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残疾群众,根据《完善便民服务体系落实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从2020年8月11日起,将办理《残疾人证》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业务下沉到全县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评定对象领取《申请表》《评定表》时间
原则上法定工作日均可在户口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3张两寸白底证件照申领《申请表》《评定表》,由工作人员协助填好相关信息、签章。未成年及申请智力、精神类的,需提供并填写法定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二、评定机构评残时间
每月11日至14日共4天,遇周末、法定节假日顺延。拟评定对象持已填写并签章的《申请表》《评定表》和相关医学资料,到评定机构评残。肢体残疾评定时间为每月11日至14日下午,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精神为全天。
三、评定机构分类及地址
(一)仁寿县人民医院,评定类别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位于怀仁街道龙滩大道6号,公交4路、8路、9路均可到达。
(二)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评定类别为智力、精神。位于文林街道伴山路2号,县联营汽车站右斜对面500米。
四、《残疾人证》的发放
由各镇乡、街道每月派人到县残联领回上月评定的《残疾人证》,将已评定名单在所在社区(村)公示5个工作日。持证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发放。
咨询电话:1.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028-36298455。
2.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仁寿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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