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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度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的公示 | ||||||||||||||||||
2023-05-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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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2年度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的公示 为指导全县涉农转移支付项目发展和管理工作,持续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的科学合理,管理制度的完善,推进涉农项目高质量发展,为仁寿县乡村振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重要保障。我局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3〕5号)、仁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仁财绩〔2023〕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相关情况公开如下(见附表)。
附件:《2022年度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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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央转移支付区域(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中央转移支付区域(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中央转移支付区域(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中央转移支付区域(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中央转移支付区域(目标价格补贴)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中央转移支付区域(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附件【中央转移支付区域(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中央转移支付区域(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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