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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57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4-07-1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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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健超、辜晓鸿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发展农村集体闲置资产处置和建议》(第5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制定 我县已于2023年8月印发《仁寿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建立规划体系、规则体系、入库体系,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具体操作流程。眉山市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眉山市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产权交易品种、交易行为等,从政策和制度上对农村产权处置作了进一步规范。 二、数字平台管理 (一)纳入全国平台统一管理。2018年,我县开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当年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了全面清查和登记造册,形成了权属清晰的资产资源台账,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此后,按照要求每年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理核实,实时更新数据、做到资产家底清、数据实。 (二)纳入区域平台管理。一是所有农村集体的资产资金纳入仁寿县农村集体“三资”综合监管平台进行账务管理。二是成立了“成都农交所眉山所仁寿分中心”,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入成都农交所眉山所仁寿分中心进行公开透明的交易,形成了入市交易的畅通渠道。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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