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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声华)

2024年03月15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声华

(编号:202403150149

李声华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024824号

仁国用(2013)第12384号

李声华



房屋:83.22

土地:13.61

住宅

文林镇南坛路116号11栋1单元4层5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声华

2024年3月15日

上一条: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天府仁寿城市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绩效考核服务单位的公告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刘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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