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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简单法规,看身边的药店是否违规 | ||||||||||||||||||
2014-03-1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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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简单法规,看身边的药店是否违规
早在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文规定:严禁药品零信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者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品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
2012年2月1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制订实施执一药师业务规范,严格执业药师准入。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到2015年,所有零售药店法人代表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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