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共有内设机构2个(综合股、巡察股),下属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巡察保障服务中心),县委巡察组5个。
(二)机构职能。
根据省委办公厅《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委办[2016]26号)和市委编委《关于设置区县党委巡察工作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眉市编发[2016]28号)、《关于设立仁寿县党委巡察组备案确认的批复》(眉市编发[2016]72号)精神,经县委编委2016年第4次会议研究,设立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县委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负责向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
2.负责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4.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负责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沟通协调。
8.负责上级巡视(察)组在仁寿巡视(察)的联络工作。
9.负责办理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编制12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7名。实有在职人员10名,其中:公务员5名。
县委巡察组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实有在职人员11人,其中:公务员11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县委巡察办财政拨款收入352.75万元,比上年增长56.0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县委巡察办财政拨款支出352.75万元,比上年比上年增长56.09%。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58万元,比上年增长55.83%。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万元,比上年增加14.94%。
其中:医疗卫生支出2.79万元,比上年增加15.29%。
其中:住房保障支出8.07万元,比上年增加172.6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是因为今年我单位新调入公务员15人,事业人员3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2019年依据巡察工作规划目标任务,认真征求统计各项经费需求,参考往年度预算编制情况,按照综合预算要求,做到各项收入、支出预算的编制合理、完整、规范,确保不重不漏,无部门预算以外保留的其他收支项目。支出预算严格按照“零基预算”方法,人员经费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支出按项目分别编制。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足球即时比分四川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确保了政府采购预算的完整。根据单位近年支出水平、接待任务,对“三公”经费预算进行统筹平衡,合理分配,并在部门预算中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填报编制说明。
2019年计划巡察30个,力争巡察40个,实际共完成巡察36个单位(其中第七轮巡察16个单位,第八轮巡察20个单位)。
2019年度预算总额为11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7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1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7万元。
2.预算执行:
2019年度决算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3.97万元,其中:办公费11.03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46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55.24万元,会议费0.95万元,培训费0.98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劳务费3.82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3.59万元。因2019年度机构改革,我单位年初时仅预算了4人的经费,截止2019年未实有在编在职人员21人,造成经费增加幅度较大(调整预算数为352.75万元)。
2019年预算执行进度分别为:6月份49.73%,9月份77.71%,11月份89.75%,支出预算基本达到预定目标。
本年终了,按照“零基预算”要求除缴回国库的资金外,无财政资金结余,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部门预算管理方面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相关要求,我办及时将审核批复后的预、决算在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2019年4月10日我办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含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的安排情况)。2019年10月16日我办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18年中共仁寿县委巡察办部门决算”(含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评价情况,我办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无
附件2
未开展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