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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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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04日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64/2023-000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11-04
 发布机构 A064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卫生健康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拟订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计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辖区内涉及饮用水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变更、延续备案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增补目录;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0、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1、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2、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3、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加强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指导。     

14、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县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15、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干部保健委员会、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献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民生工程任务全面完成。2018年,我局接到民生工程及民生大事任务共9项,已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一是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审核锁定奖励扶助对象22454人、特别扶助对象1163人,11月底前奖扶资金2998万元已兑现到位。二是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目标任务93%,完成97.6%。三是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目标任务98%,完成121.69%。四是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目标任务498.13万元,财政补助到位资金829.78万元。五是加大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目标任务929人次,已完成1872人次,完成目标任务201.5%。六是对贫困家庭在卫生方面的特殊困难实行100%基金救助,救助326人,救助金额84.71万余元。七是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目标任务为90例,已完成108例。八是对贫困人口实施免费体检,目标任务为25082人,完成42859人,完成目标任务170.88%。九是新增医疗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目标任务数为3000平方米,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2.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一是实施资源扩增工程。加快推进县中医医院等4个在建项目,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二人民医院、汪洋中心卫生院4个迁(扩)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分别为7.7、5.6、1.9、1.6万平方米,规划总投资分别为3.4、4.0、1.0、1.0亿元。截至目前,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主体钢结构已封顶并进入砖砌体填充阶段,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已进入场平施工和基础土石方外运阶段,县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主体钢结构已封顶并进入砖砌体填充阶段,汪洋中心卫生院扩建项目正进行基础施工,项目开工率达100%。二是实施医改创新工程。县卫计局立足实际、以点突破,整合禾加片区乡镇卫生院,成立禾加区域医疗中心,调集区域内人员、技术、设备、资产等所有医疗资源,为辖区群众提供服务。试点5个月来,禾加区域医疗中心诊疗量和群众就医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升。仁寿县在全省率先建立基层区域医疗中心,探索建立了一条解决基层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有效路径,创新举措获得省市卫计部门高度认可。三是实施品牌效应工程。县人民医院连续入选“全国百强”县级医院(排名90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顺利通过省级重点学科清理,全县建成重点专科省级4个、市级3个,在建市级重点专科7个。县中医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创建工作于11月接受国家评审,省人民医院黑龙滩门诊部于12月顺利挂牌,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三甲”医院服务。四是实施能力提升工程。强化质量管理。充分发挥质控中心作用,开展处方点评,规范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各项医疗检查,4家医疗机构对21个专业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情况得到有效遏制。强化院前急救。健全院前急救体系,已建成急救站点18个,配置救护车24台,覆盖县乡的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基本建成;投入425万元购置急救车辆17台(正在招标采购中),进一步提升院前急救能力。强化中医药事业发展。深入推进《中医药法》宣传贯彻,狠抓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强化适宜技术和管理培训,全年培训800余人次,藕塘、景贤2个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项目通过县级验收;充分发挥县中医院龙头作用,认真开展“中医药持续改进”活动,全县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强化基药制度和药械供应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全面推进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对公立医院严格执行药品、耗材、疫苗和医疗器械采购阳光积分考核,坚持网上集中采购和定期通报约谈;4家县级公立医院和64家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阳光积分分别为119.81分、114.81分,同比分别增涨2.23%、5.89%。

3.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多措并举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项目运行管理和资金管理,严格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管使用,项目资金拨付与服务数量、质量和考核结果挂钩,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97.62%,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规范管理率全面达标。突出抓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县组建签约服务团队504个,全县常住人口、重点人群、贫困人口签约率分别为46.03%、80%、100%,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得“四川省2017年优秀家庭医生团队”表彰;宝飞、清水、慈航等3个乡镇卫生院获得“眉山市优秀家庭医生服务团队”通报表扬。强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管理,围绕阵地建设、村医生配备、规范开展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和培训工作,针对性开展乡村医生专项培训8次。二是综合治理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狠抓汛期防疫。成立汛期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实行汛期疫情“零报告”制度,严格水质监测和重点场所消毒,确保汛期无重大疫情发生。强化免疫规划。全县共完成疫苗接种30余万剂次,一类疫苗接种率99.06%;全县无脊灰、百日咳、白喉、破伤风、流脑、乙脑、风疹、钩体报告,麻疹本地报告1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清理回收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14518支。严格传染病管理。严格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分析,截至10月,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21种4315例(其中死亡34例),报告发病率为346.35/10万,全县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强化重点疾病防控。狠抓艾滋病防治。全县共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434例(其中死亡33例),同比上升54.45%,全县现存活病人1386例;开展HIV抗体检测、重点人群干预分别为220428人次、801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674份,发放安全套25818只;美沙酮门诊日均服药人数25人,全县抗病毒治疗比例达74.13%。狠抓血吸虫病、结核病以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治,患者发现率、治疗覆盖率、治疗成功率等指标符合省市下达指标要求。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强化精神卫生队伍建设,狠抓重性精神疾病防治,截至10月,全县在册患者数5781人,在管患者5323名,检出率4.64‰,管理率92.08%,规范管理率81.13%;门诊收治19535人次,住院1391人次,救治救助277人次。三是有效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大力开展母婴保健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663份,举办讲座532期,举办孕妇学校132期。强化助产机构质量控制,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高危管理、干预和救治能力,强化爱婴医院管理和妇保、儿保门诊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将婚检、孕检、孕期保健等工作有效衔接,实现三级预防协调推进,全县免费婚检达95.25%,免费孕检目标人群覆盖率121.69%。紧盯妇幼核心指标改善,狠抓“两个”系统管理。全县产妇住院分娩率99.99%,孕产妇死亡率为0,5岁以下儿童死亡55人,死亡率4.57‰,婴儿死亡38人,死亡率2.74‰,处于全省较低水平。强化“叶酸增补”、“两癌”检查、“三病”阻断,各项指标全面完成。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规范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医学鉴定,全县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四是综合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打击非法行医等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日常监督。全年办理医疗卫生标准监督案件67起,罚没资金20.24万元;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卫剑2号”专项行动,探索建立“一巡查、二报告、三核实、四打击”的“1234”打击非法行医仁寿模式,立案查处4起,没收违法所得1.1万元,罚没资金1.1万元;开展依法执业、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等专项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73份,警告并责令改正23起;开展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打击行动,共检查生活美容机构17家,出动监督员85人次;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下达监督意见书409份;完成双随机抽检任务,被监督单位共计139家,任务完成率100%。五是凝心聚力实施创卫攻坚工程。积极汇报争取,将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纳入县委目标绩效考核,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工作推进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创卫重大难题。县卫计局(爱卫办)作为牵头部门,举全局之力,将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作为头等重要的攻坚任务狠抓落实,凝心聚力实施创卫攻坚工程,建立问题台帐清单,坚持部门联动,坚持通报问责,聚焦热点难点,狠抓排查整治,创卫成效明显,2018年11月高质量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验收。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健康教育促进,卫生厕所普及率居全省前列,群众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自我防病意识明显增强,健康素养明显提高,最大程度降低了人群患病机率,圆满完成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和无烟单位等各类创建任务。

4.深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一是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以出生人口统计监测、全员人口信息核查比对、优化生育登记为重点,狠抓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全县出生人口15285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9.24%,比市下达的95%高4.24个百分点,人口出生率9.39‰;全县死亡人口12461人,死亡率7.64‰;人口自然增长率1.75‰,比市下达目标控制数6.5‰低4.75个千分点。全县办理生育登记11138例,登记率为90.30%;违法生育115人,立案115例,立案率100%;下达《处理决定书》43份,征收社会抚养费60.2万元。二是精准落实计生奖扶政策。准确核实锁定享受奖扶政策人数,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51997人,奖励扶助对象22454人,特别扶助对象1606人(户),按照“应奖尽奖、应助尽助”原则,兑现各类计生奖扶资金3402万元。三是扎实推进计生特殊家庭关怀关爱工作。将全县国家特扶对象全部纳入免费体检范围,免费体检1606人次;全县计生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为全县约1093名计生特别扶助对象缴纳2018年度医保基金19.674万元;实施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一对一、多对一联系帮扶制度,落实帮扶慰问资金70余万元。切实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稳定工作,全年无进京到省上访事件和其它恶性事故。四是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强化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使用,流动人口信息接受率97.4%、反馈率98.3 %,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查验率98.8%。开展2个抽样调查点共计40户的相关调查工作,圆满完成国家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任务。

5.保障工作统筹推进。一是狠抓健康扶贫。深化健康扶贫“五大行动”,严格落实“十免四补助”政策。全县60个乡镇卫生院、570个村卫生室100%达标,每个村卫生室配备合格村医生至少1名;贫困患者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分别为9%和10%;85517名贫困人口医保参保率达100%,免费提供保费1966.891万元。贫困患者住院治疗37957人次,其中县内就诊36361人次,县内就诊率95.79%;县内住院医疗总费用16954万元,其中个人支付1526万元,占9%。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晚期血吸虫病治疗、抗结核治疗、住院分娩人数分别为90人、152人、8人、71人、307人。筛查确认高血压、恶性肿瘤等24类疾病14152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体检54140人,体检率64.76%;常住档立卡贫困人口58859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100%。健康扶贫工作顺利通过省级交叉检查验收。二是狠抓医疗环保整治。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完善医疗废物、废水贮存、处置设备设施,规范医疗废物登记、交接、贮存、转运及处置,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交由兴康公司集中处置。对医疗卫生行业环境保护实行全覆盖、零容忍督查监督,下达监督意见书200余份,为全县卫计系统在环保督查“回头看”期间取得“零投诉”的成绩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狠抓扫黑除恶。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局党委多次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突出重点,全面摸排,全面核查,人人见面。全年排查上报线索4条,办理上级交办件5件,坚持对涉医黑恶势力“零容忍”态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强化财务统计工作。建立完善政府采购、“三公四费”管理、经费报销等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严肃财经纪律,财务管理不断规范。全系统向上争取资金1.447488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1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160万元(目标任务50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63%;完成招商引资任务2.37亿元(仁寿冠华精神病医院、仁寿大夫综合医院);全年化解固定负债4438万元;新增基层人员保障经费560.88万元;申请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4.68亿元(建设用)。2018年全系统业务收入14.15亿元,同比上升12%;结余8900万元,同比上升6.5%。五是强化人才工作。推进人才增量提质。2018年招引人才146人,定向医学生培养24名,卫技人员高级职称人数较2017年增长0.57%、中级职称增长5.4%,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由增长1%,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6人,职业素质不断提高。健全卫生人才激励机制。落实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执行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按照乡镇的分类,分别享受每月200元或300元的乡镇补贴。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公开、便民、高效的行政事项办理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工作,清理、配置、录入行政权力10类359项。积极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场次。全年设置审批医疗机构28个,公共场所卫生许可455户次,饮用水卫生许可5户次,办理医师多机构备案116人次。完成医师注册232人次,变更358人次,注销88人次;完成护士注册355人次,延续注册986人次,注销28人次,变更509人次。完成医师电子化注册2924人,护士电子化注册3665人,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903个。强化宣传工作。全年上报工作信息700余条,被国家级行业媒体采用4条,省级媒体采用98条,市级媒体采用113条,县级媒体和部门采用300余条;处理网络舆情39件,办理、回复率达100%,无重大负面舆情发生。强化义务献血工作。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知识,及时兑现献血优惠政策,办理退费业务1855人次,退费金额171.5万元,动员无偿献血7000余人,采集5983人次,采集血液11269单位,满足了临床用血需求,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单位7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3个。     

纳入县卫生健康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仁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仁寿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4.仁寿县急救指挥中心     

5.仁寿县计划生育指导站     

6.仁寿县人民医院     

7.仁寿县中医医院     

8.仁寿县妇幼保健院     

9.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10.仁寿县卫校     

11.仁寿县骨科医院     

12.仁寿县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仁寿县宝飞镇卫生院     

14.仁寿县慈航镇卫生院     

15.仁寿县富加中心卫生院     

16.仁寿县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仁寿县汪洋中心卫生院     

18.仁寿县钟祥中心卫生院     

19.仁寿县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仁寿县清水中心卫生院     

21.仁寿县宝马镇卫生院     

22.仁寿县龙马中心卫生院     

23.仁寿县北斗中心卫生院     

24.仁寿县始建中心卫生院     

25.仁寿县松峰乡卫生院     

26.仁寿县满井中心卫生院     

27.仁寿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8.仁寿县洪峰乡卫生院     

29.仁寿县彰加中心卫生院     

30.仁寿县龙正中心卫生院     

31.仁寿县涂家乡卫生院     

32.仁寿县禾加中心卫生院     

33.仁寿县双堡乡卫生院     

34.仁寿县河口乡卫生院     

35.仁寿县板桥乡卫生院     

36.仁寿县新店乡卫生院     

37.仁寿县中农镇卫生院     

38.仁寿县合兴乡卫生院     

39.仁寿县天峨镇卫生院     

40.仁寿县黑龙滩中心卫生院     

41.仁寿县文宫中心卫生院     

42.仁寿县珠嘉镇卫生院     

43.仁寿县四公镇卫生院     

44.仁寿县曹家镇卫生院     

45.仁寿县里仁镇卫生院     

46.仁寿县文林镇卫生院     

47.仁寿县鸭池乡卫生院     

48.仁寿县禄加中心卫生院     

49.仁寿县兴盛镇卫生院     

50.仁寿县观寺镇卫生院     

51.仁寿县景贤乡卫生院     

52.仁寿县中岗镇卫生院     

53.仁寿县鳌陵乡卫生院     

54.仁寿县向家镇卫生院     

55.仁寿县古佛乡卫生院     

56.仁寿县识经镇卫生院     

57.仁寿县视高中心卫生院     

58.仁寿县虞丞乡卫生院     

59.仁寿县兆嘉乡卫生院     

60.仁寿县藕塘乡卫生院     

61.仁寿县大化镇卫生院     

62.仁寿县板燕乡卫生院     

63.仁寿县元通镇卫生院     

64.仁寿县谢安乡卫生院     

65.仁寿县方家镇卫生院     

66.仁寿县石咀乡卫生院     

67.仁寿县农旺镇卫生院     

68.仁寿县青岗乡卫生院     

69.仁寿县城堰乡卫生院     

70.仁寿县高家镇卫生院     

71.仁寿县玉龙镇卫生院     

72.仁寿县促进乡卫生院     

73.仁寿县龙桥乡卫生院     

74.仁寿县曲江镇卫生院     

75.仁寿县凤陵乡卫生院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180843.6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0775.86万元、增长6.34%,支出168559.53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9876.18万元,增长6.22%。主要变动原因是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医疗收入及医疗业务成本等因素收支同步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80843.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82.3万元,占1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2.84万元,占1.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42085.48万元,占78.57%;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32.99万元,占0.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汇总 单位: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6859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326.36万元,占90.94%;项目支出15273.17万元,占9.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汇总 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7125.14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689.36万元,下降4.55%、支出总计37125.1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减少1689.36万元,下降4.5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含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的土地款、设备款、工程款补助资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汇总 单位:万元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8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247.86万元,下降6.03%。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减少了项目建设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汇总 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8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6.38万元,占10.6%;医疗卫生支出30571.2万元,占87.39%;住房保障支出704.72万元,占2.01%(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汇总 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4982.34,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33.8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49.6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49.2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8.4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05.8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32.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3.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 支出决算为539.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 支出决算为273.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 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产医院(项): 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78.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63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 支出决算为684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407.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1822.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600.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456.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367.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7034.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 支出决算为1147.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30.99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16.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64.59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2.8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19.65万元,完成预算100%。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66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7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51.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45.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006.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数据来源财决08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2.9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9.95万元,占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2.98万元,占1.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汇总 单位: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95万元,完成预算97.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8.99万元,下降11.17%。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医疗卫生机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控制。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7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9.9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卫生监督(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98万元,完成预算96.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93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医疗卫生机构公务接待费的控制。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34批次,668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2.9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接待各项业务工作达标创建,迎接上级检查、项目工作验收等事项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二级甲等”创建经费15.2万元,省市检查接待费45.58万元,省市项目工作验收接待费2.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主要用于无。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142.84万元,用于县中医院搬迁土地费用1717万元,乡镇卫生院建设费用320.84万元,社区债务贴息90万元,建设前期费用1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计生事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仁寿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执行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对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户核算,会计核算较为规范。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统一要求对预算信息进行公开,并经人大审核。三公经费总支出未超预算支出,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9.2万元。对固定资产建立台账管理,并及时向国资部门上报资产报表。总体评价较好。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计生事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计生事业发展项目的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有:一是促进了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二是带动了各地配套政策出台,促进了各级党委、政府对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高度重视;三是通过省级考核反馈,受惠群众普遍认为奖特扶制度是得民心、顺民意的“德善之举”;四是计划生育政策是基本国策,利国利民,促进人与社会协调发展(简要说明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计生事业发展项目”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计生事业发展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县卫计局计生事业发展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实施,并对该项目进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拨付按年度进度拨付,总体评价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4311.7141万元,执行数为3941.8574万元,完成预算的91.42%。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问题:一是促进了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二是带动了各地配套政策出台,促进了各级党委、政府对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高度重视;三是通过省级考核反馈, 受惠群众普遍认为奖特扶制度是得民心、顺民意的“德善之举”;四是计划生育政策是基本国策,利国利民,促进人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项目总体目标简要描述项目成效)。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计生事业发展项目     

预算单位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311.7141     

执行数:     

3941.8574     

其中-财政拨款:     

4311.7141     

其中-财政拨款:     

3941.8574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目标1: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     

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     

目标2:实施西部地区 “少生快富” 工程,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 ,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 , 促进相关地区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 。     

目标3: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缓解计划生 育困难家庭在生产 、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 , 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目标4:实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 。     

目标1: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     

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     

目标2:实施西部地区 “少生快富” 工程,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 ,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 , 促进相关地区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 。     

目标3: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缓解计划生 育困难家庭在生产 、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 , 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目标4:实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     

347     

347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     

630     

63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其他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数     

357     

357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含扩面)     

21461     

21461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户数(人数)     

53194     

53194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孕前优生检查对数     

5333     

5333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100.00     

100.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家庭发展能力、社会稳定水平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90%     

≥90%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仁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项目补助开展了绩效评价,《仁寿县卫生健康局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72万元,比2017年增加33.05万元,增长35.28%。主要原因是正常业务开支增长。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92.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33.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17万元主要用于县中医院整体迁建土地款,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2.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设备及办公设备设备购置及保安、保洁服务外包采购(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2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9%。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7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5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疫苗冷链转运专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民政管理事务(0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就业补助(07)抚恤(08):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老龄事务、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益性岗位补贴及死亡抚恤金等。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01)公立医院(0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公共卫生(04)中医药(06)计划生育事务(0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医疗救助(13)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综合医院、中医(民族)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其他公立医院、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公立医院、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其他中医药支出、计划生育服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其他医疗救助及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     

1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按照仁府办发〔2015〕35号文件依据,设立仁寿县卫生健康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4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与信息股、政策法规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服务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生家庭发展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股、宣传与科技教育股、药政股、人事股、监察内审股。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贯彻执行中医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落实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等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概况。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纪委书记1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2017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72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参公1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借用23人,临聘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17年总收入为821.9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640.39万元(基本支出498.39万元,项目支出142万元),追加预算181.52万元。2017年预算基本支出共计679.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5.01万元,公用经费124.9万元。     

2017年卫计局总体项目收入12624.18万元。其中:计财专项资金3260.52万元,计生专户中央、省级资金2798.89万元,建设专户6564.7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00万元,县级各项建设配套1564.7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局机关本级2017年实际支出918.4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902.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89万元、项目支出10.95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649.08万元,超预算支出94.0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53.55万元,超预算支出128.65万元。年初预算项目支出142万元,实际项目支出10.95万元,其中信息化建设支出6.2万元,培训支出4.35万元,预算执行率7.7%,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弥补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不足。     

2017年卫计局总体项目支出7254.33万元,余5369.85万元。结余资金为: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中央下达建设资金5000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369.8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情况。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按照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报送工作,并于2017年4月5日对预算信息(包括三公经费预算信息)进行公开。     

(二)执行管理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2017年无预算调整情况。项目支出12624.18万元,截至2017年底实际支出7254.33万元,项目资金结余5369.85万元。项目支出进度为57.46%。主要原因是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中央下达建设资金5000万元需按建设进度拨款,当年无法一次性支出;2017年计划生育事业费结余369.85万元,由于2017年乡镇计生站拆并事宜导致项目资金无法支出,绩效评价联合工作5组已对2017年计生事业发展支出进行单独绩效评价,并对结余资金使用提出建议。     

2.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共有公车1台。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9.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2万元。三公经费总支出未超预算支出,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9.2万元。     

3.综合管理情况。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2017年度无债务,无非税收入;政府采购实施严格与政府采购预算一致,并按程序报批,国资手续齐全;资产管理对国有资产建立资产信息台账情况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录入系统;信息公开(预算公开、决算公开、绩效公开)均公开执行。     

仁寿县卫计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财政纪律,财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并建立了仁寿县卫生健康局资产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及合同管理等内控制度以及《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户核算。     

(二)专项预算管理。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2017年无预算调整情况。项目支出12624.18万元,截至2017年底实际支出7254.33万元,项目资金结余5369.85万元。项目支出进度为57.46%。主要原因是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中央下达建设资金5000万元需按建设进度拨款,当年无法一次性支出;2017年计划生育事业费结余369.85万元,由于2017年乡镇计生站拆并事宜导致项目资金无法支出,绩效评价联合工作5组已对2017年计生事业发展支出进行单独绩效评价,并对结余资金使用提出建议。     

(三)结果应用情况。     

1、职责履行结果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落实卫生和计生事业方针政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体制和医疗管理体系。     

2、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7年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资金、中医药发展补助资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计划生育三项政策补助资金等。     

县卫计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对仁寿县64个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打分并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考评结果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终绩效考评。     

3、服务对象满意度     

县卫计局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未出现上访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执行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对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户核算,会计核算较为规范。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统一要求对预算信息进行公开,并经人大审核。三公经费总支出未超预算支出,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9.2万元。对固定资产建立台账管理,并及时向国资部门上报资产报表。总体评价较好。     

(二)存在问题。     

1.机关经费超支严重。县卫计局编制外人员25人,其中借用23人,临聘2人。2017年县卫计局人员经费超预算支出94.07万元,公用经费超预算支出128.65万元,共计超预算支出222.72万元,超预算执行32.7%。     

2.未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主要表现在年初预算项目支出142万元,实际项目支出10.95万元,预算执行率7.7%,其中131.05万元主要用于弥补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不足;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9万元,实际支出18.2万元,超预算支出9.2万元,超预算支出102%。     

(三)改进建议。     

1.建议县卫计局加强借用人员管理,通过招考和调动等方式逐步增加编制内人员,逐步减少借用人员,规范用人管理,减少相应经费开支。     

2.县卫计局要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力度,规范运转类项目经费开支。     

3.县卫计局要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报销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实行规范化支出。     

附件2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2018计生事业发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2017年计生事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4311.714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83.219万元、省级财政515.673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512.8221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殊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孕前优生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困难补助、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支出等7项专项政策性支出;计划生育村级手持终端信息建设、计划生育省市质报点监测、计划生育“三下乡”宣传经费、计划生育应急事件处置、计划生育工作经费、计划生育资金兑现银行手续费等6项计生事业发展支出。     

按照省财政厅、省卫计委《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6〕72号)文件明确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比例和国家规定的补助标准,县财政局依据《关于解决2017年度计划生育专项县级配套所需资金的报告》(仁财社[2017]106号)文件,于2017年12月14日以仁财社[2017]190号指标单下达县卫计局2017年计划生育发展县级配套资金1512.8221万元。     

绩效评价联合工作5小组采取现场查阅资料、查看会计账簿、选点现场走访等方式计生事业发展支出项目的项目申报、批复,资金分配、拨付,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账簿、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查阅和评价。选取龙马镇、方加镇两个项目点,对龙马镇、方加镇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的兑现情况、会计账簿、报表等进行重点抽查。     

项目评价实施方案情况(包括选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基础数据表等情况)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总体结论     

县卫计局2017年计生事业发展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实施,并对该项目进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拨付按年度进度拨付,总体评价较好。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得分情况     

(1)项目决策得分20分     

其中科学决策得分10分,绩效目标得分10分。     

(2)项目管理得分7.6分     

其中资金管理得分5.2分,项目执行得分2.4分。扣分原因:资金分配不合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因为享受对象人数统计部分有误,申报人数与实际发放数据差异较大,选点的两个乡镇均存在项目资金滞留乡镇财政所,扣分1.8分;项目执行过程中,乡镇未建立统计台账,导致执行过程中资金未全部发放到位,尚需规范执行流程,扣分0.6分。     

(3)项目绩效得分68分     

其中项目完成得分18分,完成数量和完成时效均扣分1分。扣分原因:2017年度乡镇计生指导站撤销,无法开展“三查五术”工作,使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结余325.3294万元;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工作,由于乡镇上报人数与实际发放人数存在差异,选点的两个乡镇均存在项目资金滞留乡镇财政所情况。     

项目效益得分50分。     

该项目总体得分95.6分。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解决计划生育专项县级配套所需资金的报告》(仁财社[2017]106号)、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仁府定字5号),结合我县财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审批后县卫计局将奖扶、特扶资金由县卫计局直接通过“一卡通”打卡到户;计划生育父母奖励金由县卫计局拨付到各乡镇,再由乡镇打卡到户。项目决策依据科学,政策明确。     

该项目主要用于仁寿县2017年计生事业发展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绩效目标明确。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政策依据和政策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情况。     

2017年计生事业发展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审核报批程序进行,资金使用和分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2017年分配下达计生事业发展项目资金4311.7141万元。其中:1.奖励扶助资金2060.256万元;2.特别扶助资金802.4879万元;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549.1148万元;4.计生免费技术服务资金593.0554万元;5.其他计生专项资金306.80元。     

(2)资金使用情况。     

计生事业发展项目的管理,从资金的申报、审批、发放等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安全。计生事业发展项目实行专账专用,县卫计局设立计生特殊家庭扶助专户(167103)、计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户(167104)、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户(167105)、计生基本免费技术服务经费专户(167107),接受群众监督。奖扶、特扶资金通过“一卡通”打卡到户;计划生育父母奖励金由县卫计局拨付到各乡镇,再由乡镇打卡到户,没有发现挪用、骗取、套取资金的行为。     

2017年计生事业发展资金实际支出3941.85742 万元。其中:1.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2060.256万元;2.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802.4879万元;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549.1148万元(县卫计局拨付到各乡镇);4.计生免费技术服务资金267.726万元;5.支出其他计生专项资金262.27272元。     

2017计生事业发展资金结余369.85668万元,资金使用率91.42 %。其中: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经费325.3294万元、计划生育村级手持终端信息建设17.782万元、计划生育宣传“三下乡”经费及工作经费6万元、计生应急事件处置经费10万元、兑现计生银行手续费10.74528万元。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合理性)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规范性)     

3、项目绩效     

(1)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县卫计局对照国家省市下达兑现的人员数,完成了奖扶兑现21461人,其中:国家奖扶20517人、省奖扶944人;特扶1430人,其中伤残347人、失独630人;手术并发症357人,其中二级9人、三级348人;市特护96人,其中伤残4人、失独92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53194对,91519人;孕前优生检查5333对,其中农村4233对、城镇1100对。     

选点两个乡镇重点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方家镇: 2017年11月28日,方家镇财政所项目资金专户收到县卫计局拨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7.494万元(申报人数1249人,标准60元每人每年);2018年2月1日实际打卡发放826人,发放4.956万元;结余2.538万元未发放(历年累计结余7.944万元)。方家镇还存在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用于发放镇干部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情况。     

龙马镇: 2017年11月28日,龙马镇财政所项目资金专户收到县卫计局拨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20.73万元(申报人数3455人,标准60元每人每年); 2017年12月21日实际打卡发放941人,发放5.646万元,结余15.084万元未发放(历年累计结余44.34万元)。     

(2)项目效益情况     

计生事业发展项目的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有:一是促进了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二是带动了各地配套政策出台,促进了各级党委、政府对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高度重视;三是通过省级考核反馈, 受惠群众普遍认为奖特扶制度是得民心、顺民意的“德善之举”;四是计划生育政策是基本国策,利国利民,促进人与社会协调发展。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公平性、资金使用效率、受益群体满意度等)。     

三、存在主要问题     

1、计生政策享受对象基础信息不精准,乡镇上报政策享受对象数大于实际应享受对象数,导致由乡镇兑现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有结余,滞留乡镇财政所。选点的方家镇2017年申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数1249人,资金7.494万元;实际发放人数826人,资金4.956万元;结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2.538万元。龙马镇2017年申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数3455人,资金20.73万元;实际发放人数941人,资金5.646万元;结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15.084万元。     

2、政策执行把握不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使用对象为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农村或城镇低保对象。选点的方家镇将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用于镇干部独生之女妇女奖励金的发放。     

3、项目资金未全部实现支出。2017年乡镇计生指导站撤销,合并到基层医疗机构,导致计划生育“三查五术”工作开展较慢,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资金结余325.3294万元。     

四、相关措施建议     

1、县卫计局加强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督促乡镇建立计生政策享受对象个人基础信息台账,对个人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统计上报人数真实性和准确性。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大政策执行和资金发放的监管力度。

2、县卫计局对全县60个乡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结余情况作一全面清理。     

3、县卫计局加大“三查五术”工作开展力度,对2017年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结余资金325.3294万元建议继续用于2018年“三查五术”工作。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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