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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建、陈秀兰)

2023年08月09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编号:202308080523

刘建、陈秀兰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仁国用(2009)第2697号

刘建、陈秀兰

33.8

城镇住宅用地

文林镇建设路一段146号1栋1单元4楼6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建、陈秀兰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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