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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扎实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情防控工作 | ||||||||||||||||||
2020-02-0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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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迅速开展了野生动物疫源疫情防控工作。 高度重视,做好防疫宣传部署工作。2020年1月22日和23日,我局先后下发《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野生动物疫情监管的通知》和《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镇乡林业站和村干部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疫情防控紧迫感,加强宣传,科学引导社会舆论,立即行动,开展野生动物重点监测排查工作,及时上报检测情况。并及时通过仁寿林业QQ群和电话通知方式下发国家林草局、省林草局关于防控的文件。在城南市场等农贸市场向商贩和群众宣传政策和发放《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迅速反应,开展野生动物交易场所和重点养殖场检查工作。1月22日-23日,我局派出执法队伍到国道213野生动物交易场所开展暂停野生动物交易执法工作。1月25日-2月2日,每天派出两支检查队伍分别到满井和宝飞竹鼠养殖场,发放加强疫情防控告知书,宣传最新防控政策,落实防控措施。 积极落实,对全县41个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开展封控隔离工作。1月25日-2月2日,按照省、市林草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各镇乡、街道在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入口张贴封控隔离《告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行封控隔离,建立封控隔离台账。各养殖户签订了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确保各养殖场在疫情解除前,不对外转运、扩散、售卖、出租所饲养的野生动物,加强消毒防疫,不对外来无关人员开放。 听从指挥,积极配合督导组检查工作。按照市林业局统一部署,1月28日下午和2月2日市森林公安局李域安局长带领第五督导组来仁督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组现场查看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听取了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督导组指出要继续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目前,全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和监测情况正常,全县境内无驯养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情况发生,无可传染的疫情疫病传播,无驯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调出或调入,无候鸟、留鸟、兽类等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发生,无可传染的疫情疫病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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