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仁寿县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新冠疫情防控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9 发布人:余利全 来源:
分享:


全县父老乡亲:     

近期南京、张家界、绵阳、泸州、成都等地出现新一轮新冠疫情,且本轮疫情为“德尔塔”变异毒株,传播能力强、传播速度快,全国短时间内新增一批中高风险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现公告如下。     

一、规范出行。倡导非必要不出省,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区。主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疫情防控相关紧急情况,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备,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等措施。     

二、规范旅游管理。全县各旅游景区、景点加强流量管理,日接待量不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严禁旅行社组织人员到国内中高风险区旅游。     

三、全面接种。坚持免费接种新冠疫苗, 12岁以上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     

四、做好常态化防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及培训机构、餐馆、酒店民宿、住宅小区、医疗卫生机构、金融营业网点、景区景点、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城市综合体、批发市场、劳务市场、商场、药店、公交车、客运站等人员易高度聚集的公共场所,每天须按要求进行消杀。进入各场所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扫码、戴口罩、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要亮码通行;凡是“四川天府健康通”显示未接种的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各经营场所。     

五、规范入境人员监管。所有从我省口岸入境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必须进行集中隔离。解除集中隔离后,入境人员由各乡镇(街道)接回当地继续实施7天居家隔离。所有入境人员在集中隔离期第1、4、7、10、14天,以及居家隔离期第2、7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其中集中隔离期第14天和居家隔离期第7天核酸检测,应采集2份鼻咽拭子,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     

六、加强来仁人员排查。对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区返(来)仁人员,严格按规范隔离。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做好高速路口、国道、省道、县道等来(离)仁主干道车辆及人员排查管理工作。     

七、加强个人防护。广大群众要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加强室内通风、消毒。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主动报告社区,配合做好管控措施。     

八、强化疫情防控指导。县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县疾控中心要组织人员力量,上门服务,指导重点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县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首诊负责等制度。     

九、严格值班管理。提升响应等级,指挥体系高效运转,县应急指挥部落实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值守;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实行每日报告。50人及以上会议及公共活动,须严格审批。     

十、严肃追责问责。所有人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登记调查、样本采集、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对刻意隐瞒谎报相关信息、拒不接受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阻碍卫生防疫等部门依法履行职务等行为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监督举报电话:     

028—36287911 028—36246951

 

 

 

 

仁寿县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28日     

地 址:仁寿县文林街道文林路1段380号   邮政编码:620599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仁寿县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协办单位: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各单位、部门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蜀ICP备08008128号  川公网安备 511421025114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