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安置规划、库区开发规划;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负责扶贫、移民项目资金管理;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检查评比、督察指导等工作,全面负责全县城镇和乡村环境综合治理的项目推进、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狠抓生产主线,成功守住粮食安全底线。2018年,全年粮食总播面达170.7万亩,粮食总产64.51万吨。油菜总播面29.5万亩,总产4.21万吨,发展优质水稻面积34.5万亩,青贮饲用玉米面积6.5万亩。以优秀等次完成98万亩两区划定省级验收。全年全县水果总面积67.2万亩,其中柑桔27万亩,产值20亿元。全年蔬菜种植面积38.5万亩,产量89.2万吨,产值14.1亿元。全县实现畜牧业产值63.47亿元,引进60头优秀种公猪改良提高全县生猪品种质量。
农产品在省、市抽检工作中合格率100%。我局对“三品一标”企业、种植大户、部分散户进行产品抽检,合格率99.7%。全年完成3个绿色食品续展,新申报绿色食品4个,无公害产品16个,绿色食品年检17个,“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数量达到43件。打造仁寿县区域农业公用品牌“天府仁品·人见仁爱”,整合区域内优势农特产品集群发展。
2、狠抓发展主线,成功夯实农业产业基础。一是项目支撑发展产业;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三是引进大型工商资本;四是发展种养循环经济。
3、狠抓改革主线,成功健全农业发展保障。一是土地流转突出“规范”;二是产权制度改革重在“落实”;三是“味在眉山”突出“销售”;四是新型经营主体重在“培育”。
4、狠抓治理主线,成功完成系统防治任务。一是系统推进扫黑除恶;二是系统推进信访稳定;三是系统推进畜禽污染治理;四是系统推进面源污染治理;五是系统推进监督执法;六是系统推进疫病防控。
5、狠抓党建主线,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一是注重学习培训,全面压紧意识形态;二是夯实基础工作,全面加强组织建设;三是持续正风肃纪,全面强化廉政建设;四是推进脱贫攻坚,全面强化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因合并调整设内设机构18个股(室)直属28个事业站(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9个,即15个片区农牧站,14个片区农机站。
纳入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机构改革合并前本级预算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原仁寿县农业和畜牧局
2、原仁寿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3、原仁寿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4、原中共仁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原仁寿县农机事业局
6、下属15个片区农牧站
7、14个片区农机站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4409.2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834.74万元,增长28.45%,支出总计增加9834.74万元,增长28.45%。主要变动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440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200.71万元,占79.2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08.54万元,占20.7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440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75.1万元,占33.5%;项目支出29534.14万元,占6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409.2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9834.74万元,增长28.4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9834.74万元,增长28.45%。主要变动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00.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2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612.03万元,增长37.56%。主要变动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00.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4.55万元,占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040.3万元,占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80.44万元,占2.79%;节能环保支出1307.47万元,占3.71%;城乡社区(类)支出2239.19万元,占6.36%;农林水(类)支出26854.65万元,占76.2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90万元,占1.96%;住房保障支出804.11万元,占2.2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5200.71,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256.5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2.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1783.1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191.0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支出决算为37.9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支出决算为28.1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数为245.8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支出决算数为734.5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9.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防治(03)大气(01):支出决算数为107.4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10.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防治(03)其他污染防治支出(99):支出决算数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11.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支出决算数为1732.1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12.城乡社区支出(2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支出决算数为50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1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数为4060.7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14.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数为720.4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15.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事业运行(04):支出决算数为6197.9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16.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病虫害控制(08):支出决算数为612.0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1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农产品质量安全(09):支出决算数为52.9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1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防灾救灾(19):支出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1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4):决算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2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其他农业支出(99):决算数为6639.1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21.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行政运行(01):决算数为99.2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22.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决算数为33.1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23.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行政运行(01):决算数为223.6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24.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决算数为217.9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25.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农业基础设施建设(04):决算数为71.6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26.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社会发展(06):决算数为69.8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27.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决算数为759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28.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06):决算数为18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2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决算数为69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30.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决算数为804.1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75.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21.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7.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调整预算数列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54万元,占21.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3.09万元,占78.0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当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9.39万元,下降21.3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了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10辆、越野车3辆、其他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5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畜牧、扶贫、农机、城乡综合治理等日常工作、执法检查、动物疫苗冷藏运输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3.0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8.23万元,下降6.2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了开支。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86批次,1015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3.0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外事接待、其他国内公务接待,金额总计123.09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无主要用途。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3.09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各地相关部门来仁寿学习考察、上级领导调研、指导工作等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208.5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病死和病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新型城镇化建设”、“提灌站建设”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在2018年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本部门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处置完了所有需要无害化处理的病害产品,完成了项目预期目标实效指标,在养殖户向乡镇畜牧站申报无害化处理的24小时内到达率100%,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促进了社会进步,通过集中处置,避免随意掩埋或焚烧,保护了地下水和生态环境,养殖户满意度100%;提高群众居住环境质量, 进一步改变群众卫生习惯. 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为重点,以垃圾设施提档升级改造项目为抓手,着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保障群众环境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提高了当地粮食中和生产能力,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加强了我县农业基础设施,增强了我县农业抗灾救灾能力。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病死和病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新型城镇化建设”、“提灌站建设”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endif]>病死和病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7.1208万元,执行数为107.12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防止动物疫病扩散,避免疫病给畜牧业产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的风险,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宣传力度不够;未执行上级标准;监管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按政策标准执行;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执行监管。
2、<![endif]>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20万元,执行数为7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45个村共新建垃圾房1062个,改建垃圾房48个,维修垃圾房11个,新建垃圾中转站10个、大件垃圾收集点3个、购置转运车辆45辆、垃圾桶1605个、果皮箱20个。提高了群众居住环境质量, 进一步改变群众卫生习惯。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为重点,以垃圾设施提档升级改造项目为抓手,着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保障群众环境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群众满意度95以上。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二是垃圾运转车辆由项目村或施工单位购置,未进行统一采购。三是部分村竣工资料不齐全;部分资料未填写日期、无签字盖章。四是部分未提供项目乡镇、村的支出明细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制定了垃圾收集设施、设备管护制度,进一步加强设施设备管护。二是垃圾转运车由于属于特种车辆,无公务车辆指标,由村委会组织,县上指导进行采购。三是指导村将竣工资料补齐,现已全部装订成档,已于2018年整改完成。
3、仁寿县2018年县级财政补助提灌站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39.30万元,执行数为832.8万元,完成预算的99.23%。通过项目实施,保障56个乡镇、59个行政村、受益5211户16520人生产生活用水。新增了提水能力1700立方米/小时,新增灌面13580亩,恢复提水能力3540立方米/小时,恢复灌面32780亩。提高了当地粮食中和生产能力,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加强了我县农业基础设施,增强了我县农业抗灾救灾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受益群众筹资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县提灌站现有1300余座,大都建于上世纪70年代,需要维修改造的提灌站众多,维修改造资金缺口大,望财政加大对我县提灌站建设资金投入。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
项目名称 |
病死和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 |
预算单位 |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7.1208万元 |
执行数: |
107.120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07.120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07.1208万元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片区监管人员严格按《仁寿县规范病死(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将全县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全部纳入无害化处理范畴。 |
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仁寿县规范病死(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无害化处置病死和病害产品数量 |
处置完所有需无害化处置和病害产品 |
处置完了所有需无害化处理和病害产品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资金拨付到位率 |
100% |
100% |
项目完成指标 |
实效指标 |
处理人员及时到位率 |
要求在养殖户向乡镇畜牧站申报无害化处理的24小时内到位率达100% |
在养殖户向乡镇畜牧站申报无害化处理的24小时内到位率达10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发展的影响 |
防止疫病传播,促进社会进步 |
18年仁寿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促进了社会进步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防止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污染地下水,增加污水量,破坏环境 |
通过集中处置,避免随意掩埋或焚烧,保护了地下水和生态环境。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 指标 |
项目的可持续性 |
确保补贴资金持续发放和政策的持续运行 |
补贴资金由中央、省、县级财政共同承担,确保了政策的持续运行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养殖户满意度100% |
养殖户满意度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项目名称 |
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债券项目 |
预算单位 |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20万 |
执行数: |
720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 |
其中-财政拨款: |
? |
其它资金: |
720万 |
其它资金: |
720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新建、改建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各村新配机动垃圾转运车1辆;每社新建垃圾房3-5个,升级改造原有垃圾池,每社垃圾房达到6-8个,每村达到20-30个;广场、村委会等公共场所增设果皮箱20个。 |
新建垃圾房1062个,改建垃圾房48个,维修垃圾房11个,新建垃圾中转站10个、大件垃圾收集点3个、购置转运车辆45辆、垃圾桶1605个、果皮箱20个。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 |
各村新配机动垃圾转运车1辆;每社新建垃圾房3-5个,升级改造原有垃圾池,每社垃圾房达到6-8个,每村达到20-30个;广场、村委会等公共场所增设果皮箱20个。 |
新建垃圾房1062个,改建垃圾房48个,维修垃圾房11个,新建垃圾中转站10个、大件垃圾收集点3个、购置转运车辆45辆、垃圾桶1605个、果皮箱20个。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 |
“方便农户、大小适宜”的原则,每6-15户修建联户定点收集房;各村配置1台密闭式机动三轮运输车;改建乡镇垃圾中转站。 |
统一样式、尺寸、风貌,房顶采用深灰色瓦,墙面用深灰色墙砖并勾白色线条。 |
项目完成指标 |
实效指标 |
资金拨付到位率 |
100% |
10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
提高群众居住环境质量 |
进一步改变群众卫生习惯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为重点,以垃圾设施提档升级改造项目为抓手,着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 |
自该项目实施启动以来,我办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保障群众环境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群众满意度高。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的满意度 |
受益群众满意度80%以上 |
受益群众满意度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项目名称 |
仁寿县2018年县级财政补助提灌站建设项目 |
预算单位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39.3万元 |
执行数: |
832.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600 |
其中-财政拨款: |
593.5 |
其它资金: |
239.3万元 |
其它资金: |
160万元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完成新建提灌站20座,维修改造提灌站93座;新增提水能力1801m³/小时,新增灌面14750亩,恢复灌面35660亩;保障56个乡镇、59个行政村、受益5394户18779人生产生活用水。 |
完成新建提灌站19座,维修改造提灌站92座;新增提水能力1700m³/小时,新增灌面13580亩,恢复灌面32780亩;保障56个乡镇、59个行政村、受益5211户16520人生产生活用水。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提灌站 |
20座 |
19座(产业调整放弃1座)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维修改造提灌站 |
93座 |
92座(产业调整放弃1座)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新建提灌站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维修改造提灌站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新建、维修提灌站完成及时率 |
100% |
9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新增提水能力 |
1801m³/小时 |
1700m³/小时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新增灌面 |
14750亩 |
13580亩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恢复灌面 |
35660亩 |
32780亩 |
服务对象 |
受益人数 |
恢复灌面 |
5394户18779人 |
5211户16520人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以上 |
95%以上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18年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病死和病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提灌站建设”开展了绩效评价,《病死和病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新型城镇建设专项债券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提灌站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1.84万元,比2017年减少678.3万元,下降33.9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进一步压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0.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4.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购买服务、畜产品采购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3.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5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3.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54%。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1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业务活动的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防治(03)大气(01):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碳、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防治(03)其他污染防治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2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事业运行(04):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病虫害控制(08):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农产品质量安全(09):指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管,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防灾救灾(19):指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4):指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2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其他农业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0.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1.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2..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3.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农业基础设施建设(04):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社会发展(06):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5.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06):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3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2018年病死和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在仁寿县境内选取了四川福美嘉牧业、龙正张光清养殖场、龙正郭良光养殖场、满井王兴建养殖场、洪峰李勇明养殖场、观寺镇徐良成养殖场、观寺镇李秀华养殖场、观寺镇郑长明养殖场、文宫镇李汉文养殖场、鳌陵乡曾志军养殖场、等10个养殖场(专业户)和部分散养户、禽类养殖户进行现场评价,主要考察内容为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是否全数作无害化处置、无害化处置动物数量的核查和片区监管人员是否严格按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现场评价结果显示,10个养殖场(专业户)无害化处理猪只数量与养殖档案登记死亡头数一致,无害化处理单上养殖场负责人、片区监管人员、现场收集人员均签字确认,收集过程有照片作为佐证,做到了死亡猪只全申报、应收尽收,过程监管严密有效。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政策本身来说,病死和病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可以有效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防止动物疫病扩散,避免疫病给畜牧业产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的风险,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从政策执行标准来说,仁寿县所执行标准比较符合仁寿实际,可以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38号)文件精神“原则上生猪调出大县和年饲养量在5000万只以上的家禽养殖大县要建立1个专业无害化处理场”,经县政府同意,采取政府购买方式确定由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农公司)负责我县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置工作,并于2017年3月与该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按农办财〔2011〕163号文件规定标准,病死猪为80元/头,其余畜禽中央和省均无明确要求。县上通过招标,实际与科农公司签订合同的执行标准为20公斤以上65元/头,20公斤以下20元/头。县上执行标准为牛600元/头,羊、犬65元/只,鱼、禽、兔及动物组织1元/公斤。
2、项目管理
(1)科学性。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携带病原体,如未经无害化处理或任意处置,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还可能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害畜牧业生产安全,甚至引发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38号),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与国家、地方政策及发展战略息息相关,对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态环境的改善都有利好影响。
(2)合理性。目前仁寿县年病死生猪约8万头,牛约0.2万头,羊约3万头,禽类约20万羽,病害动物产品约20万公斤,在与科农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之前,主要采取的处置方式是焚烧或者掩埋,不仅处置不彻底,而且对土壤和水有非常恶劣的影响,有很大的疫病传播隐患。在调查走访过程中,各大规模场和小区都对无害化处置工作表达了赞同与积极配合的意愿。
(3)规范性。2018年,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共为我县无害化处理生猪20公斤以上24173头,20公斤以下2476头,牛10头,羊、犬40只,鱼、禽、兔及动物组织195145公斤,县财政拨付其无害化处置费用共计124.0795元。随着政策的不断宣传推广和项目的深入开展,除分散养群众因不知晓政策仍自行处理病死和病害动物外,已上报的均及时规范进行了处理,病死和病害动物处理数量逐月提高,环境及生态隐患大幅减少,群众反响良好,政策效果显著。
3、项目绩效
(1)社会效益。我县规范了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严格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合作协议按实际处理量进行补贴,争取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资源完成运输车购买补助、运输车监管设备配置和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无害化处理后的残渣和油能够用于工业生产,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集中处置这一行为在养殖户中有良好的社会反响,对于养殖户来说,既没有任何经济负担又能有效防止疫病传播,促进了社会进步,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规范了实施该政策之前的行业乱象、填补了管理漏洞,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2)环境效益。随意掩埋或焚烧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会污染地下水,增加污水量。在腐烂分解过程中散发的恶臭容易引诱狗等其他动物的翻刨甚至叼至异地,破坏周围土壤和现有土质结构,固体废物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农田,对生态环境状况产生破坏性影响。部分病死和病害动物流入老百姓餐桌,所携带的病毒和细菌会引起各种疾病,带来巨大的疫情隐患和食品安全问题。在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经过集中处置后,以上面临的所有环境问题迎刃而解。
(3)满意度。对全县各乡镇的各大养殖场和部分散养户进行走访了解时,养殖户对该政策的实施方案、实施过程和最终效果都表示了认可,在不产生经济负担的前提下,既为自己的养殖场省下了无害化处理的人力、物力,又能防止疫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养殖户的满意度达到100%。
(4)公平性。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置工作采取申报制,在养殖户养殖动物死亡后,先通知当地兽医,再由兽医联系科农公司,科农公司的收集人员尽快到达现场收集病死动物或病害产品,收集结束后,收集人员、兽医都需在收集单上签字确认收集畜种、数量和重量等信息。不论是规模养殖场、专业户还是散养户都公平享受政策。
(5)可持续性。一是持续运行。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共同承担,确保补贴资金持续发放,健全后续管理制度,确保该政策持续运行。二是持续需求。仁寿县是全国养殖大县,规模养殖场多,出栏量大,死亡畜禽多,出于对良好的养殖环境和有效防控疫病的需求,养殖户对于死亡畜禽的无害化处理需求日益增长。三是重复性。随着畜牧业的发展,病死和病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将是一个长期的需求。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宣传力度不够
全县绝大多数养殖大户已基本了解病死和病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政策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但是由于乡镇政府及村社参与度不够,相当部分散养户仍不了解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政策,在养殖畜禽死亡后仍然自行处置。
2、未执行上级标准
按照上级要求,病害猪标准为80元/头,其中2018年中央补助标准为60元/头,省补助标准为13元/头,仁寿县执行标准为65元/头,低于上级补助标准。
3、监管力度不够
乡镇和村社未对无害化处理过程进行监管,该政策实施前期,在畜禽尸体收集过程中,存在监管人员由收集人员代签字等现象。
四、相关措施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针对散养户进行集中宣传,乡镇和村社要积极参与宣传,争取做到家喻户晓,将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政策落实到每一个养殖户。
2、严格按政策标准执行
针对补助标准较低的情况,县农牧局根据上级补助标准报政府审定后,执行新的补助标准。
3、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执行监管
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收集人员、片区监管人员相关专业素质。乡镇和村社要参与进无害化处理的监管过程,无害化报检和处理过程村社干部都需到场监管收集全过程并签字确认。
新型城镇建设专项债券项目2018年
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眉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的紧急通知》分解确定我县天峨镇中和村、里仁乡洪塘村等45个村列入全省2017年“4000个生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民生实事,启动实施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的新建、改建、转运设备配置,并按每村16万予以资金补助。由各区县治理办牵头负责实施,各村为主体责任单位组织实施,所属乡镇负责督导和监管。项目完工后,由县财政局、县治理办组织验收组验收合格后,由治理办统一拨付资金到相关乡镇。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提高群众居住环境质量, 进一步改变群众卫生习惯. 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为重点,以垃圾设施提档升级改造项目为抓手,着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自该项目实施启动以来,我办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保障群众环境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群众满意度95以上。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以“整合资金、协调联动,注重实效”的原则,着重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遵循“以点带面、整县推进”,切实加强改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成功完成了天峨镇中和村、里仁乡洪塘村等45个村的垃圾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工作。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认真践行“发扬钉钉子精神,我与仁寿共发展”理念,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为重点,以垃圾设施提档升级改造项目为抓手,着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利用该项目资金按照“方便农户、大小适宜”的原则,每6-15户修建联户定点收集房;各村配置1台密闭式机动三轮运输车;改建乡镇垃圾中转站。
2、项目管理
一是实行“专款专用、专人专户” 管理制度。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自专项资金落实以来,我办把“专项资金安排”作为头等大事,认真落实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扎实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到“认识、领导、人员、经费”四到位,有序推进各项目标实施。三是严把规范关。2017年10月9日收到市下发我县实施45个村庄项目实施文件后,我办迅速召开乡镇分管领导和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会议,明确了45个村(社区)项目实施内容,要求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垃圾房合理规划,垃圾车必须采购密闭式三轮车,务必按照省市时间要求完成。工程实施前县治理办组成4个指导组对45村项目实施方案的现场指导把关,确保项目规范有序实施。四是严把修建关。对45个村庄垃圾房建设统一样式风貌,按市上要求房顶采用深灰色瓦,墙面用深灰色墙砖并勾白色线条,在施工阶段组织督查组多次对各村垃圾房、站进行现场指导,对出现走样垃圾房、站的村庄要求返工,确保了质量,提升了档次。五是严把验收关。项目完工后由各乡镇组织纪委、财政、村社干部对垃圾设施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县治理办提出验收申请,县治理办会同县财政局对各村进行了验收,确保了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项目绩效
1、主要内容:新建、改建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各村新配机动垃圾转运车1辆;每社新建垃圾房3-5个,升级改造原有垃圾池,每社垃圾房达到6-8个,每村达到20-30个;广场、村委会等公共场所增设果皮箱20个。
2、该项目自2017年10月10日实施启动后,于2017年12月10日全面完工,2017年12月22日验收,2017年12月25日完成资金拨付。
3、45个村共新建垃圾房1062个,改建垃圾房48个,维修垃圾房11个,新建垃圾中转站10个、大件垃圾收集点3个、购置转运车辆45辆、垃圾桶1605个、果皮箱20个。实施内容与申报内容相符。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未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二是垃圾运转车辆由项目村或施工单位购置,未进行统一采购。三是部分村竣工资料不齐全;部分资料未填写日期、无签字盖章。四是部分未提供项目乡镇、村的支出明细账。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制定了垃圾收集设施、设备管护制度,进一步加强设施设备管护。二是垃圾转运车由于属于特种车辆,无公务车辆指标,由村委会组织,县上指导进行采购。三是指导村将竣工资料补齐,现已全部装订成档,已于2018年整改完成
提灌站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在仁寿县境内选取了北斗镇三房村提灌站、汪洋镇上游村提灌站、禄加镇郑沟村提灌站、新店乡双埝村提灌站、文林镇学习社区提灌站、钟祥镇镇龙村提灌站、满井镇金堂村提灌站进行了现场评价,主要考察内容为提灌站是否按设计规范化施工、项目资金是否严格按要求使用和管理、提灌站维护管理制度是否上墙、是否安排专人负责、群众满意度如何等。现场评价结果显示,均按设计规范化施工,资金专款专用专人管理,制度上墙,操作、管理,群众满意。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全年预算数839.30万元,执行数为832.8万元,完成预算的99.23%。通过项目实施,保障56个乡镇、59个行政村、受益5211户16520人生产生活用水。新增了提水能力1700立方米/小时,新增灌面13580亩,恢复提水能力3540立方米/小时,恢复灌面32780亩。提高了当地粮食中和生产能力,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加强了我县农业基础设施,增强了我县农业抗灾救灾能力。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我局和县财政以仁农机〔2018〕53号文件向县政府申报《2018年仁寿县提灌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县级级财政补助资金604.5万元,受益群众以劳代资246万元。得到县政府的批复,批复文号为县政府(送批件975号)。项目通过财评后、产业调整,确定提灌站建设补助最终结果,结余补足资金13万元,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结余资金在2019年提灌站建设项目中再行安排,我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2、项目管理
1、此项目县级财政资金到位604.5万元,受益农户以劳代资156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到位100%,并且资金到位及时,但受益群众自筹资金只达预期的63%。
2、资金使用情况,至此,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实际支出583.5万元(结余资金调整至2019年提灌站建设项目),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均按照“实施方案”执行。支付进度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来进行,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此项目支出依据合规合法,支付金额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
此项目完成后新增了提水能力1700立方米/小时,新增灌面13580亩,恢复提水能力3540立方米/小时,恢复灌面32780亩。提高了当地粮食中和生产能力,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加强了我县农业基础设施,增强了我县农业抗灾救灾能力。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受益群众筹资困难
2、我县提灌站现有1300余座,大都建于上世纪70年代,需要维修改造的提灌站众多,维修改造资金缺口大,望财政加大对我县提灌站建设资金投入。
四、相关措施建议
1、加强提灌站的维护和管理。
2、财政加大对我县提灌站建设资金投入。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