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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九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50号建议答复的函 | ||||||||||||||||||
2025-09-0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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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碧仙代表: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仁寿耕地保护特别是耕地“撂荒化”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帮助。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耕地保护工作的建议》(第50号建议)收悉,我局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现答复如下。 整治耕地撂荒现象是强化耕地保护和利用的关键,也是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增长的关键。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农业农村局切实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大力推进耕地保护和撂荒地整治工作,2022年以来,完成撂荒地整治5.39万亩,基本实现全县撂荒耕地“动态清零”,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撂荒耕地治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2025年我局印发《关于做好春耕生产加强耕地保护的通知》,建立《仁寿县撂荒风险地块排查表》,加强对撂荒风险地块的排查。 一、摸清底数,分类推进撂荒地整治 印发《关于做好春耕生产加强耕地保护的通知》,建立《仁寿县撂荒风险地块排查表》,对去年整治的撂荒地和对今年可能新增的撂荒地块和各级通报反馈地块摸清底数、建好台账,落实年度种植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及监管主体。对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家庭缺乏劳动力的,委托亲朋好友代耕代种,或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实行农业生产托管,或以减租、免租方式引进业主有序流转经营,做到耕地不撂荒。地不好种的,通过水利设施建设、地块归并整理、地力培肥等措施,改善耕作条件,尽快恢复生产。对成片较大规模撂荒地,鼓励引导农户通过免租、减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对地块零星分散的,通过置换并地、集碎为整、适度连片,招引业主规模经营。 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改善宜机作业条件。统筹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等项目,“小改大、坡改梯、弯取直”,实现宜机作业。推进宜机化改造1.5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63.55万亩。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全面摸排县域农田水利情况,包装产业融合债券资金3.5亿用于推进水利设施专项建设。按照“有水整治维修、无水灌排分离、贫瘠成片滴灌”原则,推进节水灌溉,新建一批小水窖,整治恢复冬水田,显著提升农业灌溉能力。 三、强化保障,推动复种走深走实 先后印发《仁寿县耕地复耕复种技术指南》《仁寿县撂荒地整治技术指南》《关于进一步建立撂荒耕地治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撂荒地整治长效机制,确保“有人”种粮、“有技”种粮、“有利”种粮。一方面,持续落实既有种粮补贴。按时兑现撂荒地复耕复种、规模种粮、农机购置、耕地地力保护等涉农补贴资金,对土地流转用于种植粮食的适当减免租金。另一方面,强化项目倾斜支持。支持粮油绿色高质高效、轮作休耕扩种、种养循环农业等粮油项目,优先在整治后的撂荒地和规模经营主体中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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