,占92.6%。与2017年相比,增加2,764.82万元,增长28.49%,2018年增长的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移交新建成的街道给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管理,管理费用增加。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与预算相比增加2011.08万元,增长19.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政维护项目。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36.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6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2.7万元,增长2.4%。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移交新建成的街道给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管理,管理费用增加。其中按功能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1.69万元,占1.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1.36万元,占0.42%;节能环保支出(类)194.00万元,占1.95%;城乡社区支出(类)9,503.32万元,占95.636%;住房保障支出(类)46.44万元,占0.47%。按经济科目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630.73万元,占6.35%,商品和服务支出4021.59万元,占40.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49万元,占0.71%,资本性支出5214万元,占52.47%。
与预算相比增加2132.11万元,增长27.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政维护项目。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2.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14.08万元,降低30.55%。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市政维护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2.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14.08万元,降低30.55%。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市政维护项目。
与预算相比,减少121.03万元,降低4.56%,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在市政维护项目实施进程中,调整了市政维护项目。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32.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14.08万元,降低30.55%。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市政维护项目。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建设支出1532.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共设施支出100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万元,资本性支出支出1532.12万元。
与预算相比,减少121.03万元,降低4.56%,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在市政维护项目实施进程中,调整了市政维护项目。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2018年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6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3%。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控公务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6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同全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6.1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没有保留一般公务用车,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3%。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控公务接待开支。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40批次,25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7.6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城市管理工作接待9.83万元,环卫工作接待7.85万元,园林绿化及创园工作接待9.76万元,市政工作接待支出6.77万元,路灯工作接待支出2.53万元,公园工作接待支出0.87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没有发生外事接待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6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环卫、园林、市政、路灯、公园管理工作接待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32万元,比2017年减少3615.03万元,下降98.12%。主要原因是2017年将1503名编外聘用人员费用列入劳务费统计到机关经费中,使机关运行经费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55.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6.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89.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设施、设备和垃圾处理场运行耗材和维护1454.48万元,园林绿化工程384.14万元,执法服装和执法装备采购364.83万元,市政维修工程260.1万元,路灯维修耗材、路灯设施改造及春节亮化525.19万元,公园维护工程41.8万元,搬迁办公楼装修及办公家具、办公设备采购225.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0.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7.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95%。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0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85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850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湿地公管管护项目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湿地公园管护”一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湿地公园管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50万元,执行数为8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仁寿城区生态环境、提升了仁寿城市形象,为仁寿城区的居民提供了一个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的休闲场所,受到城区居民的好评。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工作人员未佩带胸卡上岗,未及时制止游人乱扔、乱吐和进入草坪;有宠物进入湿地公园;保安人员姿态不达标;有乱摆乱放、公厕内有小广告、未定期除臭。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仁寿腾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加强管理工作人员管理持证上岗,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及时制止游人乱扔、乱吐和进入草坪、携带宠物进入湿地公园的不文明行为。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
项目名称 |
湿地公园管理 |
预算单位 |
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50万元 |
执行数: |
85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85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850万元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1.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园林植物生长健壮;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对绿化生产垃圾随产随清。 2.所有路段巡回保洁,整体清洁无成片垃圾,道路、广场1000m2m内果皮、纸屑等≤4处,无污水积水及其它污垢。 3.公园开放时间园内不得有车辆通行或停放,园内无乱搭乱建、乱挂乱贴、乱摆摊设点等。 4.公园内公共设施及时维护,保持完好,功能正常。 |
1.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园林植物生长健壮;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对绿化生产垃圾随产随清。 2.所有路段巡回保洁,整体清洁无成片垃圾,道路、广场1000m2m内果皮、纸屑等≤4处,无污水积水及其它污垢。 3.公园开放时间园内没有车辆通行或停放,园内无乱搭乱建、乱挂乱贴、乱摆摊设点等。 4.公园内公共设施及时维护,保持完好,功能正常。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提供园林绿化养护(含鲜花更换) |
全年绿化养护81万平方米,更换鲜花120万盆。 |
全年绿化养护81万平方米,更换鲜花120万盆。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环卫保洁(含湖面卫生及龙水河拦水坝处垃圾打捞) |
环卫保洁15.8万平方米,湖面卫生及龙水河拦水坝垃圾打捞38万平方米。 |
环卫保洁15.8万平方米,湖面卫生及龙水河拦水坝垃圾打捞38万平方米。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保、秩序和设施维护管理服务 |
全年12次大型设施维护 |
全年12次大型设施维护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月考核得分85分以上 |
月综合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不扣减服务费。85-90分每降低0.1分扣月服务费0.2%,85分以下扣当月服务费50%,60分以下全额扣除服务费。 |
月考核得分90分以上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节点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项目完成指 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进度 |
每季度按考核得分结果支付服务费用。 |
每季度按考核得分结果支付服务费用。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升群众城市生活品质 |
免费向群众提供休闲娱乐场所,提高公众生活质量。 |
免费向群众提供休闲娱乐场所,提高公众生活质量。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城市湿地公园改善仁寿城区环境 |
有所改善 |
有所改善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项目主管部门满意度 |
≥90% |
≥90% |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7就业补助(款)05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0.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2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211节能环保支出(类)03污染防治(款)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指反映在垃圾、医疗废弃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12.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4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12城乡社区支出(类)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未单独列明的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3.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共有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城市管理股、财务股),下属事业单位6个(仁寿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仁寿县风景园林管理局、仁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仁寿县市政管理所、仁寿县路灯管理所、仁寿县公园管理处)。
(二)人员情况。
2017年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总编制141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其他事业编制128名。在职人员123名,其中:公务员12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其他事业人员110名;退休人员23名;临聘人员1503名。
(三)职能职责。
根据县委、县政府《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仁寿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设立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城市管理规划、计划,起草并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公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8、负责编制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规划及技术规范,报县规委会批准后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户外乱设置、张贴、悬挂广告的查处。
9、负责指导和行使全县乡镇场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具体行使事项县政府另行发文确定)。
10、承担原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三定”方案中明确的所有行政管理职能。
1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资金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安排情况。
2017年县城市行政执法局预算收入9,072.95万元,年初预算收入493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6.19万元,项目支出1140万元),追加预算413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52万元,项目支出4055.24万元)。按预算分类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26.75万元,占总收入的59.8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46.2万元,占总收入的40.19%;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3,877.71万元占总收入的42.74%,项目支出5,195.24万元占总收入的57.26%。
(二)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年初预算支出9,072.95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3,877.71万元,占总支出的42.74%,项目支出5,195.24万元,占总支出的57.26%。基本支出主要是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1503人的工资及社保支出。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城市日常维护,包括垃圾场运行、公厕维护、垃圾压缩站运行、环卫设施制作维护、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维修、路灯安装维修、路灯电费、公园维修、湿地公园管护、垃圾场污水处理扩容建设及特种专业车费用等支出。
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158.2万元,占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015.24万元占总支出的55.28%,主要用于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社保支出、特种专业车油料费修理费支出、路灯电费支出、公务接待、办公费等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15万元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2017年死亡退休职工抚恤金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3,864.36万元总支出的42.59%,主要用于城市日常维护及垃圾场污水处理扩容建设和特种专业车费用等支出。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我单位按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准确率100%,县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没有提出需要修改的问题。
2017年预算编制过程中没有设定绩效目标。
(二)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县城市行政执法局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以收定支,全年收入9,072.95万元,支出9,072.95万元,没有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和结余注销资金。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2017年我单位没有公务出国计划,没有发生公务出国费用;公务接待费预算39.4万元,决算支出37.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227.9万元,决算支出6.19万元(因年初将城管执法车运行费用预算在公务用车运行费中,在预算执行中因公务用车改革支出口径变化,将城管执法车辆费用在其他交通费中支出,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较预算下降幅度较大)。
(三)综合管理情况。
一是城市行政执法局没有纳入债务系统内的债务。
二是2017年县城市行政执法局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政策,按标准收费,全年共完成非税收入1,006.5万元,其中:城镇垃圾处理费收入800万元,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收入200万元,罚没收入6.5万元。所有收入均及时缴入县财政专户。
三是2017年城市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1279.64万元,实际执行采购1279.64万元,采购合同金额1254.17万元。
四是城市行政执法局所有资产都纳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信息按照规定进行了及时更新。
五是2017年10月我单位委托眉山唯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内控制度的制定,并严格执行已制定的内控制度。
六是2017年我单位根据县财政局的安排,对2016年城市维护资金项目、垃圾场渗滤液扩建工程和渗滤液应急调节池项目、湿地公园购买服务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七是城市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均按要求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所有收入及支出均通过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接收财政监督。
(四)整体绩效。
1、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砥砺前进,改革创新多点突破
一是引入市场机制,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吸引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城市市政运营管理。将市政维护零星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由四川信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对城区市政工程进行维护。将城市湿地公园管理通过招投标由国有公司腾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管理,严格考核,管好城市“会客厅”。将城区清扫保洁实行市场化运作,由金马和白猫两家物业公司承包,并严格监督考核,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和效率。推行清扫保洁劳务外包,将城区清扫保洁实行市场化运作,选择有资质的物业公司承包城区清扫保洁劳务,实行18小时清扫保洁,明确清扫保洁责任,加强承包公司质量考核,转变职能,突出质量和效益监管。
二是强化城市规划区工程建设废弃物管理。制定《仁寿县城市规划区工程建设废弃物管理办法》,由县政府印发出台实施,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区废弃余土、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规范设置并管理好建渣倒场。喊响“拨打12319、建渣清运到门口”,实行服务管理一体化。实行特派员驻场管理制度,严查工地车辆带泥出场。3月,抽调20人专门队伍组成建筑中队,每天从7:00至22:00,不定时督查建筑工地车辆运输情况,对城区8处违规清运建筑渣土工地实施了停工整改处理,处罚违规运输车辆10辆,切实改善环境卫生。
三是全面推行“炭(煤)改气”。对城区烧烤摊点全面摸排,召集业主召开动员大会,组织烧烤摊业主代表到周边市县考察调研,使其充分认识到烧烤“炭(煤)改气”既卫生又环保的好处。始终坚持“保姆式贴心服务”从成都请来专业人员上门安装维修调试,直至业主熟练使用气烤炉。通过推广,全城197家烧烤业主有156家全部实现炭(煤)改气,有12家被强制取缔,有29家改行另谋出路,得到市民群众及媒体的高度点赞。抽调精干人员,增派夜市中队力量,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加大巡查力度,实行桌面贴单管理和计分管理,坚决整治烧烤摊点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的行为,有效巩固整治成果。
四是变革垃圾回收模式。设立可回收垃圾兑现银行,鼓励市民群众分类包装和堆放垃圾,将可回收垃圾交银行兑换日常生活用品。同时在城北新城试点,引进设置300个新型太阳能果皮箱,倡导群众爱护环境、节约能源、建设整洁优美城市意识。
五是创新服务模式,引进共享单车,推进城市公共慢行系统建设。县城市行政执法局与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投放摩拜共享单车4000余辆,成为摩拜科技在全国第一个投放共享单车的县级行政区,倡导低碳环保绿色出行,深受群众喜爱与好评,有效缓解城区交通拥堵。
六是创新队伍管理,提升城管形象。严格考核制度,树立奖勤罚懒的工作导向。购置12台打卡机,对全局执法人员及协管人员实行刷卡上下班,人脸指纹识别考勤,实现智能规范人员迟到早退等行为;每天上班实行列队点名,列队巡查执法,规范着装,提振人员精神状态,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改变庸、懒、散、浮、拖的作风,始终保持昂扬向上、雷厉风行的工作状态,打造了一支纪律严明、政治合格、作风优良、忠于职守的城市管理队伍,得到市民好评。
七是探索城市管理集中处罚权向乡镇延伸。积极组织送法下乡活动,3月,与市委、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在黑龙滩分水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了群众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晓度;规范乡镇行政执法,为各乡镇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件5个,注销4个,换证39个。积极开展各乡镇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5月19日,召集16个乡镇城管中队(含3个城管分局)负责人共50余人进行依法执法培训,提高各乡镇城镇管理水平。
八是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局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并结合仁寿实际,在年初已草拟《仁寿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城市执法体制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并报县委办研究。待眉山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我们将参考市上方案结合仁寿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修改,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出台实施。
攻坚克难,环境保护善始善终
一是全力消除垃圾填埋场环境隐患。每月定期组织民工对非作业区进行覆盖,及时维护完善覆盖膜和防飞散设施,做好现场消杀,灭蝇除臭。安装调节池、应急池密封设施,确保雨污分流,减轻污水处理压力。按“2+1”模式使用两套固定污水处理设备加一台移动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加快推进垃圾渗滤液处理,确保水位安全迅速消减。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防止除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有毒有害垃圾进入,杜绝偷排漏排污水行为。
二是严防烧烤摊点油烟污染环境。抽调精干人员,增派夜市中队力量,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加大巡查力度,实行桌面贴单管理和计分管理,坚决整治烧烤摊点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的行为。
三是严防洗车和石材加工行业污染环境。严格管理城区67家洗车场,坚持“整改达标方可营业”的原则,坚决查处占道洗车、污水横溢、乱排污水、影响环境的行为。督促石材加工门市业主采取湿法作业,确保无粉尘污染大气。
四是严禁广场噪音扰民。投入资金10万元,在城区六大广场设置噪音分贝检测仪,盯紧重要时段、重点部位,管理并使用好新安装的广场噪音分贝检测仪,超值必管,超值必罚,有力管控噪音扰民行为。
五是高质量办结“龙水河垃圾中转站环保问题”央督案。按照“强化管理、升级改造、彻底搬迁”三部曲完成结案,下死决心在明年2月底以前搬迁临近湿地公园和华兴实验小学的垃圾中转站,迎接“回头看”。
六是严格处理压缩站渗滤液。每天将现有垃圾压缩站的渗滤液全部集中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实行每辆车运输处理登记全记录,确保渗滤液不外流。
七是严格治理湿地公园污水。采取引流方式将污水引入污水管道,组织人员开展清湖行动,清除湖内垃圾杂物。引入中央水体公园活水,栽植莲藕、水白菜、再力花等水生植物,有效改善水质。
八是严格信访案件办理。自接件起,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现场,详细了解群众诉求,及时督促被投诉人按照要求将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每件案件整改落到实处,第一时间将每件案件的整改情况及成效反馈到投诉人,提升办件效率和质量。
为期一个多月的中央环保督察中我局共接办件191件,含5件央督案、市交办件115件、县交办件71件,整改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综合治理,市容市貌全面改观
一是强力整治城区秩序,城市更加井然有序。重新制定城区街道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商业活动管理标准,对标作业,挂图作战,既要繁荣,更要市容。开展纺织街、先锋街、汇金天地、阳光步行街等重点部位专项整治,以压倒性的态势严管重罚,防止摊点无序经营。一年来投入执法车7920辆次,投入执法人员47340人次,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20次,治理城区市场周边秩序365次,开展城管进校园活动20所次,治理早市夜市摊点360家次,纠正处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31200辆次,清理乱堆乱放、占道经营、游动摊点6950处次,收缴乱摆乱放店招店牌1260个次,城区秩序明显改观。
二是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城市更加整洁。加强清扫保洁,全面落实卫生管理分片包干制度,做到18小时保洁到位;合理调配人员、车辆,全部配备覆盖篷布,密闭化运输达100%。全年清理卫生死角30余处,清运生活垃圾12万吨,清运建筑垃圾5000余吨,顺利完成垃圾清运工作,做到城区垃圾日产日清。及时完善垃圾收集设施,投放果皮箱450个。强化公厕管理,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增加公厕48个,每个公厕设置指示牌、管理制度、安全提示,全部实行免费入厕。每天组织洒水车、扫地车25台车每天冲水及扫地车清扫外,坚持对建设路、书院路、仁寿大道、嘉南大道、迎宾大道等主要街道进行全方位不定时的冲洗清扫,有效控制灰尘污染。强化环境卫生监管,及时查处污染环境卫生行为,平均每天上街制止乱丢乱倒垃圾行为50余次、制止污染街道卫生行为60余次,不断改善城区环境卫生。
三是强化园林管理,城市更加景致。修剪草坪6次,灌木5次,清除杂物(石头、瓦块、树叶)280多车,施肥2次,病虫害防治3次,补植灌木20000株、草坪10000m2、吉祥草10000m2。按照“讲求科学、体现特色、增加亮点、合理布局”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城市园林景观打造工程,投入资金100万元,在仁寿大道、中央水体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嘉南大道等主要街道和结点打造园林景观,完成280余个花箱刷漆翻新,购置15万余株草花妆扮城市,添置大型花盆、花架8个,不断美化城市环境。
四是强化路灯管理,城市更加光彩明亮。及时维护维修城区10000余盏路灯及设施,检修更换路灯2772盏次,抢修城区路灯电缆393处,更换电缆4958米,维修城区配电柜51处次,应急抢险270次,确保城区平时亮灯率95%以上、重大节假日亮灯率98%以上。
五是强化市政管理,城市更加便民。及时维修破损路面5400m2、人行道彩砖1201m2,拆除破损广告70个、“牛皮癣”4万张,拆除破损花台278.24m,及时更换城区水箅子471套、井盖188套,清理龙水河河道260m,清掏城区下水道432.61m,清掏金马河垃圾15404m3,黑化纺织街路面2000 m2,维修270米停车地档和455米不锈钢隔离栏,安装停车地档1242米;维修和加固金马桥和地税厅外金马河堡坎78米,切实保障城区安全度汛。
六是强化公园管理,城市更加休闲。先后投入资金50万元,对天仁公园、城北公园、飞泉公园、中央水体公园、城市湿地公园等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园水面打捞白色垃圾,清理湖面1600余米,清除淤泥200袋,清除漂浮物120余处、杂草3000余株。收缴孔明灯500余个,收缴危险爆竹20个,制止市民燃放孔明灯和爆竹400多次,大力改善群众休闲环境。
循序渐进,系统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强化议案办理,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作为直接关联民生福祉的重要县级部门,我局每年议案多,一直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全年共完成市人大建议会办1件、市政协提案5件;完成县党代表提案主办4件,主办县政协提案41件、协办32件,主办县人大代表建议4件,问题整改率100%,办结率100%,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满意率达到100%。
二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效显著。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切实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因素,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责任,切实做到“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从7月至10月份共排查出199个安全隐患,排查面达100%,排查中发现问题督办率的达100%。投入资金400余万元,整改到位196个,还有3个正在整改中,整改率98.5%,确保了城区秩序井然有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社会稳定管控工作成效显著。处置建立和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帐制度;开通“12319”24小时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受理来电325起,办结325起,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以上;调处群众各类网络舆情及来信来访案件331起,处置率达100%,处置成功率达100%。
四是助力脱贫攻坚。开展“脱贫攻坚大帮扶”活动,走访慰问我局帮扶3个脱贫攻坚村,5个非脱贫村87户贫困村民,送去慰问金4万余元,同时带去各类种植养殖技术,全力帮扶贫困户真正脱贫。既加深了党群关系,又提升了城管形象。
精心实施,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一是城北垃圾压缩站按计划推进。投资800万元,在城北基督教堂旁边修建城北垃圾压缩站,现已完成可研、评审报告、项目设计、用地选址、风险评估、立项、财评、施工图纸设计等前期工作,正进入环评、招投标阶段,招标完成后即可施工,预计工程将于明年2月竣工投入使用。
二是实施路灯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参照和借鉴其他区县LED路灯节能改造模式,采用已非常成熟运用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引进优质投资商全额投资,对仁寿县路灯传统光源进行节能升级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3062万元,预计工程将于明年3月完成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将减少50%以上的电能消耗,保证亮灯率达到98%以上,每年将节约600万元财政资金,有效减轻路灯维护和财政支出的压力。
一年来,城市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市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形象明显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市民的点赞。
2、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7年我单位根据县财政局的安排,对2016年城市维护资金项目、垃圾场渗滤液扩建工程和渗滤液应急调节池项目、湿地公园购买服务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以上进行绩效评价的三个项目都达到了项目目标,评价较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城管局严格各项管理,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自评分98分。
(二)存在问题。
1.年初部门预算4936.19万元,年终决算9072.95万元,追加调整预算4136.76元,追加预算占年终决算的45.59%,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加市政公用设施项目。
2.没有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三)改进建议。
1.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做到应编尽编,不重编,不漏编,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2.加强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开展下级预算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工作。
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2018年9月15日
附件2
2018年湿地公园管护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湿地公园管理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项目完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进行了设定,采用单位自组织评价小组进行评价。
湿地公园管护项目基本数字表 |
管护内容 |
管护数量 |
项目预算 |
850万元 |
绿化管护 |
全年绿化养护81万平方米,更换鲜花120万盆。 |
环卫保洁 |
环卫保洁15.8万平方米,湖面卫生及龙水河拦水坝垃圾打捞37.6万平方米。 |
设施维护 |
全年12次大型设施维修维护 |
安保秩序 |
有乱摆乱放、流动商贩入园 |
月综合考核要求 |
月考核得分90分以上 |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湿地公园管护项目的实施,提高湿地公园管护水平,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2016年8月5日仁寿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仁府常〔2016〕10号)议定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关于仁寿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请示》)。我局于2016年10月21日对该项目进行采购,项目预算总投资3995.841万,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2016年11月4日委托四川合意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召标,最终由仁寿腾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成为服务供应商,成交金额为3968万元,管理服务期限5年,第一年管护费568万元,第二年至第五年每年管护费850万元。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按季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据实向县财政申请资金。标根据合同和考核实施办法制定绩效目标。
2、项目管理
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根据湿地公园管护合同和考核办法,组织考核小组每月对湿地公园管护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每季度汇总后,据实向县财政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按程序及时支付,项目资金使用科学规范。
3、项目绩效
湿地公园管护项目的实施,一是完成了绿化养护面积80.5万㎡,更换鲜花120万盆;环卫保洁面积15.8万㎡,水域面积37.6㎡,附属设施包括路灯等照明设施948个,标识标牌等宣传设施411个,果皮箱119个,护栏1745㎡、公厕6座、垃圾中转站1座、小型灯具音响609个、户外健身设施8套、儿童活动场地2422㎡、户外座椅等构筑物1889㎡、羽毛球馆及附属设施1座和安保秩序和设施的维护管理等;二是用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提高了管护效率、管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按时完成了公园管护工作,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存在主要问题
工作人员未佩带胸卡上岗,个别人员上班精神状态不佳;未及时制止游人乱扔、乱吐和进入草坪;保安人员姿态不达标;有乱摆乱放、流动商贩入园、公厕未定期除臭。
四、相关措施建议
在今后的项目考核中严格考核,督促管护单位加强园内管理,确保达到各项要求。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