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编号:202102230098)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8-36295125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份额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总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监证0184058、仁国用2013第9088号 |
张学江 |
张淑芳 |
? | ? | ? | 89.18 |
住宅 |
普宁街道富强街129南庭雅苑5幢6单元403 |
? |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23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夏成双) 下一条: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第一批享受企业职工通用职业素质培训补贴的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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