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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水利局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3号建议答复的函 | ||||||||||||||||||
2024-07-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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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长期以来对仁寿河长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提出的《关于增设“代表河长履职方式,提升巡河问水实效”的建议》(第6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仁寿县以龙泉山脉为界,西东分别为岷沱江水系,全县共有河流、溪沟339条,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共96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黑龙滩水库),中型水库2座(洪峰水库、李家沟水库),小型水库93座。我县将影响较大的24条河流和3座水库纳入县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体系。24条河流总长565公里,其中岷江流域11条,主要涉及3个乡镇,共计156公里;沱江流域13条,主要涉及24个乡镇,共计409公里。 二、相关情况的说明 仁寿县河长制工作自2017年全面启动以来,构建了完善组织体系,先后成立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总河长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县委书记担任总河长,24位县级领导担任县级河(库)长、26个部门担任联系单位、设立170个镇级河长、262个村级河段长。2023年,仁寿县262个村社(设村级河长)全面推广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并全面完成体制机制建设,全部设立村级河长工作室,组建村级河湖管护队伍625支。各级河长坚持“巡河、查河、治河”三位一体,全面推进成德眉资河长E平台应用,2021年至今各级河长巡河11万余次,发现各类问题6849个,整改问题6632个。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修订完善工作制度 修订完善河长制工作县级提示通报约谈制度和评价办法,有效发挥河长制督导、激励、约束和指挥棒作用。同时,充分发挥代表优势,鼓励“代表河长”积极参与到河长制的监督考核中。对于考核问责有关制度条款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的,提出意见建议,监督修订完善。 (二)强力推进“人大代表+河湖长制” 县河长办积极对接县人大、县政协,在全县范围选聘有履职热情、履职意愿、履职能力的代表担任“代表河长”,搭建监督平台,拓展监督形式,提升河湖管理效能,示范带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河湖治理管护,促进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积极为“代表河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切实提升管护工作实效。 (三)凝聚合力,推动宣传走深走实 强化与人大、政协开展联合宣传,依托人大代表来自基层、熟悉情况的优势,发动更多群众参与到基层河湖管护当中来,结合河湖长制“七进”活动,组织相关业务培训,积极宣传基层河湖管护相关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治水护水热情,推动解决基层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再次感谢你对仁寿河长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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