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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郭建容、何文君)

2024年06月19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郭建容、何文君

(编号:202406190335


郭建容、何文君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18)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0037205号

郭建容、何文君



95.28

住宅

普宁街道陵州大道东二段180号(北辰·国颂府)1幢1单元4楼4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郭建容、何文君

2024年6月19日

上一条: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示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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