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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食药监局以“三查”为重点,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治理 | ||||||||||||||||||
2016-10-2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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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资质是否合格。重点检查县内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是否具有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等经营资质,医疗机构是否具有麻卡,严查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活动。 二查管理是否规范。重点药品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在管理工作是否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做到“五专”、“三专”管理,各项安保设施设备完善,尽力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特殊药品管理安全规范。 三是销售是否合法。要求县内县特殊药品经营单位只能将特药品销售给合法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具有合法资格的购用单位,禁止超剂量销售、无处方销售,尤其严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二类精神药品,严格做好完整销售记录备查,确保药品流向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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