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仁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仁寿县医疗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年末编制情况、实有人数情况等。
县医保局于2019年3月正式成立,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和支付标准。
4.负责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的采购、配送、使用等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对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投诉举报。
5.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制度、费用结算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7.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9.职能转变。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负担。
10.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医保局设下列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办)、内审股、监督执法股、价格招采和财务股。
县医保局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中层领导职数4名(含机关专职副书记1名)。实有人员8人。
(二)县医保中心基本情况。
县医保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清算、关系转移、接续;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负责医疗救助对象资金审核支付;负责医保参保征缴、清算、转移;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负责医保基金预决算及基金调度、结算、审核、拨付等工作。
县医保中心是县医保局的下属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编制32人,中心设1正2副,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稽核一股、稽核二股、信息股、征缴股、综合业务股、医疗审核一股、医疗审核二股。实有人员31人。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和医保中心实行经费统一核算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仁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仁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本级预算。
纳入仁寿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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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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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15828.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47.38万元,支出15828.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47.38万元,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通知单中未包括几类重点项目,分别为失地农民参保费156.3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财政兜底资金400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6600万元、离休伤残医保费80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费200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乡镇工作经费60万元,预算总额14197.12万元,2020年度与2019年相比实际增加1631.07万元,实际增长11%,主要为医疗救助预算资金。2020年所有相关预算均包含在通知单中。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828.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28.1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预算通知单涵盖所有项目资金。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82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22万元,占3%;项目支出15284.97万元,占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局2020年增加了医疗救助资金以及大厅建设费用等。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828.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47.3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通知单中未包括几类重点项目,2020年预算通知单中涵盖了所有项目。财政拨款支出15828.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4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22万元,项目支出15284.97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通知单中未包括几类重点项目,2020年预算通知单中涵盖了所有项目。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通知单中未包括几类重点项目,2020年预算通知单中涵盖了所有项目。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28.19万元。增加15247.3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通知单中未包括几类重点项目,2020年预算通知单中涵盖了所有项目。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15828.1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40.18万元,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0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4.4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0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477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2200万元,行政运行4238.55万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89.97万元,住房公积金33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支出15828.19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15.7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86.26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171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26万元,其他支出3725.97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局新成立。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局新成立。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减少150%,减少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3万元,减少150%,增加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仁寿县医疗保障局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0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2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万元,主要是全省交叉检查、政策调研等。仁寿县医疗保障局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00人次。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仁寿县医疗保障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6.22万元,比上年增加295.41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医疗保障局办公场所改造维修经费和大厅建设以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用。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六、政府采购情况
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计划13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51.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43.14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99.99,固定资产净值43.15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43.14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14997.9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4997.97万元。 明细金额为:搬迁办公场所改造维修经费(46万元)、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险费(49.9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477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救助(220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障财政兜底资金(扶贫专项资金)(360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代缴资金(扶贫专项资金)(3450万元)、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门诊照顾费(76万元)、离休、二残医疗费用县级财政补助(800万元)。详细见附表十四。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类)27(款)99(项):反映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土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类)15(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1(类)02(款)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积金。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