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灾害指挥部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全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乡)政府、县直管和代管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做好中央和省属在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9、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2019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新时代应急管理格局初步形成。
一是迅速整合,按照机构改革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工作专班,参照省市应急管理部门“三定”方案,在县级部门中率先编制了“三定”方案并报县委编委审定实施,确保了结构改革期间工作不断档、监管不缺位。二是迅速转变,自挂牌成立以来,县应急局坚持从大安全、大应急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的全局高度出发,合理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整合8个方面职能职责,实现了从单一领域向多领域、从应对单灾种向全灾种的转变,初步形成了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新时代应急管理格局。
2、大力推行清单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责任体系建设,编制《仁寿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将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细化明确为细则条款,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促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是强化安全清单制管理体系建设,下发《关于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通知》,把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以清单形式固化下来,将责任和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每一个责任人,建立上至县级领导,下至企业一线员工的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照单履责、按单办事。先期在建宝水泥、金杯化工2家企业开展第一批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试点成果扩大到危化、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每个行业领域选取2-5家重点企业作为清单制管理示范建设单位,于12月底以前出台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清单,进一步明晰安全生产各方责任,逐步实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建设,将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6S”创建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机结合,完善企业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今年共建成双重预防机制企业38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40家。
3、持续改进工作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质增效。
一是坚持“一包一”安全监管实现隐患精准治理,将“一包一”安全监管模式固化下来,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治理。1-11月,全县“一包一”安全监管责任人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7800余家次,排查安全隐患及问题3700余项,已完成整改3500余项,整改完成率94.5%。同时,坚持检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人员参加县政府6个安全生产督查组,督促各“一包一”监管责任人履职,今年以来共开展督查3次,累计通报发现问题60项,通报40人次。二是坚持购买第三方服务实现隐患专业治理,将第三方巡查与“一包一”安全监管、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弥补安全监管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目前已完成四轮巡查,共巡查企业1056家,指导企业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8428项。三是坚持跟踪督办实现隐患闭环治理,督促第三方巡查机构和“一包一”监管责任人对巡查、监管的单位实行“一企一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第三方巡查发现问题均交由“一包一”安全监管责任人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逐一落实整改,实行隐患闭环管理。
4、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有效化解。
充分发挥县安办统揽作用,集中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十大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大检查。一是抓好危化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紧盯“三重一高”、危险废物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不放松,加大排查管控力度,严防事故发生。二是抓好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环保问题的矿山企业,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三是抓好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涉氨制冷、特殊作业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三违”,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四是抓好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做好清明等重要时段森林防火工作,对全县森林防火和城乡防火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检查,确保全县森林火灾“零报告”。五是抓好汛期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县水库、河流、山洪危险区开展拉网式摸排,编制自然灾害风险“一张图一张表”,建立灾害性天气联合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点位,实行盯守巡查,确保安全度汛。六是配合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电力水利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5、着力强化应急保障,综合减灾救灾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统筹应急指挥,成立县应急指挥中心,统筹全县应急指挥事务,积极争取省、市应急管理部门支持,将我县纳入全省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建设全省一流的集应急指挥、预警监测、物资储备、作训演练等“多位一体”的综合性应急保障服务中心。调整完善县应急委员会,下设应急办和19个专项指挥部,进一步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形成新时代应急指挥体系。二是优化应急队伍,积极协调县委编办,将眉山市矿山救护队设置为县应急局举办的事业单位,增购2台应急救援特种车辆,配齐配强救援队员,切实解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机构、人员、装备等突出问题,大大提升专业应急队伍战斗力。三是开展应急演练,以“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督促指导各镇乡、部门、园区开展消防、防洪、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演练共计40余次,有效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做好应急救援,妥善处置文宫飞跃村“8.6”滑坡自然灾害等一系列灾害、事故,排除各类险情8次,营救被困群众4人,有效避免了灾害事故扩大,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始终坚持严管重罚,安全监管高压态势长效保持。
一是严格预防性执法。深入开展“2019保平安”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安全监管执法“七个一律”原则,坚持将重大隐患当事故查处,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持续强化预防性安全监管执法。预防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起数和罚款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83.3%、154.2%,切实起到了查处一个、震慑一批的作用。二是严肃事故查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1-11月,共查处各类一般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起,罚款134.9万元。
7、大力夯实基层基础,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是安全社区建设,将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重要抓手,指导虞丞乡于10月通过省级安全社区复评,督促禾加镇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预计11月中旬完成新建省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二是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指导禾加镇共和社区开展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三是乡村避灾安置点建设,全面摸排128个地质灾害隐患行政村(社区),合理选址,分别建立乡村避灾安置点,现已建成7个,其余121个按照方案有序实施,预计在12月中旬完成。四是灾后农房重建,结合今年自然灾害形势,开展全面摸排,共排查因灾需重建农房9户,向县政府争取重建资金24.7万元,预计2020年3月30日前完成重建。五是冬春救助,清理需救助人员101725人,其中需口粮救助79830人,需衣被救助31867人,会同县财政局向上争取资金898万元,本级自筹资金102万元。六是安全体验中心,全年累计接待各类参观团体67个,接待群众9326人次。七是安全宣传培训教育,邀请省级安全专家,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县性安全监管专题培训,累计培训“一包一”安全监管责任人、各级安全监管人员1000余人次;组织参与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参加活动人数达15503人次,排名全市第二;扎实开展“5.12”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日,在全县组织开展了火灾中避灾自救宣传,发放宣传单2万份、宣传手册3000本;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月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份,现场接受从业人员及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应急指挥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2、人员设置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总编制52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机关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1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在职人员45名,其中:公务员23名、机关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8名、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2名;退休人员13名,2019年末实有人数45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633.5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753.33万元,下降76%。主要变动原因是煤矿关闭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363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9.65万元,占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3.9万元,占2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63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25万元,占24%;项目支出2753.3万元,占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33.5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753.33万元,下降76%。主要变动原因是煤矿关闭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9.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8.16万元,增长7%。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眉山市化工企业应急救援装备费和因机构改革办公室搬迁等费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9.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2万元,占,0.8%,住房保障支出11.94万元,占0.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2634.89万元,占9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669.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0.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1.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45.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0.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1366.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煤矿安全(款)其他煤矿安全支出(项)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0.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0.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09.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59万元,占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9万元,占2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出国出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1.38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暂停了一辆将达到报废年限车辆维修,车辆维修费减少。
2019年我局没有购置新的应急保障用车。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应急保障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5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以及突发应急事故处置,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48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级、省级、市级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以及突发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等项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86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应急局到我局检查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接待费740元,省应急局到我县安全检查接待费845元,省,市安委会及相关部门对我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接待费1996元等。
2019年我局没有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63.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仁寿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96万元,比2018年减少17.9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仁寿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仁寿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应急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服务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具体开展情况见附件2。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项目名称 |
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服务 |
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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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34万元 |
执行数: |
191.4 |
其中-财政拨款: |
191.4 |
其中-财政拨款: |
191.4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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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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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1097次 |
实际完成目标 78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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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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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5大行业所有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
共巡查全县企业784次 |
共巡查全县企业784次 |
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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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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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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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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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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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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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 |
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 |
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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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
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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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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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满意度95% |
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满意度95%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生产监管(项):指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煤矿安全(款)其他煤矿安全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其他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项):指:反映用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付破产,改制的国有或集体企业职工安置费的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共有机构11个,下属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应急指挥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机构增加2个系机构改革。
(二)机构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灾害指挥部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全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乡)政府、县直管和代管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做好中央和省属在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9、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人员概况。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总编制52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机关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1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在职人员45名,其中:公务员23名、机关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8名、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2名;退休人员13名,2019年末实有人数4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度预算收入总计363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25万元,项目支出2753.3万元。与2018年相比总计减少11753.32万元,下降7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煤矿关闭资金减少。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度预算支出总计3633.5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1753.32万元,下降7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煤矿关闭资金减少。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因机构改革,按照新的职能职责和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并按时规范在政府网上公示,2019年仁寿县应急管理局预算收入总额2010.8万元,财政安排拨款收入2010.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10.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3.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7.3万元,专项支出1420万元。
2、执行管理情况。
(1)对本单位的基本行政运行情况保障。在日常的工作中,对照年初预算,合理有序的安排资金,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和规范的使用预算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职工上下班纪律制度,突发事故应急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2)部门职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如下:
a、部门职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较好完成市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任务,顺利通过了省、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切实做好了7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防范。二是完成省级安全社区建设任务,10月虞丞乡已通过复评验收,禾加镇11月通过新建考评验收。三是推进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38家企业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70%。四是督促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或复评)40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00%。五是督导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演练。会同相关部门、乡镇、园区开展各类应急演练40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3%。
b、持续改进工作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质增效。
一是坚持“一包一”安全监管实现隐患精准治理,将“一包一”安全监管模式固化下来,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治理。1-11月,全县“一包一”安全监管责任人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7800余家次,排查安全隐患及问题3700余项,已完成整改3500余项,整改完成率94.5%。同时,坚持检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人员参加县政府6个安全生产督查组,督促各“一包一”监管责任人履职,今年以来共开展督查3次,累计通报发现问题60项,通报40人次。二是坚持购买第三方服务实现隐患专业治理,将第三方巡查与“一包一”安全监管、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弥补安全监管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目前已完成四轮巡查,共巡查企业1056家,指导企业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8428项。三是坚持跟踪督办实现隐患闭环治理,督促第三方巡查机构和“一包一”监管责任人对巡查、监管的单位实行“一企一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第三方巡查发现问题均交由“一包一”安全监管责任人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逐一落实整改,实行隐患闭环管理。
c、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有效化解。
充分发挥县安办统揽作用,集中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十大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大检查。一是抓好危化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紧盯“三重一高”、危险废物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不放松,加大排查管控力度,严防事故发生。二是抓好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环保问题的矿山企业,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三是抓好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涉氨制冷、特殊作业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三违”,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四是抓好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做好清明等重要时段森林防火工作,对全县森林防火和城乡防火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检查,确保全县森林火灾“零报告”。五是抓好汛期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县水库、河流、山洪危险区开展拉网式摸排,编制自然灾害风险“一张图一张表”,建立灾害性天气联合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点位,实行盯守巡查,确保安全度汛。六是配合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电力水利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11月,全县累计组织检查组472个,暗访组25个,共检查企事业单位3468家次,查处一般安全隐患3131项,整改隐患3086项,落实隐患整改资金446.13万元。打击非法违法行为950余起,整治违章违规行为220余起,行政处罚68.29万元。
d、着力强化应急保障,综合减灾救灾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统筹应急指挥,成立县应急指挥中心,统筹全县应急指挥事务,积极争取省、市应急管理部门支持,将我县纳入全省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建设全省一流的集应急指挥、预警监测、物资储备、作训演练等“多位一体”的综合性应急保障服务中心。调整完善县应急委员会,下设应急办和19个专项指挥部,进一步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形成新时代应急指挥体系。二是优化应急队伍,积极协调县委编办,将眉山市矿山救护队设置为县应急局举办的事业单位,增购2台应急救援特种车辆,配齐配强救援队员,切实解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机构、人员、装备等突出问题,大大提升专业应急队伍战斗力。三是开展应急演练,以“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督促指导各镇乡、部门、园区开展消防、防洪、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演练共计40余次,有效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做好应急救援,妥善处置文宫飞跃村“8.6”滑坡自然灾害等一系列灾害、事故,排除各类险情8次,营救被困群众4人,有效避免了灾害事故扩大,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始终坚持严管重罚,安全监管高压态势长效保持。
一是严格预防性执法。深入开展“2019保平安”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安全监管执法“七个一律”原则,坚持将重大隐患当事故查处,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持续强化预防性安全监管执法。1-11月,共立案19起,罚款52.3万元,预防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起数和罚款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83.3%、154.2%,切实起到了查处一个、震慑一批的作用。二是严肃事故查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1-11月,共查处各类一般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起,罚款134.9万元。
f、大力夯实基层基础,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是安全社区建设,将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重要抓手,指导虞丞乡于10月通过省级安全社区复评,督促禾加镇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预计11月中旬完成新建省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二是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指导禾加镇共和社区开展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于今年9月通过市级验收。三是乡村避灾安置点建设,全面摸排128个地质灾害隐患行政村(社区),合理选址,分别建立乡村避灾安置点,现已建成7个,其余121个按照方案有序实施,预计在12月中旬完成。四是灾后农房重建,结合今年自然灾害形势,开展全面摸排,共排查因灾需重建农房9户,向县政府争取重建资金24.7万元,预计2020年3月30日前完成重建。五是冬春救助,清理需救助人员101725人,其中需口粮救助79830人,需衣被救助31867人,共需救助资金2266.9万元,会同县财政局向上争取资金2000万元,本级自筹资金266.9万元。六是安全体验中心,全年累计接待各类参观团体67个,接待群众9326人次。七是安全宣传培训教育,邀请省级安全专家,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县性安全监管专题培训,累计培训“一包一”安全监管责任人、各级安全监管人员1000余人次;组织参与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参加活动人数达15503人次,排名全市第二;扎实开展“5.12”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日,在全县组织开展了火灾中避灾自救宣传,发放宣传单2万份、宣传手册3000本;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月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份,现场接受从业人员及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执行仁寿县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的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支出。按报账程序,把好票据审核,看重大事项和金额是否是经过局党组,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并根据项目资金的进度及时拨付应拨付的资金,经费的支出严格按财经纪律执行。严禁挪用,挤占专项资金。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根据《政府采购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采购前,相关股室和经办人员做好采购政策咨询,了解相关业务规范,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汇报;采购中,严格按规定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流程合理合规,做好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采购后,抓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力求实效。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我局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制度规定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完善资产管理账表及有关资料,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建立健全自用资产的验收、领用、使用、保管和维护等内部管理流程,并加强内部监督。建立资产领用交回制度,落实资产使用管理责任,明确资产具体使用股室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认真做好自用资产使用管理,随时检查并改善资产使用状况,减少资产的非正常损耗,做到高效节约、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 2019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二)存在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够完善,年中追加政策性资金,和一些突发事故不可预见性,导致预算不够精细,其次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这方面的培训工作,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水平。
(三)改进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费用的支出,严格财务审核制度,杜绝超范围支出,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
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服务服务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7年2月16日,县安监局向县政府递交《关于落实2017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第三方巡查工作的请示》(仁安监〔2017〕24号),项目资金控制在400万元以内。批复意见为:同意安监局意见,采取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对520家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啊、巡查、检查,资金控制在县安监局初步预算金额334万元以内,县财政根据实际采购金额据实安排;县消防大队负责排查的73个重点消防单位,包干解决经费40万元。4月14日,县采购办对县安监局申请采购2017年企业生产第三方巡查服务(预算334万元)的报告给予了批复(仁财采分(2017)46号文件)。批复指出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分散模式)组织实施。并将采购结果报县政府采购办备案。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服务内容绩效目标:
(1)巡查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乙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内定期开展完成全县610家(1079次)生产经营单位第三方安全巡查服务,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类企业148家,非煤矿山类企业73家,建筑施工类企业82家,机械和轻工类企业159家,交通运输类企业14家,冶金企业1家,建材企业66家,工商贸其他类企业67家。根据实际可调控。
(2)巡查频次:①7月25日-9月25日610家企业检查1次,形成一企一账;②高危及重点行业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交通运输企业全年巡查2次,其他行业企业全年巡查不少于1次。③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由甲方按领导要求,乙方指派专家参与检查;④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随建设工程进度,由甲方调整。
(3)安全宣贯培训:在服务周期内,针对本项目乙方组织开展2次安全培训教育。分行业对企业负责人,一包一责任人在8月中旬前培训1次,在合同完成前2月再培训1次。建立数据台账库,包含企业人数、主要危险源、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安全风险分级以及其他重要情况和参数。在每轮巡查后及时更新到位。
2.服务质量绩效目标:
(1)乙方应独立公正地开展巡查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省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对巡查接轨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2)每次巡查后,乙方须向甲方及相关企业提交书面巡查报告,并编制全县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分析报告,提出安全生产监管建议。建立仁寿县详细的安全生产数据台账,包含企业人数、主要危险源、有限空间、粉尘爆炸、涉氨制冷、安全风险分析以及其他重要情况和参数,并按检查周期更新到位。
(3)乙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跟踪,针对隐患整治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支持,使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2017年6月30日,省安全技术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2017年度仁寿县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服务项目,合同总金额为330万元,符合县政府采购办批复的采购金额控制在334万元内的要求,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实施项目具备可行性。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此项目合同总价为330万元,2017年县财政下达资金132万
元(仁财企下达[2017]210号),2018年财政下达资金59.40万元(仁财企下达[2018]221号)。累计收到2017年度第三方巡查服务项目经费191.4万元。
2.资金使用。
根据合同约定和《2017年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服务项目实编情况评估报告》的结论,经双方确认按照合同总价的58%进行结算,扣除10%履约保证金33万元后,实际支出2017年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服务项目工作经费158.4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实施,该项目资金在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实行专户核算,并严格按照文件资金管理要求支付,按照政府招标采购审批程序,采购合同签署后,项目资金由县财政拨付到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拨付到中标机构,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巡查企业情况。第三方巡查服务机构在服务周期内实际完成巡查:非煤矿山企业106次、危化企业112次、建筑施工企业101次、交通运输企业25次、工贸及其他企业237次,完成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验收巡查203次,总计完成巡查企业784次。
2.安全培训情况。第三方巡查服务机构在服务周期内安全培训完成1次,占项目约定次数的50%。
3.隐患管理情况。第三方巡查服务机构在服务周期内巡查发现工贸企业安全隐患1855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594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隐患852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隐患98条、危化企业安全隐患526条,共计3925条。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计划情况
(1)巡查企业频次,合同约定1097次。
(2)安全培训情况,合同约定2次。
(3)巡查报告情况,合同约定,每次巡查后,乙方须向甲方及相关企业提价书面巡查报告,并编制全县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分析报告,提出安全生产监管建议。建立仁寿县详细的安全生产数据台账。
(4)隐患管理情况,合同约定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跟踪,针对隐患整治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支持,使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2.完成情况
1.巡查企业情况。总计完成巡查企业784家次,实际巡查次数占项目约定1097次的71.46%。
2.安全培训情况。第三方巡查服务机构在服务周期内安全培训完成1次,占项目约定次数的50%。
3.巡查报告提交。未能提交书面总体巡查报告。完成合同约定0%。
3.隐患管理情况。第三方巡查服务机构在服务周期内共计查出隐患3925条。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的491家企业,完成隐患整改的有214家,整改率43.58%。
(二)项目效益情况。
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实施第三方安全巡查切实解决了安全监管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持续提升了“一包一”监管责任人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提供了专业支撑。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第三方巡查服务机构方面。一是巡查企业次数不足,占项目约定总数的71.46%,巡查任务未能如约完成。二是巡查作用发挥不充分,未按要求编制合同约定的巡查总结报告、全县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分析报告,未能就全县安全生产现状作出研判并提出合理的监管建议。
2.监管方面。对第三方巡查服务过程监管不到位,未建立有效的跟踪督导机制,未能及时督促第三方巡查服务机构全面履行合同。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跟踪督导。成立5个行业联络小组,由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任联络小组组长,全程跟踪督促第三方巡查机构按要求履行服务合同,确保完成巡查数量。
2.强化考核问效。制定《2018年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服务考核办法》,规范考核行为,由5个联络组长和纪检、办公室、财务组成联合考评组,分行业领域开展评价打分,切实增强考评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保证巡查质量。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