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县人社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成眉同城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得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指导和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规划,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知道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调配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方案,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规划并推动落实,协调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负责县域内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及相关合法权益的维护。
12、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教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2)与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的职责分工。农民工培训、回引,党建,创新创业、服务等工作由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县人社局配合相关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品质发展突破年”人社工作任务,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为仁寿加快建设全国经济百强县,贡献人社智慧,实现人社作为。
1、落实扶持政策,做好就业创业。一是全力帮助就业。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切实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坚持每月6日、16日、26日举办招聘会,共举行各类招聘会46场,进场企业累计2500家次,提供岗位6000余个,进场人数17000余人次,意向成功人数5779人次。加大县内重点工业企业用工招聘力度,春节前后连续为信利(仁寿)为代表的重点工业企业举行专场招聘会10场,其中户外大型招聘会1场,累计为信利招聘入职4018人。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力度,新增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见习基地11个,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75人,发放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见习补贴75人50万元。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工作力度,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561人次,审核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2213份,其中通过申请1951份,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资金955万元。二是扎实开展培训。围绕脱贫攻坚,突出重点创新培训项目,针对贫困人员开展农村实用技能短期培训,陆续在龙正镇、宝马镇、城堰乡、始建镇、景贤乡等乡镇开展培训5期共300人。完成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培训1000人,有效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开展电工、汽车维修工、焊工、保育员等工种的鉴定,鉴定人数423人次,合格385人,其中中级385人,办理职业资格证书385本。三是强力扶持创业。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共引领大学生创新创业420人,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18人。2019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1251人,发放补贴150.12万元。大力营造返乡创业浓厚氛围,推荐全县9名优秀返乡创业者参加全市创业表彰大会,20名优秀返乡创业者获得县精英才俊和双创明星的称号。四是做实失业保障。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共为5564人次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753.77万元,医疗补助金176.18万元。发放48家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110.74万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57人次9.61万元。
2、全力引育留用,汇集发展贤才。一是做好人才招录。完成公招中小学教师394名,下半年计划公招中小学教师86名,目前正在准备笔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1名,其中综合类79名、卫生类132名,现已完成面试环节。完成向县内公开考调事业人员10名、向县外考调事业人员5名。二是强力招才引智。2019年下半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72名,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四川大学等国内、川内知名高校宣传我县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现正在准备面试及考核工作。三是做优人事服务。完成2018年、2019年通过评审、初定、确认取得职称人员700余人的中、初级职称证书办理,并按规定做好岗位等级晋升及认定工作。完成40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调整认定工作。配合筹备组建汇智人力资源公司,并协助公司开展编外人员劳务关系转移和编外用工人员招聘工作。协助县委编办开展好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完成原乡镇计生指导站分流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划转工作,核定教育系统新招工作人员工资373人、“三支一扶”人员工资39人、退役安置士兵工资76人,办理卫生系统转正定级 30余人。全面完成2019年度大中专毕业生的接收报到工作,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6600余份,为各类用人单位新储备各类人才5000余人,为各类人才转递人事档案1500余份,出具各类档案调函1000余份。扎实推进事业干部人事档案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事业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回头看工作。进一步丰富退休干部娱乐活动,接待退休人员7.5万余人次,举办大中型活动16场次。
3、做实社会保险,保障民生福祉。一是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截至目前,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23.47万人,征收基金7.17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20.24万人,征收基金4.28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覆盖3.23万人,征收基金2.89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72.68万人,其中缴费31.84万人,征缴基金6585.32万元。工伤保险覆盖9.25万人,共计征收工伤保险基金2276万元。失业保险覆盖4.55万人,征缴基金1388万元。二是提升养保待遇水平。严格落实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完成全县职工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共对11.59万名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进行2019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人均月增加养老金达到105.8元。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确认核定工作,已完成12353人视同缴费年限的确认核定。全面完成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退工作,共清退个账人员28447人1.5亿元。三是强化社保基金监管。积极配合社监委工作,配合仁寿县第二届社监委换届选举社监委成员15名,充分发挥好社会监督力量。开展社保基金监督预警工作,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组织查处违规行为,保障基金安全完整。截至目前,累计预警803条,其中养老保险482条,失业保险321条。应追回基金共计6.1万元,已追回基金2.34万元。开展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核实清理工作,共追回重复及死亡冒领390余人,追回金额26万余元。四是提升社保服务水平。开展社保卡制发维护工作,制发社保卡 114640 张,全县社保卡持有量达153.8万余张,制卡率99%。处理激活、解挂、参保转移、密码重置、社保卡注销、查询、挂失业务35734人次,临时卡登记业务办理865人次。开展“惠农补贴”社保卡匹配工作,匹配人次60余万,全力保障惠农补贴发放。开展人社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工作,已完成高拍仪安装网点8个。推进“综合柜员制”改革,优化办事程序,整合窗口、人员,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努力做到“仁寿人社事、最多跑一次”,大力方便服务办事群众。
4、推进依法行政,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做好退休、工伤认定服务。优化审批窗口,简化审批程序,在政策范围内缩短办事流程,实行“一站式”当天办理服务。共办理退休942人,其中正退847人,提前退休95人。全力做好工伤认定受理调查取证和鉴定工作,共受理工伤申请220余例,其中在法定时效内送市人社局做出书面工伤认定199例,协商调解7例,组织伤残鉴定180例。二是开展劳动监察。共受理上级转来信访、来人投诉等案件104件,结案101件,正在办理3件。时效内办结率达100%。向企业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令27起,涉及351人,兑现工资360万元,涉嫌拒不支付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7件,向社会曝光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然人1人。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县内24家职业介绍机构和个别房屋中介进行集中检查。开展企业集体合同审查工作。共审查295家企业集体合同。开展日常巡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91户次,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用人单位责令补签劳动合同1034份,督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4户,责令退还21人押金0.5万元。督促建设房地产项目企业落实根治欠薪相关制度4家。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参与调查的样本企业共有75户,覆盖农林牧渔业、采矿、制造等各行各业,目前已按要求全部申报完毕。三是深化调解仲裁。坚持依法办案、积极稳妥地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25件,案前调解325件,调解成功293件,调解成功率90%,进入仲裁处理程序32件。全部案件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立案,仲裁案件在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100%。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实行农民工维权案件办理“三优先”,共优先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53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创新设立流动调解仲裁庭,将调解仲裁延伸到企业、园区和乡镇,为用工双方排忧解难,共深入到四川蓝盾门业等企业流动开庭8次,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件。四是做实信访维稳。实行全员信访制度,坚持每周排查处置信访稳定事项,从苗头上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736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5、深化扶贫举措,推动脱贫攻坚。一是就业扶贫专项。制定并细化《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规范指导各乡镇开展就业扶贫工作。全面抓好“一库五名单”数据更新、技能培训、转移就业、自主创业等就业扶贫工作。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共安置各类困难人员2341人(精准贫困户家庭成员1386人、涉军人员715人,残疾专干98人、劳动保障协理员93人),各类企业吸纳贫困家庭成员就业200人,预计使用地方配套资金867.7万元,就业创业资金1323.42万元。开展“送岗下乡”行动,大力宣传就业扶贫政策,鼓励贫困家庭劳动力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通过各种招聘会转移就业共计1673人。实现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巩固脱贫成效。二是社会保障扶贫。主动协调相关县级部门,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摸底调查。完成全县低保对象、特困人群动态变化后的参保及代缴3821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20308人,完成未达到领取年限的超龄贫困人员享受待遇396人。三是社会扶贫。大力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2019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39人,已全部到岗到位。四是联系帮扶脱贫。加强驻村第一支部书记、驻村工作组管理服务,派出第一书记2名,轮换调整识经镇中岭村第一支部书记1名,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联系帮扶方家镇、识经镇贫困家庭,制定“一对一”帮扶计划,开展走访帮扶,帮助贫困户脱贫。
6、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一是抓实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各级会议精神,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各党支部共开展集中学习教育40余场次,科级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9场次,形成《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的调研报告》等高质量调研报告9篇,向上级报送主题教育专题信息13期,确保主题教育实效。扎实开展城乡党建结对共建、共驻共建社区“双报道”工作,七一建党节前夕,各党支部集中深入结对共建村党支部开展座谈、讲党课、慰问党员等活动。联合大道社区共同开展慰问老党员、困难群众等活动,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坚持“四个当天”制度,建立工作督查台账,实行(中心)股室周评、局分管领导月评、局班子季评的“一记三评”工作方法。力抓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在人社局机关和县社保中心实行“指纹打卡”上下班制度,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系统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强力整顿工作作风,严惩“庸懒散浮拖”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的行为。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组织学习贯彻党章、中央八项规定等党纪法规、开展廉政教育、开展全覆盖谈谈话。截至目前,共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次,组织全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召开“作风建设专题会议”2次,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严令禁止党员干部收授红包礼金,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严格落实“四签”制度,将与纪委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和监督承诺书的范围从科级领导干部扩展到局属事业单位和机关股室中层正职。强化制度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仁寿县就业服务中心
3.仁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414.3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2.4万元,增长4.8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工作量,专项类经费增加;增加新进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41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22.87万元,占97.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50万元,占2.0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41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0.47万元,占62.76%;项目支出1643.92万元,占37.2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14.3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2.4万元,增长4.8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工作量,专项类经费增加;增加了新进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2.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增加110.90万元,增长2.63%。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工作量,专项类经费增加;增加了新进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2.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1.41万元,占12.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515.13万元,占81.31%;医疗卫生支出(类)支出103.36万元,占2.3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52.99万元,占3.5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322.89,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60.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44.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54.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77.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24.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827.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6.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2.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得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4.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0.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6.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5.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为295.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7.78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58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2.99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0.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5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15.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业务安排.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4.7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单位不再列支此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4.79万元,下降54.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4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9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4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人社局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检查0.15万元,接待省人社厅集训0.17万元,接待炉霍县调查民工工资0.16万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1.5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91万元,比2018年减少55.06万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2.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出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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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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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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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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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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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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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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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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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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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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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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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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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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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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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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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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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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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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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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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指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