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四川省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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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提升、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5、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6、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1、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22、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23、负责全县市场运行分析及集贸市场规划建设、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编制集贸市场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县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分析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规范企业促销行为。
2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监管,维护健康有序市场环境。
(1)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监管。一是强化食品监督抽检。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蔬菜、水果、畜禽肉制品等食品开展监督抽检3050批次,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全部进行核查处置。指导城区大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农贸市场建立快检室123个。充分发挥食品快检车作用,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开展“食品安全快检开放日”、“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等活动。二是加强学校食堂日常监管。认真组织开展全县春、秋季学期开校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检查学校食堂329家。设置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箱50个、公示牌250个。三是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全县餐饮行业2044户实施“明厨亮灶”,完成率82%;学校食堂实施324户,完成率98%。四是加强农村坝坝宴监管。严格“双申报”制度,对乡村厨师进行备案登记。率先在乡村厨师中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县乡村游厨参保439户,参保率达100%。学校食堂入保329户,入保率100%。五是加强网络餐饮监管。约谈了两家第三方平台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共检查入网餐饮单位32家次,抽检食品5批次,合格率100%。六是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劝返外市购入的肉类制品400余斤,封存扣押标识标签不合格产品110件,下达监督意见书47份。七是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在县政府党务会议组织专题学习《地方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研究制定《仁寿县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意见》、《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监管网,划分全县为619个网格,明确网格员619名。分别与60个乡镇签订《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开设食品安全培训班65场次,参训人员10000余人次。加快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积极筹备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一是加强日常巡查。从严查处虚假宣传,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销售过期、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共检查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69家次,使用单位24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9份,警告1家次,约谈药品零售企业1家。二是开展抽样检验。抽样医疗器械6批次,药品90批次(其中评价性抽样30批次、监督性抽样60批次)。三是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513家次,发现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3家次,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22例,均已进行处罚。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开展拉网排查。突出化工等重点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重点设备,结合“五一”、汛期、“国庆”等重点时节,开展“安全生产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汛期专项检查等各项检查,全年累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12家,发现问题隐患180处,下达监察指令书60份。二是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企业积极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自查自纠自改,切实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全县158家单位、1571台设备开展了风险辨识。全县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三是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实行辖区负责、分级管理,落实属地监管和“一包一”职责,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
(4)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一是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儿童和学生用品、防盗安全门等生产和流通领域20余类产品专项检查行动。二是开展产品质量抽检。抽检汽油、服装、眼镜等流通领域消费品121批次。烧结砖、预拌混凝土等建材15个批次,并对其中不合格批次进行了立案查处。正在开展耐火材料省级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33家企业,50个批(次)。三是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中岗脆桃农业标准考核验收已进行实地考察阶段。
(5)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一是1月11日至4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100天的“春雷行动2019”。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43件,罚没入库168.258万元。检查“保健”市场经营户223家,整治虚假宣传等违法广告177条。联合公安局、县检院集中约谈保健品经营户45户,指导签订承诺书200余份,有力规范了市场秩序。被省市场监管局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表扬为“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先进集体,为全市唯一获此殊荣集体。二是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领域反垄断、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整治、广告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有力净化市场竞争秩序。
2、保障民生,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一是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在仁寿县法治广场举行宣传纪念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辨假知识、展示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等手段,引导消费者提高辨假和维权意识。全年共开展消费教育引导2期,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4期。二是妥善处理消费投诉。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105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0余万元。其中办理12345平台交办件620件,办结率100%。三是开展计量检定工作,检定地秤270台、天平80台、加油机1740台、压力表2840台、出租车计价器268台;各类市场衡器7788台。四是探索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草拟了《关于推进全县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管理的调研报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农贸市场建设与规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年初取缔纺织街、先锋街以街为市临时市场。新建先锋综合市场已营业。投入68万元对光彩市场进行转型升级,投入8万余元对文宫综合市场安全隐患进行排除。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主动指导服务,做好基础台账建立等工作,确保企业及时报送数据,保障数出有据,经得起查验。二是深入调查,应统尽统,增大限上企业占比,今年以来,已初步完成25户拟入统企业资料,其中公司9户,企业16户。三是紧抓美家好、国贸、嘉斯曼、长岛、恒信、聚源、仁祥等重点大型企业,及时了解销售数据,并鼓励其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四是积极为企业申请扶持政策。对统计人员申请每人200元/月的报表补助;为新入统企业申请2万元/户的一次性奖励。我县共有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个体户共144户,占全市限上商贸企业总数的35%(其中企业73户,个体70户,城市综合体1户)。
4、完善服务,优化良好宽松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行政审批工作。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权限下放到各片区所,全年新办食品经营许可1236户,办理食品三小经营户备案310户。二是开展商标帮扶工作。指导商标注册申请52件,培育驰名商标企业1户(四川福仁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户(曹家梨)。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今年企业年报率96.04%,居全市第一,得到省局表彰。个体工商户年报率75.26%,圆满完成市局和县局预定年报率的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县不定向抽查各类市场主体184户,定向抽查各类市场主体135户。四是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全县专利申请105件。五是大力扶持民营经济。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六个实施细则》,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服务、大监管”活动,走访服务民营企业80户,收集企业困难问题或建议意见19条,全部予以妥善解决和回复,企业满意率100%。推动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拟培育12户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提升民营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前三季度,全县民营经济累计完成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1.3%,累计实现增加值201.98亿元,增速7.2%,占GDP比重达到56.82%,对GDP的贡献率达58.66%,全市排名第二。全县新增民营企业1085户,完成市下全年目标任务740户的146.6%;新登记个体工商户7495户,完成市下全年目标任务4200户的178.5%。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机构1个,下属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其中6个其他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703.1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3.95万元,增长3.7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变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70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81.84万元,占98.1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1.33万元,占1.8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70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9.15万元,占84.57%;项目支出1034.02万元,占15.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81.8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1.74万元,增长3.1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变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1.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01.74万元,增长3.1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变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1.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91.37万元,占83.4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5.12万元,占7.37%;卫生健康支出232.62万元,占3.53%;住房保障支出331.17万元,占5.03%;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占0.0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56万元,占0.25%;其他支出20万元,占0.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581.8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4412.3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855.91万元,完成预算100%;市场监督管理专项(04)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信息化建设(08)支出决算为31.48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运行(50)支出决算为35.84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201)商贸事务(13)事业运行(50):支出决算为50.77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201)知识产权事务(14)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06):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14)其他知识产权事务(99):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支出决算为47.05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支出决算为390.39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29.2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支出决算为18.3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229.58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02):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331.17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211)污染防治(03)水体(02):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商业服务业等(216)涉外发展服务(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16.5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其他(229)其他(99)其他(01):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47.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42.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2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3.93万元,完成预算99.94%,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8.3万元,占7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63万元,占20.6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单位: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32.9万元,下降25.0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8.3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日常巡查、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商品抽查、质量检验检疫等工作所需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63万元,完成预算91.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7.47万元,增长41.13%。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较多业务交流调研学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6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40批次,21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5.6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2.19万元,比2018年减少132.61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差旅费报销。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1.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5.27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企业年报工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1.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3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行政执法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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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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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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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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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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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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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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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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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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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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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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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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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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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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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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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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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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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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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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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1):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2):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4):指反映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8):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50):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201)商贸事务(13)事业运行(50):指反映事业单位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201)知识产权事务(14)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06):指反映专利分类试点及实施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扶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及产业化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1.卫生健康(2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2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2):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节能环保(211)污染防治(03)水体(02):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216)涉外发展服务(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