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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投资工程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按照相关规定,我局代县政府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投资工程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示,征求广大人民群众建议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3月21日—3月26日,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或电话,联系地址:仁寿县文林镇文林路一段380号(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邓兰英,联系电话:18090******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投资工程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2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投资工程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加强国家投资工程合同备案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强化风险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和《仁寿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仁府发〔2018〕3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通知,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工程履约保证金管理
工程履约保证金,是指为保证国家投资工程的实施,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并由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作为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资金,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类履约保证金。国家投资工程,是指在仁寿县行政区域内使用政府性资金和县属国有企业投资的各类工程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应当在合同签订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金额、时间足额收取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函自行失效。
(一)工程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由项目业主按规定核算应缴金额,中标人按核算金额将履约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缴纳至仁寿县财政专户。项目业主根据中标人缴款后的银行回单建立台账,并在本单位代管资金科目下设二级科目分项目核算。
(二)工程履约保证金的退付
工程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项目承包单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退付审批表》并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退付所需相关资料,项目业主审核通过后,报分管项目县级领导审批。县财政局根据分管项目县级领导审批意见,按财政代管资金清算支付办法办理退款。
(三)已缴纳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待要件具备后,仍按原程序退付。
二、工程压证施工管理
(一)我县国家投资工程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方可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予以退还。
(二)已压证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主要人员证件,待要件具备后,仍按原程序退还。
三、工程合同备案管理
我县国家投资工程应当在中标人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压证的前提下,项目业主和工程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条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承包合同。项目业主应当在规定期限(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合同报送县发改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部门须对承包合同与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备案。
四、工程监督管理
县财政局、县支付中心应当严格审查承包合同是否“双备案”,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发改局备案的工程项目,不得拨付工程款;县审计局应当加强对工程履约保证金收退、主要人员压证及合同备案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县发改局、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当各司其责,加强对我县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仁寿县国家投资工程履约保证金退付审批表
附件2:仁寿县国家投资工程主要人员压证登记表
附件3:仁寿县国家投资工程承包合同备案登记表
附件1
仁寿县工程履约保证金退付审批表
申请单位 |
? | 基本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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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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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由 |
法人签字(盖章)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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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意见 |
监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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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意见 |
业主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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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项目 县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2
项目主要人员压证登记表
压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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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单位 |
?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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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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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证单位 |
?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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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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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证件一(项目经理): 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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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二(主要技术负责人): 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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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三(项目总监): 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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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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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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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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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证单位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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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证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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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仁寿县国家投资工程合同备案登记表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名称 |
? | ||
建设单位 (业主) |
? | 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 |
? |
合同金额 (万元) |
? | 合同工期 |
? |
合同订立 时间 |
? | 建设单位(业主)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 |
建设单位(业主)意见 |
该项目已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已经压证。 附:1.项目业主出具的工程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 2.项目主要人员压证登记表复印件 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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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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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县发改局征求《仁寿县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控制价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 下一条:仁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依法处理被扣留机动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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