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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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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30日  
 索 引 号 1040819342/2021-1042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10-30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19年度四川省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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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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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30日  
 索 引 号 1040819342/2021-1042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10-30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19年度四川省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仁寿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保障、抗震设防、建筑业、住宅和房地产业、房屋装饰装修业、物业、勘察设计与中介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办法;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统筹协调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安排等;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与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指导全县的村庄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城市供排水、污水、燃气、节水、垃圾收集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履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职能;组织编制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杆管线综合规划和实施,指导城镇杆管线和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城镇垃圾分类试点和资源利用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负责城市景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城乡建设管理紧紧围绕“五五三”总体战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城乡建设理念,加快融入成都、绿色发展、品质发展,着力打造公园城市,提升城市品质,发展势头强劲,项目推进有力,倾力打造“天府南门,大美仁寿”,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全年完成城镇建设投入100亿元,县城建成区拓展1.4平方公里达到43.7平方公里,新增人口2.04万人达46.84万人,城镇化率提高1.7个百分点达到39.85%。二是基础配套日渐完善。完成城区道路路面黑化、建设路示范街打造,完成棚户区改造429户,完成陵州路、文林路、光明路和龙滩大道的提标改造,天府大道仁寿城区段、怀仁大道建成通车,城市进一步畅通有序;启动全县“一镇一园”建设;实现了全域燃气全覆盖,燃气市场进一步规范。三是房地产业日趋稳定,城市品质进一步加强。先后出台了《仁寿县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仁寿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吸引了万科、碧桂园、蓝光、融创等知名房地产企业竞相入驻,房地产开发品质不断提升,全年新开工商住面积357.29万平方米,销售面积达237万平方米,建筑业产值达162.28亿元。房地产行业上缴税收17.7亿元,占全县税收31.89亿元的55.5%。四是社会民生逐渐改善。完成棚户区改造户、农村土坯房改造4315户、危房改造2749户,新建公厕87座,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25万余元。五是城市环境更加优美。全力做好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实施“四季见花”、“花漾仁寿”工程。全年投入750余万元,分4个季节在城区重要路段近1万平方米地段栽植鲜花,完成了成赤高速仁寿出口互通区重要节点的提升和仁寿大道绿化升级;城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已正式运营,全年先后投入400万元完善环卫硬件设施,实现日转运垃圾量290吨,保证大街小巷的路道整洁。投资800万元对大化垃圾场进行了环保安全整治,沼气发电项目已投入运行,消除了垃圾场因垃圾堆积可能发生的爆炸隐患;在实施路灯节能改造和点亮背街小巷同时,投入财政资金104.5万对仁寿大道、嘉南路、新城路等重点路段的路灯进行维修升级,同时也加快实施了城区7条改造街道700组智慧路灯的安装与169条巷道730组LED路灯的安装,有效保障了全年路灯设施的亮灯率在95%以上,重大节假日亮灯率98%以上。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及下属二级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9个(仁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仁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仁寿县建筑节能服务中心、仁寿县城建档案室、仁寿县公园管理处、仁寿县市政管理所、仁寿县路灯管理所、仁寿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仁寿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9个机关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财内控和项目管理股、公共事业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股。仁寿县住建局系统总编制数228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193人;实编人员23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其他事业人员201人。实有临聘人员312人(其中公益性岗位15人)。    

纳入住建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2    

仁寿县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    

住建局合并账套    

3    

仁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4    

仁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    

?

5    

仁寿县建筑节能服务中心    

住建局合并账套    

6    

仁寿县城建档案室    

?

7    

仁寿县公园管理处    

?

8    

仁寿县市政管理所    

住建局合并账套    

9    

仁寿县路灯管理所    

住建局合并账套    

10    

仁寿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住建局合并账套    

11    

仁寿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5511.3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3943.85万元,增长129.7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与原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合并以及项目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95511.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40.95万元,占28.3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470.41万元,占71.6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9551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2.85万元,占5.78%;项目支出89988.5万元,占94.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5511.3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943.85万元,增长129.7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与原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合并以及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40.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3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182.77万元,增长174.3%。主要变动原因是市政项目、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40.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类)支出37.3万元,占0.14%;科学技术(类)支出7.48万元,占0.03%;社会和就业保障(类)支出524.21万元,占1.94%;卫生健康(类)支出169.96万元,占0.63%;节能环保(类)支出5万元,占0.02%;城乡社区(类)支出19613.78万元,占72.53%;住房保障(类)支出6683.21万元,占24.7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7040.9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1.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5.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4.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7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89.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355.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5722.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2679.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城乡社区(类)建筑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筑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666.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3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517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95.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42.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22.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13.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308.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6万元,占8.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98万元,占91.3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5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乡镇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6.08万元,下降11.9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9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市政项目、农村危房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污水处理建设等日常检查及迎检等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48批次,299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4.9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城市建设、管理接待支出1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接待支出12.3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5万元、污水处理建设检查10万元、日常工作接待2.6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8470.4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1.54万元,比2018年增加224.27万元,增长36.3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单位合并。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住建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5.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1.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0.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住建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检查。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市管理维护费项目、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城南安置房项目、厕所革命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部门预算、决算编制工作, 2019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高度重视项目评价工作的领导,开展了绩效    

监控工作,促进了评价具体工作的落实。对具体工作作了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充分认识和发挥自身预算绩效管理作用,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监控工作。明确了各股室责任,确定专人,将项目绩效运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各相关股室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共同配合,促进绩效监控工作的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维护管理费”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7万元,执行数为3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提供了就业岗位,增加了住房有效供应,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真正做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齐头并进,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绩效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县财政组织了一系列的宣传和培训活动后,对“绩效”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但对绩效管理的意义认识不清,尤其是对“效”的理解不够,还停留在是否按计划完成任务上,而没有将工作重点放在效益和效果方面;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涉及面广,在设计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和标准上存在难度,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不具有针对性,实际操作能力低,难以满足不同层面和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需求;三是后续运营管理难,费用收取难。由于保障房住户家庭普遍经济收入不高,加之多为老弱病残,存在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的现象,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不能及时缴纳,将给承接主体造成非常大的经济压力。后续管理难。保障房小区内部分低收入人群文化层次普遍偏低,素质参差不齐,不服从管理,管理困难较大。清退难。个别经济收入或住房情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享受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家庭要求其退出,但实际工作执行难,有的家庭不愿配合不愿退出,因此清退工作难度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围绕“科学规范、公开公正、效益优先”的基本原则,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结果的全过程,对预算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管理,由过去关注项目资金使用向关注项目可行性和项目效益性转变,从而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覆盖;二是完善指标体系。加强调研、分析,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各项工作任务,在准确定位工作目标的基础上,除对各项考评项目的绩效目标、资金分配、财务管理、使用绩效、社会效益等涉及的指标体系进行逐项完善外,还增加部分个性化的考评指标,建立更加符合住房保障的指标评价体系;三是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公租房后续管理经费的支持,包括对公租房维护费用、租住公租房人员清退的诉讼费用等,以保障公租房的后续运营管理。    

(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68.63万元,执行数为2168.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解决贫困家庭的住房问题,真正让贫困户住上安全房、放心房,发现的主要问题:因各乡镇实施进度各不相同及提交验收资料时间不一,导致资金拨付相对滞。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根据各乡镇实际实施进度,分批次进行验收及时拨付资金。    

(3)城市管理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68.74万元,执行数为1268.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仁寿城市品味、改善了仁寿城区生态环境,并成功创建国家级4A景区,给仁寿城区的居民提供了一个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的休闲场所,受到城区居民的好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工作人员未佩带胸卡上岗,未及时制止游人乱扔、乱吐和进入草坪;有宠物进入湿地公园;保安人员姿态不达标;有乱摆乱放、公厕内有小广告、未定期除臭。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考核管理,督促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加强管理,确保各项要求达到最佳,为仁寿县争创“三创”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预算单位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57    

执行数:    

357    

其中-财政拨款:    

357    

其中-财政拨款:    

357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发放租赁补贴500户    

发放租赁补贴637户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租赁补贴计划发放    

500户    

637户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按政府标准发放    

合格    

合格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租赁补贴    

按季度发放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租赁补贴每户投入资金    

≤2000元/户    

1985元/户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增加保障性家庭经济收入    

100万元    

126.43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维稳    

促进社会稳定    

达成预期目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租金市场供需矛盾得到缓解    

缓解租赁供需矛盾    

达成预期目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增加保障家庭城市归属感    

加保障家庭城市归属感    

达成预期目标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城镇租赁补贴居民满意度    

≥95%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    

预算单位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68.74    

执行数:    

1268.74    

其中-财政拨款:    

1268.74    

其中-财政拨款:    

1268.74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大于等于1601户    

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1628户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户数    

≥1601户    

1628户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改造后验收合格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分类分级补助标准执行比列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对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发展的影响    

提高人民群众的盛会质量,保障其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拓展相对弱势的困难群体的生存空间    

达成预期目标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意度    

≥90%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城市管理维护费项目    

预算单位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168.63    

执行数:    

2168.63    

其中-财政拨款:    

2168.63    

其中-财政拨款:    

2168.63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大于等于1601户    

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1628户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养护湿地公园水域面积    

37.6万㎡    

37.6万㎡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养护水体公园绿化面积    

3.7万㎡    

3.7万㎡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湿地公园绿化养护面积    

80.5㎡    

80.5㎡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湿地公园环卫保洁面积    

15.3㎡    

15.3㎡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绿化养护标准    

达标    

达标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环卫保洁标准    

达标    

达标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分类分级补助标准执行比列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使整个环境更加美丽,市民的心情更加美丽    

达成预期目标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对仁寿湿地公园环境有所改善    

达成预期目标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意度    

≥95%    

99%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城市管理维护费项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城市管理维护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指反映国防动员方面的支出。    

10.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社会保障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6.社会保障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 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类)建筑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筑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 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6.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岀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7.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8.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 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指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本单位及下属二级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9个(仁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仁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仁寿县建筑节能服务中心、仁寿县城建档案室、仁寿县公园管理处、仁寿县市政管理所、仁寿县路灯管理所、仁寿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仁寿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9个机关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财内控和项目管理股、公共事业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股。    

(二)机构职能。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仁寿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保障、抗震设防、建筑业、住宅和房地产业、房屋装饰装修业、物业、勘察设计与中介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办法;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统筹协调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安排等;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与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指导全县的村庄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城市供排水、污水、燃气、节水、垃圾收集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履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职能;组织编制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杆管线综合规划和实施,指导城镇杆管线和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城镇垃圾分类试点和资源利用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负责城市景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三)人员概况。    

仁寿县住建局系统总编制数228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193人;实编人员23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其他事业人员201人。实有临聘人员312人(其中公益性岗位1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县住建局预算收入90049.79万元,年初预算收入617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1.06万元,项目支出59007.54万元),追加预算28301.19万元。按预算分类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138.81万元,占总收入的26.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910.98万元,占总收入的73.2%;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2741.06万元占总收入的3%,项目支出87308.73万元占总收入的97%。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县住建局支出90049.79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2741.06万元,占总收入的3%;项目支出87308.73万元,占总收入的97%。基本支出主要是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保支出。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城市日常维护,城市市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    

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1811.01万元,占总支出的2.0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临聘人员支出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760.08万元占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特种专业车油料费修理费支出、路灯电费支出、公务接待、办公费等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51万元,占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资本性支出87390.19万元,占总支出的97.05%,主要用于城市日常维护,城市市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本部门预算,提前做好情况摸底、数据收集、填报绩效目标、细化专项预算,根据定员和人员经费标准、日常公用经费定额计算确定经费预算,从严控制公用经费,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压缩公业务费。科学编制项目支出,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要求,编制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按时完成预算编制报送工作。    

2、执行管理情况。    

一是行政运行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使用预算资金。收入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非税收入票据并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无隐瞒收入和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支出管理中,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报销、重点工作和大额支付上会集体决策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每月与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预算股的对账工作,加强动态监控,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应返还额度情况。2019年,我局预算单位形成的财政应返还额度机关134.11万元项目专户5897.19万元,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合同约定,各项目按进度分期支付,形成了财政应返还额度;二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度缓慢未验收,导致项目经费当年无法支付;三是跨年支付的相关费用等。    

三是“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文件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在机关事务管理局中预算5万元,在我局未发生支出,完成预算0%。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6.15万元,完成预算38.4%。比2018年增加2.2万元,下增加179.55%。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合并,职能职责增加,各项检查增加。    

四是依法收费情况。严格执行非税收缴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各项征缴工作,确保非税收入规范、有序,依法收缴,及时、足额缴入非税系统,2019年共计非税收入11336.99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基金收入11184.51万元,罚没收入152.48万元。收入已全部缴入财政专户。    

(三)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修改完善了《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经管理制度》,制发了《“三公”经费暨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制度》等制度。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根据省采购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采购前,各股室与相关单位事前沟通,做好采购政策咨询,了解相关业务规范;采购中,合理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流程合理合规,做好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采购后,抓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力求实效。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的相关要求,新增资产配置流程、处置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资产管理卡片,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住建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部门预算、决算编制工作, 2019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完善,个别项目进度缓慢、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及时将预算分解下达到各股室,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管理维护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在城市管理维护项目(湿地公园、水体公园、天府仁寿大道、园区道路)中县住建局进行项目申报、委托代理招标机构招标,对管理维护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向县财政申报资金、拨付资金。    

城市管理维护项目由仁寿腾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现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4642.18万元,服务期限最长的5年,最短的1年(湿地公园2016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16日、陵州大道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仁寿城市管理维护项目是采购服务提供商项目,县住建局根据《仁寿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纪要》(仁府常〔2016〕10号),进行采购申报,县政府采购办进行了批复(仁财采分【2016】218号)。    

县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按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据向县财政局申报资金。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县住建局在内控制度中制定了收支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每季度县住建局根据考核结果向县财政局进行资金申报,县财政局据实拨付资金,县住建局在资金至位后及时拨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仁寿城市管理维护项目是单一服务供应商,县住建局根据《仁寿城市湿地公园、中央水体公园绿化及市政设施管护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考核,每月考核两次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分。两次考核,一次为不定期的日常巡查考核,一次为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向县财政局申报资金,并在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给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仁寿县城市湿地公园内园林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含湖面卫生及龙水河拦水坝垃圾打捞)、安保秩序和设施维护管理。服务期限5年,合同履约时间2016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16日;中央水体公园内林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含河道内卫生),合同履约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16日;园区干道和仁寿大道扩建坡地绿化管护,合同履约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一是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乔灌木生长旺盛,长势良好、无枯死,开花植物按时开花结果;草坪平整、长势良好、色泽均匀、无枯黄、死缺;地被(含草花)长势良好、色泽均匀、无枯黄、死缺,花期正常,花繁叶茂;水生植物无枯黄死缺,密度合理,长势正常;所有植物浇水、施肥、防病治虫、修剪防寒、松土,及时科学;绿地内无杂草、无白色垃圾、无砖头石块、无鼠洞;草坪内无踩踏,及时清草坪内杂草、枯叶、杂物等。    

二是环卫保洁质量标准:每天早晨7时完成全面普扫;7时至22时巡回保洁,确保无白色垃圾、烟头、纸屑、石块、杂物等;道路无明显灰尘、淤泥、泥土、积水;按规定设置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桶、果皮箱、转运车干净整洁、完好,管理规范;湖面无明显垃圾、树枝、树叶等漂浮物;湖坡湖边无明显杂物;及时清运垃圾容器内垃圾,确保无残留、满溢和撒落;及时清运、清扫的垃圾、树叶、杂草、杂物等;严禁焚烧垃圾、树叶;公厕按时开关门,及时打扫公厕卫生,做到地面干净、不湿滑、四周干净无污垢、无溢漏,公厕内外无乱张贴小广告;定期进行灭蝇、灭鼠、除臭,确保无明显的苍蝇、老鼠和臭气;公厕内设施齐全完好,损坏及时维修。    

三是设施维护管理:及时维护音乐喷泉,确保正常开放,及时维护公园音响、广播,确保正常使用,设施损坏及时报告,人为损坏及时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四时公园秩序安全管理:严禁占道经营,无流动摊点;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进入;严禁宠物、易燃易爆危险品、管制刀具等入内;严禁游泳、垂钓、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严禁踩踏和损花花草树木;严禁损坏音响、路灯、花箱、路牌、果皮箱等市政设施。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仁寿城市管理维护项目申报内容和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等文件精神,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县住建局成立项目自评小组,收集项目资料,进行资料审核,根据项目资料和仁寿县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住建局2019年申报了城市管理维护四个季度1268.74万元(2018年第四季度和2019年一至三季度)的项目资金申报。县财政局已批复1268.74万元的项目资金,资金已全部到位。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没有进行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仁寿城市管理维护项目资金为县级财政资金,资金计划列入年初财政预算。    

城市管理维护项目资金情况表    

年度    

资金计划    

申报资金    

到位资金    

已使用资金    

2019    

1610.2万元    

1268.74万元    

1268.74万元    

1016.33万元    

2.资金到位。    

仁寿城市管理维护项目为按季度支付服务费,我单位已向财政申请管护资金,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城市管理维护项目资金均已列入2019年年初预算,资金按季度根据考核结果申报)。    

3.资金使用。    

截止评价时我单位根据合同,共支付管护费用1016.32万元,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合规合法,支付进度按合同约定,与预算相符。2019年四季度管护费用因12月未进行考核,达不到付款条件,未能实现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按政府会计制度核算,在资金支付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仁寿城市管理维护项目项目由县住建局进行项目申报,服务质量考核,资金申请和资金拨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仁寿城市管理维护项目项目,是根据《仁寿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纪要》(仁府常〔2016〕10号),由县住建局参照周边县市类似项目及仁寿实际,进行细化测算后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根据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结果进行采购需求论证后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申报采购,并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合意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采购,采购过程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县公园管理处、县园林中心、县环卫所、县市政所巡查人员对绿地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保保洁和秩序管理质量进行日常的巡查考核。每月定期考核一次,由县住建局组织园林中心、县环卫所、公园管理处、计财内控和项目管理股和管护单位代表参加,对绿化管护、安保和秩序管理和环卫保洁质量进行考核评分。对管护中暴露出的问题通知管护单位整改。从2016年11月17日至今管护效果较好,达到了项目实施的目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完成任务量    

截止评价时,仁寿城市管理维护项目已完成最长3年多的管理维护工作。    

2、目标完成质量    

该项目按照合同,根据服务要求、绿化养护要求、环卫保洁要求、市政设施维护要求、安保和秩序管理要求进行考核,每月综合考核得分都在90分以上,管理维护质量较好。    

3、成本控制    

城市管理维护项目资金申报、拨付进度和金额均按合同约定进行,项目进度和成本控制较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城市管理维护项目实施后,提升了仁寿城市品味、改善了仁寿城区生态环境,并成功创建国家级4A景区,给仁寿城区的居民提供了一个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的休闲场所,受到城区居民的好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仁寿城市管理维护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程序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县住建局组强县公园管理处、县园林中心、县环卫所巡查人员对绿地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保保洁和秩序管理质量按月进行考核。通过按月考核督促服务供应商改进服务,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存在的问题。    

工作人员未佩带胸卡上岗,未及时制止游人乱扔、乱吐和进入草坪;有宠物进入湿地公园;保安人员姿态不达标;有乱摆乱放、公厕内有小广告、未定期除臭。    

(三)相关建议。    

在今后的项目考核中,加强考核管理,督促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加强管理,确保各项要求达到最佳,为仁寿县争创“三创”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的报告    

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的的通知》(眉财绩〔2020〕11)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会同住房保障信息中心认真开展了对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自评,现将我县2019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及绩效目标任务下达和完成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下达情况    

2019年上级下达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0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6万元,省级资金231万元(其中既有建筑电梯增设资金150万元)。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完成情况    

2019年,省上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任务为:2019年完成500户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2019年我县实际发放637户;2019年度我县计划10部电梯增设工程,其中9部电梯竣工并通过验收,已投入使用。剩余1部电梯增设工程由于少部分业主强烈反对,致使该工程无法推进,目前仍处于停工状态。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前期准备阶段    

我县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安排部署,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了由县财政局、住建局、住房保障信息中心、征补中心相关人员组成的仁寿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自评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川财综〔2017〕20号),对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流程,深入单位、社区、项目,采取账册核查、资料查阅、实地考察验证、群众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我县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全方位自查自评。    

(三)分析评价阶段    

根据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对照每一项指标评分标准,进行客观公正分析,形成评价结果。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我县计划发放租赁补贴500户,实际发放637户;在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既有建筑电梯增设计划10部,9部电梯已通过验收投入使用。2019年收到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资金276万元,省级资金231万元,合计501万元。中央、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支出492万元,其中:用于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支出95万元,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支出235万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7万元,既有建筑电梯增设135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编制建设方案。2017年我县编制了2017-202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制订了2019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我县2019年度计划符合我县住房保障实际需求,所申报项目均条件成熟。文林镇棚户区、文林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主要通过银行贷款来实施,项目进展顺利,完成情况良好。    

2.政策和规划公开。我县在政府网站、电视台、报社、社区公示栏等地公开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相关政策、资金管理(分配)办法、绩效评价方法、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年投资计划、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进度情况、租赁补贴发放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情况、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提高群众知晓度,让住保政策公开透明。    

3.工程质量严格把关。仁寿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由住房保障信息中心、质监站等相关部门严把工程质量关,质量均合格,且已通过审计。    

4.严格资金支付关。2019年,我县严格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县财政局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到县住建局住保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无挤占、无截留、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全面做到了专款专用。    

5.评价报告报送及时性、完整性。我县按要求及时报送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内容完整,评价客观真实。    

(三)项目效益情况    

1. 租赁补贴发放情况。我县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计划发放租赁补贴500户,实际发放租赁补贴637户,完成目标任务127.4%,其中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37户,全年共发放租赁补贴126.43万元(其中:中、省资金95万元)。    

2.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率。2019年我县可以投入使用公共租赁住房共有2886套,其中分配入住2886套,入住率100%。    

3. 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2019年全县应保家庭4006户(实物配租2886户、租赁补贴637户、轮候483户),已保家庭户数3523户(分配入住2886户、租赁补贴637户),已保占应保家庭比率为87.94%,基本实现应保尽保。2020年有265套公租房将进入装饰装修阶段,计划2020年12月将分配入住,届时已保占应保家庭比率为94.56%,剩余未保障家庭将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全部保障,最终全部实现应保尽保。    

4.既有建筑电梯增设。2019年度我县计划10部电梯增设工程,省城乡建设专项资金资金150万元,其中9部电梯竣工并通过验收,已投入使用,且于2020年4月8日前已拨付9部电梯的补贴资金135万元。剩余1部电梯增设工程由于少部分业主强烈反对,致使该工程无法推进,目前仍处于停工状态。就目前已交付使用的9部电梯来看,运行情况良好,百姓的满意度也比较高。    

(四)居民满意度情况    

通过问卷调查,我县棚户区改造居民满意度达100%,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达96%。造成未完全满意主要原因:公租房房源有缺口,不能全部满足实物配租需求。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绩效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    

我县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决策科学,符合仁寿县实际情况;在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过程中,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无截留、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项目管理工程进度符合预期计划,项目质量合格;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提供了就业岗位,增加了住房有效供应,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真正做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齐头并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县财政组织了一系列的宣传和培训活动后,对“绩效”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但对绩效管理的意义认识不清,尤其是对“效”的理解不够,还停留在是否按计划完成任务上,而没有将工作重点放在效益和效果方面。    

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涉及面广,在设计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和标准上存在难度,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不具有针对性,实际操作能力低,难以满足不同层面和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需求。    

三是后续运营管理难,费用收取难。由于保障房住户家庭普遍经济收入不高,加之多为老弱病残,存在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的现象,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不能及时缴纳,将给承接主体造成非常大的经济压力。后续管理难。保障房小区内部分低收入人群文化层次普遍偏低,素质参差不齐,不服从管理,管理困难较大。清退难。个别经济收入或住房情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享受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家庭要求其退出,但实际工作执行难,有的家庭不愿配合不愿退出,因此清退工作难度大。    

(三)相关建议。    

一是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围绕“科学规范、公开公正、效益优先”的基本原则,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结果的全过程,对预算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管理,由过去关注项目资金使用向关注项目可行性和项目效益性转变,从而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覆盖。    

二是完善指标体系。加强调研、分析,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各项工作任务,在准确定位工作目标的基础上,除对各项考评项目的绩效目标、资金分配、财务管理、使用绩效、社会效益等涉及的指标体系进行逐项完善外,还增加部分个性化的考评指标,建立更加符合住房保障的指标评价体系。    

三是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公租房后续管理经费的支持,包括对公租房维护费用、租住公租房人员清退的诉讼费用等,以保障公租房的后续运营管理。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为今后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提供改进完善建议。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根据省、市危房改造方案,我县每一年度危房改造均存在跨年度现象,2020年财政资金政策重点绩效评价表中资金为9321.03万元,包含2018年第二批县级财政兜底资金1981万元、2019年第一批县级财政兜底资金2168.63万元、2019年第一批中/省资金5171.4万元。目前,我县2018年/2019年县级财政兜底部分(即建档立卡贫困户县级兜底危房改造)已全面竣工并完成资金拨付;2019年中/省资金危房改造已全面完工,已拨付资金1529.18万元(第一批/第二批),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批拨付工作。    

补充说明:2018年第一批财政兜底资金700万元、2019年第二批财政兜底资金126.93万元均已拨付到位;2019年第二批中/省资金为136.4万元。    

二、政策总体评价    

仁寿县严格按照省、市方案执行危房改造政策,确保贫困群众住房安全。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政策设计    

1.目标科学    

根据省、市危房改造方案,仁寿县危房改造实施对象为房屋鉴定为C、D级的“四类重点对象”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保障住房安全。    

2.项目协同    

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中,若有两种及两种以上身份,以先后顺序中的一种享受政策。二是对象确定时严格进行比对,杜绝重复享受政策的现象存在。    

3.对象全面    

鉴定为C、D级的“四类重点对象”(除以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的农户外)。    

4.标准合理    

(1)中央资金危房改造:2019年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下达标准为: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按照2.5万元/户作为资金测算标准;二是其他三类重点对象危房,按照1.8万元/户作为资金测算标准。针对我县具体情况,原则上D级危房不低于2万元/户,C级危房不低于1.3万元/户,具体到改造户的分类分档补助标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任务和资金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具体确定。    

(2)县级兜底资金危房改造    

在合理的利润范围内,根据实际工程量测算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4万元/户。    

(二)政策执行    

1.实施对象精准    

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以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二是组织有资质的农村建筑工匠(如取得《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合格证书》)对身份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的房屋进行鉴定,鉴定为C、D级方可纳入。    

2.政策调整及时    

县住建局根据各乡镇实际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协助乡镇进行调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    

3.执行机制同向    

各乡镇严格按照仁府定字第12号(总字〔2018〕16号)执行、仁府定字第9号(总字〔2019〕20号)执行、《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仁住建发〔2019〕335号)执行。    

(三)政策效果    

一是仁寿县危房改造政策严格按照省、市方案制定,并严格按照年初各乡镇实际上报的“四类重点人员”台账进行分配。二是因特殊原因(如投亲靠友、住集体公房)指标有调整的,县住建局积极协助乡镇做好指标调整。三是补助标准根据县情中央资金原则上D级危房不低于2万元/户,C级危房不低于1.3万元/户,具体到改造户的分类分档补助标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任务和资金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具体确定;县级兜底资金在合理的利润范围内,根据实际工程量测算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4万元/户。四是巡查制度,县住建局每月随机进行抽查,督促乡镇改造质量、进度、档案资料等内容。    

四、存在问题    

因各乡镇实施进度各不相同及提交验收资料时间不一,导致资金拨付相对滞后。    

五、相关建议    

根据各乡镇实际实施进度,分批次进行验收并拨付资金。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住建局部门决算公开表(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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