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仁寿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仁寿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于2019年2月,《中共仁寿县委 仁寿县人民政府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仁委发[2019]5号)文件,《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仁委办[2019]59号),文件明确了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有: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各项部署,负责县农民工党建工作;负责农民工定向回引工程;负责政策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民工座谈、走访、慰间、志愿服务等活动。
2、负责外出农民工维权救助、司法援助、法律法规培训等工作。
3、负责建立农民工创业就业指导帮扶机制,落实中央、省、市返多农民工创业就业扶持政策;负责搭建农民工创业融资平台;负责仁寿县“双创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培育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园;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与输出工作。
4、负责农民工培训工作,负责建立常态化农民工培训机制;负责农民工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创业等相关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大赛,培育、评选、表扬“陵州名匠”“陵州田园明星”等优秀农民工职业技能人才。
5、负责建立农民工信息数字化平台,完善农民工党建、就业、创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文化等信息合账,实施动态化管理;负责与省市农民工信息数字化平台对接工作。
6、负责建立全县农民工培训、创业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负责农民工专项资金预决算、审计、统计等工作。
7、负责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的关爱、救济、帮扶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外出农民工提供往返交通便利和证照办理便捷服务;负责协助解决农民工基本住房、随迁子女按时就近入学、职业健康检查、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间题。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有关职责分工。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分工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培训、回引、党建、创新创业、服务等工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年末编制情况和实有人数情况
中心内设六个中层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人才回引股、培训股、内审股、服务保障协调股。
中心总编制22名,在职人员1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层领导职数8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为部门本级预算单位。
纳入仁寿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本级
|
? |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419.17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9.1795万元,其原因是单位为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年初预算数。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9.17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1795万元,占10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9.1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1795万元,占43%;项目支出240万元,占57%。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19.17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9.1795万元,原因为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年初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17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9.1795万元,其原因是单位为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年初预算数。
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46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902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0.0358万元,住房公积金12.6768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32.91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2.0677万元,资本性支出4.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基金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基金预算。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预)算6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6万元,其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年初预算数。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占8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1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2020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1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主要是来人来访接待费等。仁寿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75人次。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仁寿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万元,比上年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为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年初预算数。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单位政府采购计划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等支出4.2万元;实际采购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等支出4.2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68.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67万元,固定资产18.09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无其他固定资产。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产收益。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15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0万元。主要内容是“欢迎回家”项目预算30万元;关爱“三留守”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农民工党建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新春回归看仁寿及选树典型表彰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8(类)01(款)99(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0(类)11(款)02(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1(类)02(款)01(项):指反映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积金。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