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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和支出标准。
(4)负责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使用等相关政策病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对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投诉举报。
(5)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制度、费用结算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7)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负担。
(11)与县卫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正常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参保工作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截止2019年12月底,我县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为8.49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116.06万人,参保率达到了99.5%,圆满完成市、县目标任务。
2.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
今年我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DRG按月付费。具体实施分为两个阶段,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25日为试运行阶段,在试运行期间,对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年度清算的方法,对已出院结算数据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2020年1月26日起为正式运行阶段,在正式运行阶段,采取月度预付,年终清算的方式,对已出院结算数据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同时对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DRG专家组,包括医保、信息、统计、病案、临床、财务等六个方面专业人才。7月、9月分别召开全县DRGs病案首页直报系统培训会,平时不定期指导医院规范数据上传流程和填报要求,适时开展业务解读及培训,促进医院持续改善数据质量、优化内部管理、强化考核。截止12月底,二级以上的医院结算数据数量96898条,病案首页上传量96762条,完成上传率99.86%,二级以下的医院结算数据数量124257条,病案首页上传量91413条,完成上传率73.57%。
3.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不断提高覆盖率。
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开通79家;县域内所有医院、药店、诊所、村卫生站均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2019年1-12月异地就医及时结算70205人次,结算金额达1579.78万元;办理异地居住登记14218例,转诊转院登记7250例。
4.定点医药机构监管率显著提高。
2019年完成了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审查53家,确定定点医药机构42家。签订2019年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511家,其中医院85家、村卫生室27家、诊所51家、零售药店348家;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检查3次,覆盖了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监管率达100%;处罚定点医院84家,定点村卫生室27家,定点零售药店、诊所家329家,其中暂停服务3个月的定点医院5家,定点村卫生室4家,定点零售药店、诊所135家;追回违规金额本金221.8万元,收取违约金140.2万元;核查交叉住院43起,查处违规收费21起;接受省医保局交叉检查1次;受理外伤病人资料核查88例,实地调查23起,拒赔35例;异地就医协查4例;社会举报受理并调查5起;完成纪委大数据核查110人次;完成与本股室有关的信访核查及回复5起;对定点村卫生室2018年12月26日-2019年6月25日期间门诊统筹和乡镇卫生院的门诊一般诊疗费进行了审核上报。
5.特殊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成效显著。
2019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9709人,财政全额代缴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费2152.14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维持诊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均控制在10%以内,报销人次为54778人次(其中门诊18496人次,住院36282人次),报销金额为13576.38万元(其中门诊报销1176.59万元,住院报销12399.79万元;脱贫专项基金报销2264.28万元,本级财政兜底报销2468.77万元);1-12月,全县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人次为57303人次,救助金额为2691万元。
6.亮点工作。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模式,推出便民利民的工行e缴费模式。
2019年,我县创新推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行e缴费”参保模式,有效规避了参保人现金缴费风险,解决了多年来城乡居民医保错保、漏保、重复参保等突出医保征缴问题。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仁寿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16.9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3.57万元,下降7.2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支出中含有为解决医保中心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疾病筛查救治工作经费83.60万元,2019年不再有该专项支出。并且因医保局成立人员有所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1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7.39万元,占98.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万元,占1.1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1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39万元,占95.4%;项目支出37.6万元,占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6.9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3.57万元,下降7.2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支出中含有为解决医保中心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疾病筛查救治工作经费83.60万元,2019年不再有该专项支出。并且因医保局成立人员有所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2%。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3.17万元,下降8.3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支出中含有为解决医保中心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疾病筛查救治工作经费83.60万元,2019年不再有该专项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01万元,占18.7%;卫生健康支出621.87万元,占77.02%;住房保障支出34.51万元,占4.2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07.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76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60.5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4.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7.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7.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2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时制定了相应计划,实行是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中无此支出需求
开支内容包括:无开支项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移交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的项目均无开支。(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4万元,增长/下降10.37%。主要原因是接待人员次数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1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检查、业务衔接所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5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来宾,迎接检查,沟通交流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的项目未发生。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6万元。用于2019年专项审计开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仁寿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42万元,比2018年减少153.18万元,下降40.89%(或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支出中含有为解决医保中心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疾病筛查救治工作经费83.60万元,2019年不再有该专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仁寿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的项目均无开支。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仁寿县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于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组建成立,未对2019年资金使用进行预算无预算绩效目标,2019年所需经费皆为年中逐一追加,因此无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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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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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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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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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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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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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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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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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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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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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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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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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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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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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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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未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土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特定科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第四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