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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仁寿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 ||||||||||||||||||
2024-05-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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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仁寿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工作的通知》(川建保发〔2015〕385号)和《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仁住建发〔2021〕139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分配工作,现根据我县公租房轮候人员和待分配房源基本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遵循家庭人口越多保障面积越大的原则。 (三)遵循足球即时比分规定可优先分配的人员优先分配的原则。 二、分配对象 截至2024年5月28日,已通过公租房申请审核并纳入轮候的人员。 三、分配顺序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精神,本次公租房分配分为4轮,按照分配先后顺序依次为:①优先分配人员;②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包括特困、低保、低保边缘人员);③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④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优先分配人员指《仁寿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仁住建发〔2021〕139号)第二十条规定的人员和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可以优先分配的人员。优先分配人员本次如需享受优先分配,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2024年5月30日前到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903办公室进行备案。 四、分配标准 4人户及以上家庭分配三室一厅,3人户和2人户单亲家庭分配二室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和1人户家庭分配一室一厅。 三室一厅在满足4人户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和2人户单亲家庭分配;二室一厅在满足3人户和2人户单亲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 五、分配流程 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召开公租房现场摇号分配活动,采用“公开集中分轮次选房”的方式举行,由县公证处负责具体承办,县纪委、县城区街道办负责全程监督和见证。轮候顺序号和选房结果现场公布,并由县公证处进行公证,具体如下。 (一)身份验证 主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分配地点参加摇号,主申请人无法参加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持书面委托书原件、委托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摇号。 (二)现场摇号选房 轮候人按分配轮次和入场顺序随机摇取轮候顺序号,再按轮候顺序号和分配标准进行自主选房,每人选房时间不超过5分钟,具体安排如下表。 分配期间如轮候人不按顺序选房、不按时限要求选房、扰乱现场秩序均会被自动取消轮候资格,2年内不能再申请公租房。如有轮候人员被取消轮候资格,剩余人员按轮候顺序号依次进行替补。 第四轮选房结束后,如房源仍有剩余,三室一厅在满足4人户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和2人户单亲家庭分配;二室一厅在满足3人户和2人户单亲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如房源不够,剩余轮候人员按轮候顺序号参与下一次分配,轮候期间可向轮候人员发放租赁补贴,但轮候人员须提供《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租金发票等相关资料。 (三)结果公示 现场摇号分配活动结束后,轮候顺序号和选房结果将在县政府网站、“大美仁寿”APP和社区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委进行反馈(联系电话:36217340)。 (四)签订入住 公示期满后,主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2024年仁寿县公租房分配结果通知书》原件、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一寸免冠照两张,到仁寿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903办公室签订合同、办理入住。主申请人无法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2年内不得再申请公租房。 六、分配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安排 2024年5月31日上午07:30-07:55入场,08:00-12:00分配。08:00开始未入场人员原则上禁止进入,视为自动放弃轮候资格,2年内不得再申请公租房,特殊情况除外。 (二)分配地点 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发展大厦B栋2楼)。 七、职责分工 (一)县城区街道办负责通知主申请人参加现场摇号。 (二)县城区街道办、县公证处负责各安排2名人员参与现场摇号监督、公证。 (三)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八、公租房收费标准 公租房租金标准、保证金标准、物业费标准均沿用目前所执行的标准,详见可分配房源公示表。 九、其他 本方案解释权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 附件:1.可分配房源公示表 2.委托书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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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可分配房源公示表.docx】 附件【附件2委托书.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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